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委托理財受托方:法國興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財金額:4,897.09萬元
●?委托理財產品名稱:法興銀行債券掛鉤總收益結構性存款4號
●?履行的審議程序:
江蘇亞星錨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公司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并經過2024年5月22日召開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16億元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使用公司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財概況
(一)委托理財目的
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的情況下,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公司擬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
(二)資金來源的一般情況
公司進行委托理財所使用的資金為公司暫時閑置的自有資金。
(三)委托理財產品的基本情況
近日,公司與法國興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辦理了“法興銀行債券掛鉤總收益結構性存款4號”業務,具體情況如下:
■
(四)公司對委托理財相關風險的內部控制
1、公司相關部門將根據市場情況及時跟蹤理財產品投向,如果發現潛在的風險因素,將組織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內審部門負責對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使用情況日常監督,不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與核實。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本次委托理財的具體情況
(一)委托理財合同主要條款
法興銀行債券掛鉤總收益結構性存款4號
(1)認購金額:4,897.09萬元
(2)產品期限:365天
(3)交易成本:2.8%/年
(4)預計年化收益率:4%-5%
(二)委托理財的資金投向
本結構性存款掛鉤的參考債務為發行的人民幣債券。
(三)風險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以自有資金購買的理財產品主要投資于固定收益類資產,在本次購買的產品存續期間,公司財務部門將與結構性存款管理人保持密切聯系,跟蹤理財資金的運作情況,加強風險控制和監督。
四、委托理財受托方的情況
此次結構性存款管理人為法國興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管理人與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五、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財務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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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資產負債率為27.33%,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金額為4,897.09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4年9月30日)貨幣資金的3.2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4年9月30日)凈資產的比例為1.3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4年9月30日)資產總額的比例為0.96%,不會對公司未來主營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造成重大影響。
六、風險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所涉及的投資產品為金融機構發行的風險可控的理財產品。理財產品發行人提示了產品面臨的風險包括收益風險、參考標的表現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未能成功認購的風險、政策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提前贖回風險、產品調整或提前終止風險、對沖風險、杠桿風險、其他風險等。
七、?決策程序的履行及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公司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16億元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在此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年內有效。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行使該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實施。
監事會認為: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障投資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資金用于購買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資金使用效率,能夠增加投資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16億元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個月使用自有資金委托理財的情況
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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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蘇亞星錨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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