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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銀行改革 建設國際一流金融企業(11)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5:31 金融時報
糧食銷售量下降的原因,一是糧食收儲企業收購量下降,黑龍江省國有糧食收儲企業玉米收購量比上年同期下降40%至50%;二是由于種地成本提高,種糧利潤降低,市場觀望氣氛濃重,惜售現象普遍;三是糧食市場風險預期加重,加之倉儲費用大,致使糧食收購企業和個體糧商不敢大量收購和儲存糧食;四是國家取消玉米、稻谷等原糧出口退稅政策,糧食出口受到限制,進一步抑制了糧食銷售。 針對糧食主產區農民增產不增收的現狀,我建議:一是財政、稅務部門加大財政補貼和稅收減免力度,大力培育糧食龍頭企業,支持糧食精加工和深加工企業發展,形成生產、加工、銷售的產業鏈條,提高糧食收儲和加工能力。二是糧食管理部門增加糧食主產區中央儲備收購數量,并適當放寬收購質量標準,增加專項儲備補貼;完善糧食收購最低收購價政策,把玉米、大豆納入國家糧食最低收購價范圍,提高水稻最低收購價。三是財政部門根據生產資料價格、自然災害等實際情況,加大或調整糧食直補、良種補貼、綜合補貼、農機具補貼等補貼的力度,保持政策的穩定性,讓農民真正享受到實惠,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 高小瓊(人大代表、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長):當前農村金融市場發展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農村金融市場的供求矛盾較大。2007年底,全國金融機構農業貸款余額占全部貸款余額的6%,比農業生產產值占全部生產產值的比重低5個百分點。全國的農業貸款增速平均水平低于全部貸款增速4個百分點。另外,農村金融市場的服務水平較低,機構網點少、服務人員少且服務功能少。 與此同時,農村民間金融市場發展較快。據對江西省81個縣7000戶農村企業及農戶問卷調查分析,2007年,農村企業通過民間融資戶數3870戶,融資金額達25億元,平均每戶企業融資64萬元;農戶融資金額達67億元,戶均9萬元。而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法律保障較差,目前尚沒有一部明確的農村投融資法律法規,現有的規范金融機構主體或者承載融資主體的有關規定也已經不能適應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需要。 加快推進農村金融市場建設和發展對于上述現狀,我對加快推進農村金融市場發展提出如下建議:首先,規定縣域金融機構新增存款按一定比例投放當地。2006年和2007年連續兩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盡快明確縣域內各金融機構新增存款投放當地的比例”,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也對此問題做了長時間較為深入的研究。目前,應將規定“一定比例”作為改革的突破點之一,由人民銀行、銀監會分支機構、地方財稅部門以及各級政府共同組成考核小組對縣域法人和非法人的存款機構進行考核,并就“一定比例”政策成立協調小組,對各項激勵措施進行落實。 其次,推動政策性銀行參與農村金融市場建設和發展。一是對農村的財政性轉移支付和補貼,不再直接投入農村,而是通過招標的辦法,以補貼利息的形式讓國開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介入。如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國家財政資金支持項目可以采取類似做法。二是國開行、農發行發行的金融債券以及由人民銀行再貸款取得的經營性資金要規定一定的比例投入農村。三是對完成對農村資金投入的機構給予再融資、稅收等優惠政策。 此外,要明確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出臺《農村信用社規范發展條例》,按照市場化原則,把農村信用社建成產權結構明晰、法人治理完善、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農民社區銀行。還要適當降低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的進入門檻。建議將村鎮銀行納入《商業銀行法》的規范中,并將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提升到行政法規層面,規定村鎮銀行不得在縣域范圍設立分支機構。同時實現對民間金融的規范、引導、提升和替代,給予其合法生存和發展的空間,明確參與民間金融活動相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為規范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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