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72歲的原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一審被控受賄超5億元。
7月13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根據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蔡鄂生利用擔任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業務承攬、職務提任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9億余元。
2018年至2021年,蔡鄂生利用曾任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的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股權轉讓、融資貸款、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億余元。
2010年至2013年,蔡鄂生在擔任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期間,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在履行監管職責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蔡鄂生的刑事責任。
2021年7月,蔡鄂生被查。當時,距他退休已有8年。在被查消息宣布的當天,蔡鄂生原計劃參加一場活動并發表主旨演講。
值得注意的是,據中新網報道,在博鰲亞洲論壇2017年年會上,蔡鄂生曾調侃道:“控也好,不控也好,反正北京房子我都買不起。”(相關閱讀:銀監會原副主席蔡鄂生:北京房價控不控 我都買不起)
蔡鄂生出生于1951年,曾長期任職于金融監管系統,在中國人民銀行人事司、金融管理司、綜合計劃司、金融體改司、利率儲蓄管理司先后任職。1994年1月起任央行金融管理司司長,后又出任銀行司司長、銀行監管二司司長。
1998年2月,蔡鄂生出任央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后又兼任上海分行行長、黨委書記。2001年5月,轉任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
2005年12月,原銀監會成立兩年后,蔡鄂生出任原銀監會副主席、黨委委員。從檢察院指控可看出,蔡鄂生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等正是在他出任原銀監會副主席之后。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此前通報,經查,蔡鄂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上徹底蛻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濫用金融監管權,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嚴重污染金融領域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奢靡腐化,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和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多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寡廉鮮恥,大搞權色、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許可事項;目無法紀,“退而不休”,頂風作案,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融資貸款、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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