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1日19時,央行宣布廢除原先盯住單一美元的貨幣政策,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2007年5月21日,央行決定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千分之三擴大至千分之五。[詳細]
第一,實行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是金融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我們一貫的方針。第二,推進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考慮宏觀經濟環境,考慮企業承受能力,考慮金融改革的進度,考慮對國際貿易的影響。第三,人民幣匯率改革是中國的主權,每個國家完全有權選擇適合本國國情的匯率制度和合理的匯率水平。[詳細]
2012年4月14日 | 央行決定自4月16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5‰擴大至1%。 |
2011年6月21日 | 央行公布了《關于明確跨境人民幣業務相關問題的通知》,正式明確了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的試點辦法,成為推進人民幣跨境流動的又一重大舉措。 |
2010年6月 | 結算試點地區范圍將擴大至沿海到內地20個省區市,境外結算地擴至所有國家和地區。 |
2009年7月 | 六部門發布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我國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正式啟動。 |
2009年4月2日 | 中國人民銀行和阿根廷中央銀行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 |
2009年3月23日 | 中國人民銀行和印度尼西亞銀行宣布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目的是支持雙邊貿易及直接投資以促進經濟增長,并為穩定金融市場提供短期流動性。 |
2009年3月11日 | 中國人民銀行和白俄羅斯共和國國家銀行宣布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目的是通過推動雙邊貿易及投資促進兩國經濟增長。 |
2009年3月9日 | 央行行長助理郭慶平介紹,國務院已經確認,人民幣跨境結算中心將在香港進行試點。具體的試點方案和辦法目前還在研究,尚未出臺。 |
2009年2月8日 | 中國與馬來西亞簽訂的互換協議規模為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 |
2008年12月25日 | 國務院決定,將對廣東和長江三角洲地區與港澳地區、廣西和云南與亞細安的貨物貿易進行人民幣結算試點;此外,中國已與包括蒙古,越南,緬甸等在內的周邊八國簽訂了自主選擇雙邊貨幣結算協議,人民幣區域化的進程大步加快。 |
2008年12月4日 | 中國與俄羅斯就加快兩國在貿易中改用本國貨幣結算進行了磋商;12日,中國人民銀行和韓國銀行簽署了雙邊貨幣互換協議,兩國通過本幣互換可相互提供規模為1800億元人民幣的短期流動性支持。 |
2008年7月10日 | 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三定方案,新設立匯率司,其職能包括“根據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 |
2007年6月 | 首只人民幣債券在登陸香港,此后內地多家銀行先后多次在香港推行兩年或三年期的人民幣債券,總額超過200億元人民幣。 |
2005年7月21日 | 中國將歷時十年的與美元掛鉤的制度改為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一夜之間升值2.1%,匯率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 |
2001年之后 | 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中國開始逐漸放松資本管制,但國際社會日益施壓,促使中國讓人民幣更快升值以幫助平衡全球貿易。 |
1996年12月 | 中國允許用于貿易的人民幣與外幣完全可兌換,但對買賣外幣進行貸款和投資仍有規定和限制。 |
1994年1月1日 | 中國將雙重匯率制度改為單一匯率制,將1美元兌換5.8元人民幣的官方匯率調整為當時通行的1美元兌8.7元人民幣的市場匯率。 |
1993年5月25日 | 美國財政部在一份遞交給國會的報告中將中國列為匯率操縱國。1993年9月和1994年7月中國均被置于匯率操縱國名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