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退休后仍不忘“收房”!建行青海分行原行長受賄3773萬一審獲刑14年|局外人
據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近日,該院采用遠程視頻方式,一審公開宣判中國建設銀行西安審計分部原主任、中國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繼莊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郭繼莊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西寧中院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9月間,被告人郭繼莊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西安審計分部主任、中國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貸款授信額度、貸款審批、利息減免、工程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上述單位及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3773.001514萬元。
西寧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郭繼莊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具有索賄情節,依法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悔罪表現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郭繼莊出生于1953年9月,1977年進入建行青海省分行工作,歷任建行青海省分行綜合科干部、投資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地方信貸處處長、計劃處處長,建行青海西寧支行行長,青海省分行副行長等職,直至2015年9月退休。
作為一名“老建行”,郭繼莊在建行工作近40年。退休近5年后,郭繼莊被查。
2020年6月24日,青海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中國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繼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青海省監委監察調查。
2020年12月23日,青海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青海省紀委監委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繼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繼莊違反政治紀律,與多人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未經批準出入國境,個人決定大額資金使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頻繁接受信貸客戶提供的高爾夫球活動,違規在建行客戶企業投資參股、兼職取酬,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轉由下屬單位和他人支付;違反工作紀律,對應向上級報告事項而未報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大搞權錢交易,在信貸審批、招標采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建設銀行黨委研究,給予郭繼莊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經青海省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21年2月,中國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繼莊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此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曾公布多份與郭繼莊相關的行賄刑事判決書,透露大量郭繼莊受賄的細節。
相關判決書顯示,2001年,陜西科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陜西科達公司)開發西安市東方花園地產項目時遇到資金困難,遂向建行西安市分行新城支行申報貸款,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鄭某因與時任新城支行行長的陳某不熟,為使銀行貸款盡快獲批,即請托時任建行西安審計分部主任郭繼莊幫忙。后經郭繼莊打招呼,陳某在陜西科達公司東方花園貸款項目報批手續不全的情況下,放寬條件,提前受理并上報審批,使陜西科達公司順利獲得3000萬元貸款。
2013年6月,鄭某為感謝郭繼莊在貸款審批上提供的幫助,將陜西科達公司開發的一套房屋送給郭繼莊。同年,郭繼莊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修完畢后于2015年入住。經鑒定,該套房屋價格為232.9474萬元。
此外,在另外三起案件中,郭繼莊利用職務之便分別為三家被告公司發放貸款,事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均向其行賄了房產。其中,2013年,青海省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為表示對郭繼莊的感謝,從其掌控的匯通國基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賬戶支出71.27142萬元,為郭繼莊在本市認購的兩套團購房支付房款,并辦理了房產證。
同時,2008年至2012年間,西寧信樂公司談長燕將該公司開發的新樂花園項目的工程款,通過甘肅通力物資貿易有限公司轉付,購買了廣東省珠海市某房屋1套、地下停車位1個,將房屋進行裝修(郭繼莊支付50000元)并配備電器、家具等生活用品后,全部送給郭繼莊。經鑒定,以上價格總計253.62萬元。
此外,西寧漓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為表示對郭繼莊的感謝,2015年5月將其公司開發的位于西寧市城西區某一套房屋送給郭繼莊,并于2017年12月替郭繼莊支付首付款后,與郭繼莊簽訂了商品房現售合同。經鑒定,該房屋價格為人民幣126.1054萬元。
通過幫助西安某房地產公司順利獲得9000萬元貸款、承攬裝修項目等,郭繼莊在退休前后獲得開發商贈送的價值百萬房產一套。2019年1月,郭繼莊為規避組織調查給該公司轉賬55.25萬元,2020年1月,郭繼莊給開發商李某某打了一張借款23.68萬元的假借條,試圖掩蓋這一事實,最終被組織查明,案發后該公司將該款主動上繳。
此外,郭繼莊還接受來自行賄方投資入股或給予股權的方式行賄,其中最高的一筆股權折合人民幣1400余萬元。相關股權登記在郭繼莊女兒(定居英國)、親家(英國籍)的名下。最終,相關行賄方均被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不等。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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