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838?????????證券簡稱:浙江力諾????????公告編號:2024-085
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等相關規定,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5.25萬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進行作廢處理,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一)2022年09月16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北京德恒(杭州)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同日,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實〈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意見。
(二)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9日,公司對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2年09月30日,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2-072)。
(三)2022年10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并披露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2-074)。
(四)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為2022年10月14日,確定以8.20元/股的授予價格向符合條件的21名激勵對象授予237.00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北京德恒(杭州)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五)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5日,公司對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收到關于1名擬激勵對象的匿名投訴,經公司監事會核實,該擬激勵對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該投訴事項不影響本次授予。除此之外,公司監事會未收到其他異議。2023年09月27日,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3-048)。
(六)2023年09月27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預留授予日為2023年09月27日并以7.95元/股的授予價格向符合條件的8名激勵對象授予21.00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北京德恒(杭州)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七)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作廢事項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北京德恒(杭州)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八)2024年06月03日,公司分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并通過了相關議案,監事會對此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核查意見,北京德恒(杭州)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九)2024年06月24日,公司召開了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
(十)2024年11月01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歸屬期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并通過了相關議案,監事會就前述議案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歸屬期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名單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核查意見,北京德恒(杭州)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十一)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前述議案,監事會就前述議案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核查意見,北京德恒(杭州)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二、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體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鑒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歸屬期條件成就后,在資金繳納、股份登記過程中有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放棄認購其對應可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合計5.25萬股,因此其已獲授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合計5.25萬股不再歸屬,由公司進行作廢。
根據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本次作廢第二類限制性股票事項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即可,無需提交股東會審議。
公司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正常實施。
三、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事項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全體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廢合計5.25萬股已授予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四、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北京德恒(杭州)律師事務所認為:本激勵計劃作廢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事項已經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已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定。
五、獨立財務顧問意見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公司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事項已經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已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三)監事會關于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核查意見;
(四)北京德恒(杭州)律師事務所關于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作廢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見;
(五)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作廢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事項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特此公告。
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1月26日
證券代碼:300838???????????證券簡稱:浙江力諾?????????公告編號:2024-083
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專人送達、電話、微信等方式向全體董事、監事發出,會議于2024年11月26日在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號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本次會議由董事長陳曉宇先生主持,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董事7人(其中公司獨立董事周崇成先生通過通訊方式出席),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的規定,鑒于本激勵計劃中有1名激勵對象在資金繳納、股份登記過程中放棄本次股權激勵歸屬,不再享受本次激勵計劃,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5.25萬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歸屬并由公司進行作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董事陳曉宇先生、余建平先生、宋虬先生作為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董事王秀國先生作為關聯董事,已回避表決。
本議案已經公司獨立董事專門會議、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通過,其中在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中委員王秀國先生已回避表決。
(二)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同意聘任章松井先生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一)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1月26日
證券代碼:300838?????????證券簡稱:浙江力諾?????????公告編號:2024-084
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專人送達、電話、微信等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會議于2024年11月26日在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號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的方式召開。
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陳雷先生主持,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公司董事會秘書列席了本次會議。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事項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全體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廢合計5.25萬股已授予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一)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二)監事會關于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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