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6地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還有2省份在路上
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9日電 (張猛)連日來,多地已上調社保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慣例,每年5-7月份,由于平均工資的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也作出相應調整。
三部門: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標準
6月22日,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三部門印發《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省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司副司長王發運指出,按照繳費基數下限繳費的低收入企業職工以及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可從中受益。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韓克慶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人社部2019年就明確,若職工上年度月平均低于統籌地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就按60%計算繳費基數;若超過統籌地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00%,就按照平均工資300%計算繳費基數。這樣的制度設計既保護職工利益,又化解社保基金風險。2020年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按照2019年標準,這有利于保持社保基金的穩定性。
民銀智庫宏觀區域研究團隊負責人應習文指出,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下限通常會根據每年平均工資水平上漲,本次政策提出可繼續執行2019年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對于減輕工資水平在社保下限附近的企業和人員(往往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負擔有一定幫助。
6地上調社保繳費基數上限
據不完全統計,已有上海、天津、湖南、廣東、河北、貴陽6省市上調了社保繳費基數。
具體來看,上海指出,2020年7月1日起,以9339元/月作為計算社保繳費基數上限標準的參考水平,將上限調整為28017元/月;較2019年提高3384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繼續維持4927元/月。
天津規定,2019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5876元,月平均工資為6323元。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3364元和18969元。社保繳費基數上限較2019年提高1356元。
廣東提出,全省社保繳費基數上限20268元,較2019年上調1254元。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共四檔分別為3803元、3376元、3126元、2924元。調整后的繳費基數上限執行時間: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湖南規定,2020年全省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含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為15162元/月,比2019年提高了870元。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即2859元/月。
應習文表示,一般觸及或超過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的企業,通常是經營效益較好,職工工資較高的企業,因此社保繳費基數上限仍保持了往年的向上調整,有助于緩沖下限“不調”帶來的社保收入下降。
北京、陜西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在路上
中新經緯客戶端咨詢北京社保12333熱線了解到,北京社保繳費基數暫時還未發布,當被問道何時公開具體信息時,工作人員回應稱:“應該快了”。
陜西人社廳7月1日發布通知稱,2020年,繼續以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2412元)核定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中新經緯客戶端致電當地人社部門咨詢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時,工作人員稱還未公布,往年沒疫情時七八月份就會發布,今年應該很快會有消息。
人社部:確保各項社保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6月22日,人社部發文要求,各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加快推進三項社會保險省級統籌工作,確保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要加強資金調度,做好資金保障工作,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各地人社部門也紛紛表示,要加強社保基金運行監測,強化基金收支管理,做好基金籌集和調撥使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要統籌考慮今年減免政策等因素,按程序調整2020年社保基金收支預算。
韓克慶認為,社保制度要做到“實”“穩”“高”:稅基要實,稅率要穩,參保率要高,應保盡保。首先實現人社部規定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同時,一些省份改革征收方式,通過稅務部門征收為“實”“穩”“高”做技術保證。最終實現全國統籌,這是大的制度方向。(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李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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