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地稅24年后重新合并利好誰?專家說至少有三利

國稅地稅24年后重新合并利好誰?專家說至少有三利
2018年03月14日 10:10 中國新聞網

  國稅地稅合并,利好誰?

  張文絞

  來源:國是直通車

  時隔24年,國稅和地稅又重新合并。

  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出爐。方案提出,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

  國務委員王勇在做方案說明時指出,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在“部長通道”上認為,這是一項利民、利稅、利企、利國的好方案,稅務部門堅決擁護,完全贊同。

  那么,在上次分稅制改革后,國稅地稅為何要合并?合并后又對誰有利?

中新社記者 張斌 攝 來源:中新網中新社記者 張斌 攝 來源:中新網 

  24年后重新合并

  1994年以前,中國財政體制采用“包干制”,地方財政每年僅向中央交納定額的財政稅收。在這種情況下,部分地方采用減免企業稅收的方式,截留經濟發展成果。

  這導致財政收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中央財政占整體財政收入的比重雙雙下降,也使得中央財政事權下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面臨資金匱乏的局面。

  為了緩解這一局面,1994年國家實行分稅制改革。

  分稅制改革通過設立中央和地方兩套稅務機構,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保持穩定的稅基,防止互相交叉和侵蝕,改變了中央向地方要錢的被動局面。

  財政部財科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接受中新社國是直通車采訪時也指出,實行分稅制,就是為了防止地方局部利益形成收入混庫,使當時的國家改革意圖不能得到落實。

  “如今,當初的制約條件已經不存在了,技術條件可以保證稅收收入不混庫,意味著國稅地稅可以合并了?!辟Z康認為,改革進入深水區,此次國稅地稅合并,能夠沖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值得肯定。

  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告訴中新社國是直通車記者,隨著電子政務和信息化的飛速發展,國稅地稅合并后,依然可以保證中央和地方稅收不混庫,把兩者的財力分配做到位。

  24年后,國稅地稅重新合并,受益于技術條件的改善,也是歷史的選擇。

夏曉琳 攝 來源:中新網夏曉琳 攝 來源:中新網 

  國地稅合并利好誰?

  從納稅人的角度說,國稅地稅合并,對老百姓顯然是有利的。以前納稅人同時繳國稅、地稅,經常要“兩頭跑”。合并后,這一問題將得到改觀。

  從征稅人的角度看,國稅、地稅兩套機構在不同程度上也存在資源重置,在現行制度體系下,實行一套機構征管效率將得到提升。

  劉劍文同意這一說法,他認為國稅地稅合并至少有三利:

  首先,在分稅制條件下,辦理稅務登記是兩套系統,違規處理也是兩套系統,增加了納稅人負擔。合并后,在程序上減少了納稅人的負擔,釋放了改革紅利,對促進經濟發展有重要意義。

  其次,有利于整合資源。國稅、地稅在執法口徑上并不完全一致,不同的征稅系統,掌握著不同的執法標準,導致稅收征管資源的極大浪費。合并后,統一稅務執法標準、共享稅務信息,能有效提升稅收征管能力。

劉玉桃 攝 來源:中新網劉玉桃 攝 來源:中新網  

  舉例來說,此前的營業稅為地稅,是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營改增以后,中央和地方對增值稅的分成為75%和25%,統一由國稅部門征收。但是,國稅征收還需要依賴地稅的協助,這就形成委托代征,導致效果大打折扣。合并后,這一現象將改變。

  最后,國稅地稅合并是一項利國、利民、利稅、利當事人的有效措施。這項改革,不會導致中央地方財政混庫的問題,也不會導致地方擠占中央財政收入的問題。稅收收入可以按財政層級、分比例入庫,已沒有技術障礙。

  賈康直言,國稅地稅合并解決了財政支出維持兩套征稅隊伍的高成本問題。

  首都經貿大學財稅學院教授劉穎接受中新社國是直通車采訪表示,國稅地稅合并涉及到機構改革,對企業而言是減負,對征稅機構而言可以提高辦事效率,都是好事。

責任編輯:李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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