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大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次減持計劃披露之日,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信金融”)持有安徽華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華塑股份”)234,659,93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69%。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建信金融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合計減持數量不超過35,074,018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在上述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股本變動股本除權、除息事項的,建信金融可以對減持計劃進行相應調整。
一、集中競價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二、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
預披露期間,若公司股票發生停牌情形的,實際開始減持的時間根據停牌時間相應順延。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東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是?□否
建信金融作為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與上市公告書中作出如下關于自愿鎖定股份及減持意向的重要承諾:
1、流通限制及自愿鎖定承諾
“(1)本公司自華塑股份股票發行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發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華塑股份股票,也不由華塑股份回購該部分股票;(2)本公司同意相關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將本公司所持有的華塑股份股票依法鎖定。”
2、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承諾
“(1)在不違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關承諾前提下,本公司存在對所持公司股票實施有限減持的可能性,但屆時的減持數量和減持價格遵守下列規定: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采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計算上述減持比例時,本公司與其一致行動人的持股合并計算;(2)如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監管機關關于減持股份事項另有規定的,本公司從其規定。(3)若違反上述承諾,本公司將在華塑股份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公開說明原因并向華塑股份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諾事項而獲得收入的,所得收入歸華塑股份所有。”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建信金融將根據自身經營發展情況、結合市場情況、公司股價以及相關規定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以及如何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實際減持數量和減持價格存在不確定性,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是?√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等有關規定,不存在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計劃減持的股東將嚴格遵守《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相應承諾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告知義務。減持計劃實施后,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安徽華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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