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青年報
一輛在一定范圍內略有超載的卡車,在高速公路上可被免予處罰;下高速后駛上普通公路,則可能因為超載而面臨卸載、罰款、扣分等處罰措施。
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一千多萬貨車司機的一個普遍遭遇,傳進了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會場。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廣元市市長董里擬提交的一份建議中,對這一現象進行了反映。
董里在建議中指出,這背后是執法尺度不一致,他建議從國家層面對相關行政執法政策規定進行調整。
2017年11月,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交公路發〔2017〕173號),規定超限超載在規定標準1噸以內的,予以提示警告后放行。
2019年12月,交通運輸部出臺了《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工作的通知》(交辦公路明電〔2019〕117號),規定對進入高速公路的貨車,稱重檢測結果不大于認定標準105%的,暫按未超限超載處理。
董里說,后者的初衷是為減少動態稱重時可能出現的誤差,減少現場爭議,避免高速收費站擁堵。不過,這項善意的政策在實際執行中遇到了新問題。
董里舉例說,按照〔2019〕117號文,限載49噸的車輛,按照超限超載5%計算,在高速公路通行時最大可載重51.45噸。然而普通公路仍按照〔2017〕173號文規定的尺度執法,導致超限超載1噸以上、但不足5%的貨運車輛從高速公路進入普通公路時,被按照“超限超載1噸以上”規定給予處罰。
董里是在跟貨車司機座談交流中了解到這一情況的。
為改善當地營商環境,四川省廣元市每兩個月召開一次企業家懇談會,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輪流面對面聽取企業意見、建議。在2023年10月的懇談會上,幾家物流企業的代表不約而同地向董里反映了上述問題。
董里認為,這是一個普遍性問題,需要從國家層面予以解決,因此決定以此作為2024年全國人代會的建議,提交給大會。
據交通運輸部負責人2021年11月發布的一組數據,我國有1728萬名貨車司機。董里說,貨車司機反映的問題既事關他們的生計和企業效益,也是習近平總書記關切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時指出:“必須有效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
廣元位于川陜甘交界處,京昆高速從境內穿過,是很多貨車入川的第一站。基于區位特點,廣元市把物流作為重要產業,試圖把通道優勢變成經濟優勢,推動高質量發展。身為市長的董里認為,解決好物流企業的“急難愁盼”,也是當地發展所需。
在四川代表團小組審議時,董里建議,從國家層面優化高速公路與普通地方公路超限超載行政執法政策規定,將普通地方公路貨運超限超載誤差控制按5%的標準執行,與高速公路的執行標準保持一致。
第二天,交通運輸部部長李小鵬參加四川代表團的審議,他把四川團有關交通運輸方面的意見、建議一一作了記錄。當天晚上,交通運輸部一位負責人就給董里打電話,就這一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了解,并與董里探討解決辦法。
董里對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表示,這次溝通很有意義。他也準備回去后再找物流企業負責人聊一聊,再多聽聽他們的意見、建議。
“總書記都那么關心貨車司機,我們作為人大代表來推動這些問題的解決,是有現實意義的。”董里說。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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