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各級財政安排疫情防控資金超千億 如何用在刀刃上? 來源:法制日報
千億財政資金如何用在“刀刃”上
中央和地方陸續出臺相關財稅政策安排疫情防控資金達1087.5億元
● 日前,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財稅政策落實和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相關財稅政策落實和財政資金監管,確保疫情防控財稅政策落到實處,疫情防控財政資金用在實處
● 既不能揮霍浪費,也不能讓資金“躺著睡大覺”,要把疫情防控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本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使用,最大可能地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 本報記者 萬靜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保障經濟運行,中央和地方陸續出臺相關財稅政策,不斷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據財政部對外披露的數據,截至3月2日,各級財政安排疫情防控資金達到1087.5億元。這千億資金該如何使用和監管,考驗著各級政府的能力和智慧。
2月18日,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財稅政策落實和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及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加強相關財稅政策落實和財政資金監管,確保疫情防控財稅政策落到實處,疫情防控財政資金用在實處。
3月4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加快撥付貼息資金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支持的補充通知》。根據該通知要求,省級財政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嚴格把關,精準認定,避免將未承擔疫情防控應急保障物資生產和調配任務、貸款資金未用于擴能增產的企業納入支持范圍,確保“好鋼用在刀刃上”,切實提高財政貼息資金使用效益。
確保及時撥付到位
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合規、公平使用疫情防控資金和財稅政策,提高疫情防控資金使用效益,已成為當下社會各界的共識。
為此,《通知》強調了疫情防控資金的及時撥付問題,明確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疫情防控財政資金監管,重點關注患者救助費用補助、臨時性工作補助、財政貼息、物資采購等有關財政資金的審核、撥付、使用等情況,督促指導相關部門規范疫情防控資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切實保障資金使用安全合規有效。
《通知》要求,對于疫情防控財稅政策落實不到位,財政資金分配、資金補助不合理等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要充分發揮輿論和群眾監督的作用,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財稅政策和資金分配等信息,通過網絡、電話等多種形式,及時受理群眾舉報,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彭立峰在2月24日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目前央行已會同有關部門對疫情防控資金使用建立了全流程監控,重點是把好三道關,一是把好重點企業名單關,二是把好優惠貸款的發放關,三是把好整個流程的審計關。下一步,央行會進一步增強政策透明度,主動接受輿論監督,確保資金真正用于疫情防控最需要的地方,把好鋼用在“刀刃”上。
采訪中,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呂艷濱表示:“資金是不是真的能到達最需要、最符合條件的人手里,這是公眾最關心的問題。因此,能不能發現最需要的救助或者資助對象,分配是否合規公平,這是監管落實的關鍵。”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大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同樣認為,對于疫情防控財政資金的監管重點,應該是看這些資金是否用到實處,既不能揮霍浪費也不能讓資金“躺著睡大覺”,要把這些財政資金用到“刀刃”上,本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使用,最大可能地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加強監管督促落實
防止財政政策打架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中央部委近期密集出臺了很多減稅降費的財政補貼政策。
在3月3日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兼貨物和勞務稅司司長王道樹介紹說,國家先后出臺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方面的稅費優惠政策,主要集中在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四個方面。比如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中單位的繳費,階段性減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繳費。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司長符金陵表示,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階段性降費實施以后,預計2020年可以減輕企業負擔5100多億元。同時,減征部分職工醫保單位繳費,又可以減輕企業負擔約1500億元。加上去年把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為16%的政策實施,全年僅社會保險費減負就會減輕企業負擔超過1萬億元。
這是我國連續第四年減稅降費規模超過1萬億元。劉劍文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系到人民生命健康,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防控疫情需要很多治理手段,財稅手段是其中重要的一項,包括防疫資金的撥付使用,以及出臺各種減稅降費的財政補貼政策。”
劉劍文認為,用好防疫資金、財政補貼政策的重點是加強監管,督促落實。比如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政府采購、經費保障等,都涉及財稅政策的落實,光靠財政部門肯定是不行的,需要多部門協同作戰整體協調處理。此外,還要特別注意防止這些財政補貼政策相互“打架”。
財稅政策應當公開
操作細則有待明確
財政部在《通知》中提出,各地監管局要積極協助地方財政部門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或操作指引,明確患者費用補助、臨時性工作補助、稅收優惠、財政貼息、物資采購政策的實施范圍、使用方向、補助對象、補助標準、申報流程等,確保疫情防控的各項財稅政策落實落細。
采訪中,劉劍文分析認為,目前監管防疫資金和財稅優惠政策落實的難點有兩個,一個是標準的問題,另一個是范圍的問題。
首先是標準的問題,比如說對患者費用的財政補貼應該怎么補,臨時性的工作補助該按哪個標準,還有稅收優惠、財政的貼息物資采購政策的適用范圍,使用的方向、補助對象申報的流程等,該按哪些操作規程標準來進行,這些都需要出臺明確的標準。
其次是范圍的問題,比如說不同病患程度的患者補貼標準不同,那么這些患者如何劃分級別范圍,尤其是對于復工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來說,國家的財稅優惠政策如何保證社會效益?哪些是屬于生產經營重要防疫物資的企業,哪些是需要國家財政支持的重要民生產業?和當前防控疫情關系不大的行業、企業,當然不能和前述重點支持企業、產業相提并論。
呂艷濱建議,各地方應該細化救助或者資助的標準,而且要體現一定的公眾參與性,以減少基層的執行難度。標準必須對社會公開,并開通更高層級的監督舉報渠道,接收社會舉報和輿論監督。在保護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對于每一筆防疫財政資金的使用,都應當詳細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當然,這個還要配合專業審計來共同進行。
《通知》還提到,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后,各地財政部門和財政部各地監管局要及時對相關財稅政策落實和財政資金使用效果開展績效評價。要圍繞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的時效性、公平性、有效性開展評價,重點關注政策和資金是否及時、精準到位,資金補助標準是否科學合理,資金分配是否公開透明、公平公正,防控政策和資金是否達到預期效果等。
對此,劉劍文建議,對于財政資金的績效考核以及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管,要利用大數據等先進科技手段設計出一套科學的評價體系,進行有效監督,確保疫情防控資金安全高效使用。同時,利用大數據簡化事前績效管理,提高資金撥付效率、強化事中跟蹤監控。
制圖/李曉軍
責任編輯:張國帥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