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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銀施羅德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14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4日 21:5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十四、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 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募集所在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 基金審計

  1、本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

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經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在2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指定報刊”)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兩種文本的內容一致。兩種文本發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一、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將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網站上。

  1、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6個月結束之日起45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網站上,將更新后的招募說明書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并就有關更新內容提供書面說明。

  2、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3、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二)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本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述市場交易日的次日,將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五)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份額發售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90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并將年度報告正文登載于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60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半年度報告,并將半年度報告正文登載在網站上,將半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并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基金定期報告在公開披露的第2個工作日,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和本基金管理人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報備應當采用電子文本和書面報告兩種方式。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予以公告,并在公開披露日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和本基金管理人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

  2、提前終止基金合同;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6、基金管理人股東及其出資比例發生變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長;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發生變動;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內變更超過50%;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一年內變動超過30%;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受到嚴重行政處罰,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

  14、重大關聯交易事項;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6、管理費、托管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7、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凈值0.5%;

  18、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19、變更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20、基金更換注冊登記機構;

  21、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22、本基金申購、贖回費率及其收費方式發生變更;

  23、本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25、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后重新接受申購、贖回;

  2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體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九)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者備案,并予以公告。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應當至少提前30日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時間、會議形式、審議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等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召集人應當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十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還應當遵守上海證交所《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

  (十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的規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說明書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書面文件或者蓋章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選擇披露信息的報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共媒體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體不得早于指定報刊和網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三、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招募說明書公布后,應當分別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發售機構的住所,供公眾查閱、復制。

  基金定期報告公布后,應當分別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供公眾查閱、復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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