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楊卓卿
2024年中國信托業年會近日在天津召開,主題是“聚焦五篇大文章,推動信托業高質量發展”。證券時報記者獨家獲悉,此次年會釋放了多重利好。比如,監管人士在年會上透露,目前正在制定1+N制度體系,其中“1”是指《關于信托業進一步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N”是指資產服務信托、資產管理信托等的業務細則。
一位參會人士向記者稱,“1+N制度體系是以三分類為基礎的,預計2025年會出臺針對資產服務信托、資產管理信托等的監管細則。這些關鍵業務的展業標準與規則一旦明確,將激發信托行業的發展潛力,在場人士都很期待。”
另據記者采訪了解,監管部門正加快推進《信托法》修訂,也在推動信托財產登記制度和慈善信托稅收優惠制度盡快落地。
現行《信托法》于200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為建立健全我國信托制度、促進信托業規范與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國民財富積累,民眾對信托業務需求日益旺盛,信托制度的不足特別是信托登記制度和稅務制度修訂的需求也日益突出。
11月29日,在證券時報社主辦的“2024中國金融機構年度峰會暨2024中國信托業發展高峰論壇”上,中國信托業協會會長、中化資本董事長、中國外貿信托董事長李強在發表主題演講時表示,長期以來,信托財產登記制度缺失、信托財產非交易性過戶制度不明確、信托稅制有待完善等,對信托開展包括資本市場業務在內的各類業務造成一定制約。未來,在金融法基本法之下,推動《信托法》修訂,從頂層設計層面進一步明確信托財產的商事主體地位,彰顯信托財產的獨立性,能為信托在資本市場提供多元財產類型的受托服務與主動投資打開空間,為信托業進一步深化資本市場業務、助力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夯實基礎。
今年9月5日,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簡稱“慈善法”)正式施行。在慈善信托方面,新版慈善法新增第八十八條規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設立慈善信托開展慈善活動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這為后續財政等相關部門制定慈善信托的稅收優惠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據。
2024年中國信托業年會指出,信托業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相關工作要求,主動融入黨和國家發展的戰略大局,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動信托業高質量發展。
會議指出,2023年以來信托業發生了積極向好的可喜變化。
其一,回歸本源之路越走越穩。一年來,全行業資產服務信托規模接近11萬億元,占比達40%,無論是成立筆數還是新增規模均已超過資產管理信托。信托服務領域不斷拓展,除傳統的家族信托、資產證券化服務信托外,家庭服務信托、風險處置服務信托、資管產品服務信托等也成為信托公司發力的重點。資產管理信托投向基建等傳統領域規模持續壓降,投向證券市場的資金規模持續提升。公益慈善信托也得到了長足發展。
其二,打破剛兌的預期基本形成。投資者對信托產品有了更加理性的認識,開始逐步接受信托產品存在不能剛兌的可能性這一現實。
其三,受托人文化建設逐步深入。信托業逐步形成了誠信、專業、勤勉、盡職的受托人文化。在信托業務三分類新規的指引下,信托業不斷突破創新,圍繞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目標,運用靈活的機制和跨市場配置資產優勢,積極支持國家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建設,支持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同時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投資文化。
責任編輯:張靖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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