6月16日消息,今日有認證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員工”的網友在某平臺上發文稱,浦發信息科技部全員要求簽署競業協議。員工離職的話,要么調崗到非涉密崗呆三個月再離職,要么啟動競業協議,6個月不能去和浦發有競爭的公司,以及供應商工作。兩項協議都要簽,到時候選哪一條公司說了算。
該網友還指出,在三個月脫密期中, 員工需服從公司安排的脫密崗位,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按照實際崗位開(理論上可以讓你做保安,保潔)。
至于6個月競業期,則是六個月不允許去和浦發有業務沖突的公司(所有銀行券商+互金公司)。不允許去浦發的供應商公司(微軟、騰訊、百度、華為、聯想、戴爾、intel、甲骨文、谷歌、亞馬遜、阿里云)。
脈脈平臺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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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爆料稱,上述協議不僅科技部要簽,浦發銀行全行都要簽。關于違約,員工違約賠償兩倍的競業補償,而公司三個月不發競業補償視為違約,公司違約僅僅是解除競業協議,無需其他賠償。
該員工表示,這個政策并未通過工代會批準,就已下發每個員工要求簽字?!爱斎涣?,你可以選擇不簽,但是據某領導口頭說,不簽就相當于離職”。
脈脈平臺截圖
對此,有微博網友留言,“給條活路吧”,還有網友表示,“浦發資本在試探工人階級的底線,一點臉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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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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