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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銀行改革 建設國際一流金融企業(1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5:31 金融時報
計承江(人大代表、人行鄭州中心支行行長):近年來,雖然國家對"三農"的支持力度不斷增加,但新農村建設面臨的資金短缺的困境并未擺脫。為保持糧食生產的穩定性,確保國民經濟安全,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政府應繼續加大對"三農"的財政支持力度,同時,創造條件引導金融資源參與新農村建設。 在中西部省份大部分農村地區,處于商業化轉型階段的各國有銀行紛紛從縣域撤出分支機構,能夠提供農村金融服務的主要靠農村信用合作機構與郵政儲蓄機構,而郵政儲蓄剛開始發放小額農戶貸款,并且存在業務范圍窄、發放金額小等問題。盡管近幾年通過央行專項票據,農村信用社獲得了較多的資金支持,但由于歷史包袱沉重、產權制度仍不太合理、不良貸款比率仍然較高等問題,農村信用社支持"三農"的信貸資金與實際需求相差較大。 近年來,各地開始試行農業政策性保險,但由于缺乏巨災風險基金與再保險機制,各地多處于等待與觀望階段,農業生產仍沒有穩定的保障。構建財政金融支持"三農"的長效機制就顯得特別必要。 首先,要建立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提高支農資金運作效率。提高支農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明確每年的支農資金不能低于一定比例,建立財政支農支出穩定增長機制,確保新農村建設有穩定的資金來源。改善財政支農投入的運作方式,通過財政貼息、稅收減免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農村;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效力,借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運作方式,采取諸如BOT等多種投資形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作用,逐步引導和刺激社會工商企業的資金支持新農村建設。 其次,要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形成多元化的金融支持體系結構。一是放開民間資金進入農村金融機構的條件,允許民間資金發起設立農村金融機構,并允許民間資金控股;二是放開對民間資金發起設立非正規金融組織業務范圍的限制,當前應允許其發放委托貸款與轉貸款業務;三是建立農業巨災風險基金與再保險機構,為農業政策性保險分散風險;四是參照國外《社區再投資法》,規定在農村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要把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于當地,減少農村資金外流;五是轉變財政扶貧思路,比照孟加拉鄉村銀行模式,由財政出資建立針對貧困農戶的小額信貸組織。 吳躍(人大代表、吉林銀監局局長):溫家寶總理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強調,"要加強農業基礎建設,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把"三農"問題提到了相當重要的位置,指明了"三農"工作方向和主要發展措施,對財政金融支農提出了新要求。 要加快農村金融改革步伐,提高支農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構筑與"三農"和區域特征相適應的銀行業體系結構,完善符合"三農"多樣化需求的金融資源配置模式,增強金融業發展與服務"三農"的協調性,全面提升支農綜合服務功能和服務充分性。要大力推動深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產權制度改革和重組改造,突出其支農主體地位;扎實推進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分支機構改革,強化縣域層面機構設置和業務發展,督促其堅持面向"三農"的市場定位;深入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工作,積極推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鼓勵涉農銀行機構延伸服務網點,建立政策性、商業性、互助性等多層次、廣覆蓋的支農服務體系,擴大支農覆蓋面。要督促涉農銀行機構充分發揮各自資金、網絡和專業優勢,創新和改進銀行信貸服務,強化支農服務創新,積極開發和引入多樣化、有特色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貸款品種、改進服務方式、擴大服務范圍,不斷豐富面向農戶、農村個體工商戶、農村小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品種,不斷滿足"三農"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要引導涉農銀行機構強化社會責任意識,重點支持主要糧食品種生產以及生豬、奶牛、油料等"菜籃子"農副產品生產,確保支農工作不放松,支農力度不減弱,將各項金融支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同時,建議加大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稅收政策、農業保險等配套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在從緊的貨幣政策前提下,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方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實行差別存款準備金率,靈活控制信貸規模,進一步增加支農再貸款。二是加大對涉農金融機構的財政稅收政策支持,通過對涉農貸款實施財政貼息、稅收減免等,調動和保護其支農積極性。三是積極推進農業保險發展,擴大農業保險范圍。四是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拓寬融資渠道,通過資本市場實施股權、債權融資,將社會資金廣泛引入涉農領域。五是繼續加大財政直接投入力度,提高支農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技進步和產業化升級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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