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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誘惑收包間費遭起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11:28 京華時報
餐費未達600元最低標準 收取消費者80元包間費 麻辣誘惑收“包間費”遭起訴 本報訊 (記者王秋實)消費者劉先生因在麻辣誘惑酒樓吃飯時被收取包間費,近日,他將酒樓告上海淀法院,要求返還80元包間費。這是本市首例消費者因包間費問題起訴餐飲經營者的案件。 30歲的劉先生是一名律師。據他介紹,今年1月15日,他與朋友一同到麻辣誘惑酒樓有限公司大鐘寺店的一包間就餐,到結賬時他被該店服務人員告知,由于沒有達到包間規定的最低消費600元,他們需要額外支付包間使用費80元。 劉先生認為,餐飲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包間進行消費應當是經營者的配套義務,因此經營者再向消費者收取包間費的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原則。因此訴至法院,要求麻辣誘惑返還包間使用費80元。 昨天,麻辣誘惑酒樓有限公司市場部的張經理告訴記者,酒樓一直是按包間的大小設置最低消費標準,未達到最低消費的客人則要收取不同的包間費,服務員在消費者進店、落座和結賬時都會進行告知,而且包間內也對收取包間費有明示。在劉先生消費過程中,肯定是對他進行了事先告知的。由于此案已進入審理階段,他表示不便多做評價,“我們是不同意劉先生的訴訟請求的,一切等法院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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