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借海南離島免稅代購牟利將被處理
據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 (記者劉紅霞)海關總署6日對外發布關于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監管辦法的公告,明確對以牟利為目的從事代購等行為實施相應處罰。
監管辦法規定,離島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且自海關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3年內不得享受離島免稅購物政策,并可依照有關規定納入相關信用記錄:一、以牟利為目的為他人購買免稅品或將所購免稅品在國內市場再次銷售的;二、購買或者提取免稅品時,提供虛假身份證件或旅行證件、使用不符合規定身份證件或旅行證件,或者提供虛假離島信息的。
離島免稅商店如果存在將免稅品銷售給規定范圍以外對象,超出規定的品種或者規定的限量、限額銷售免稅品,出租、出讓、轉讓免稅商店經營權等行為,海關將責令其整改,并可給予警告。
對于在一個公歷年度內被海關警告超過3次的,海關可暫停其從事離島免稅經營業務,暫停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情節嚴重的,海關可以撤銷離島免稅商店注冊登記。同時,離島免稅商店還應當按照進口貨物補繳相應稅款。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責任編輯:李思陽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