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施羅德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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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4日 21:5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十八、基金合同內容摘要 七、基金合同當事人及權利義務 (一)基金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管理人享有以下權利: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認購費、申購費和基金贖回手續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收入; (4)銷售基金份額; (5)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委托、更換基金代銷機構,對代銷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如認為基金代銷機構違反本基金合同、代銷協議及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9)依據本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0)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1)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決定和調整基金除調高托管費率和管理費率之外的相關費率結構和收費方式; (12)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審計師、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6)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基金管理人履行以下義務: (1)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3)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4)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3)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 (17)使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并且令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3)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業拆借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4)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25)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6)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2、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托管人享有以下權利: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收入; (3)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行為,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4)以基金托管人和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開設證券賬戶; (5)以基金托管人名義開立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用于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6)以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開設銀行間債券托管賬戶,負責基金的債券及資金的清算; (7)提議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8)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9)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基金托管人履行以下義務: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資產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使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使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11)按有關規定,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5)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22)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3)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3、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以下權利: 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發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9)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基金份額持有人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基金合同; (2)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費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4)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5)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處獲得的不當得利; (6)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7)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