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消息,上海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專營部門制規定開展同業業務等十二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責令改正并罰款2100萬元。
具體來看,在2013年至2018年,該行存在下列違法違規事實:未按專營部門制規定開展同業業務;同業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延遲支付同業投資資金吸收存款;為銀行理財資金投向非標準化債權資產違規提供擔保;未按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與控制;個人消費貸款貸后管理未盡職;通過票據轉貼現業務調節信貸規模;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保證金來源審核未盡職;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貼現業務;委托貸款資金來源審查未盡職;未按權限和程序辦理委托貸款業務;未按權限和程序辦理非融資性保函業務。
公開資料顯示,浦發銀行是1992年8月2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1993年1月9日開業、1999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成功掛牌上市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上海,董事長為鄭楊,行長為潘衛東。值得注意的是,在《財富》近日發布的2020年世界500強排行榜中,浦發銀行位列第220位。
以下為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原文:
掃二維碼 3分鐘在線開戶 傭金低福利多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責任編輯:譚兆彤
相關專題:
浦發銀行被罰款2100萬專題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