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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特斯拉的新一輪爭議,行車數據是否屬于隱私?
來 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
記 者丨張雅婷,王俊
部分內容來自 特斯拉官方微博
4月19日發生的特斯拉女車主上海車展維權事件,引發持續關注。
4月23日下午,特斯拉在官方微博上回應關于上海車展現場“維權”西安車主的情況說明。
針對西安車主李女士提出的行車記錄儀無視頻、碰撞時座椅側氣囊和氣簾未展開,特斯拉在聲明中進行了回應。
聲明全文:
近期很多媒體朋友前來問詢上海車展期間,特斯拉展臺上“維權”的西安車主李女士的情況,感謝大家的關注。駕駛安全和產品質量問題一直是我們關注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將掌握的事實情況告知,供大家了解。
2021年3月19日下午15:50左右,西安車主李女士聯系我們,稱其車輛于當日上午10時發生事故,希望能調取當時的行車記錄儀視頻進行查看,同時問詢事故時氣囊未彈出的原因。我們得知該事故后非常重視并立即響應。同時收到現場照片如下;
針對車主提出的行車記錄儀無視頻、及安全氣囊未彈出的兩點問詢,在我們查看了車輛設置情況、調取了后臺數據分析,并結合車主發在各大社交媒體的事發區域監控視頻后,可以確定以下信息:
1、關于行車記錄儀無視頻,因為車主沒有創建專用的文件夾
1)3月25日,我們抵達車主李女士指定的地點,李女士為我們展示了事發區域便利店門口的監控視頻,并借助便利店的電腦一起查看U盤,發現行車記錄儀U盤沒有任何文件夾,車主沒有創建專用的文件夾,因此無法開啟行車記錄儀功能。
2)根據特斯拉《用戶手冊》指南,關于行車記錄儀的使用方法如下:
第一,車主需要在格式化好的u盤中創建行車記錄儀文件夾(TeslaCam),并且將設置好的u盤插入車輛前排USB接口,此時屏幕上會出現一個亮紅點的照相機圖標,車主需要主動存儲時,可手動點擊圖標,行車記錄儀才會啟動。需要強調的是,2020年12月28日之后出廠的特斯拉車輛都標配了U盤,并且默認創建了行車記錄儀文件夾。而李女士的車輛提車日期是2020年3月。
第二,閃存盤裝滿后,哨兵模式和行車記錄儀將不再保存視頻片段。為防止閃存盤空間被占滿,車主必須定期將保存的視頻移至其他設備,并將其從閃存盤中刪除。
第三,行車記錄儀非車聯網數據,車主在正確設置U盤后,視頻僅會存儲于U盤內,無法上傳網絡,僅車內人員可以查閱。特斯拉沒有能力也無法對行車記錄儀的視頻進行刪除或編輯。
2、碰撞時并未達到座椅側氣囊和氣簾展開的閾值
1)事故發生前,車輛未出現任何氣囊系統的故障警告。
2) 根據現場照片以及相關視頻可知,駕駛員以極低速度(10千米每小時以下)向左轉向,試圖駛入對面車道時,在左轉過程中與左側駛來車輛發生碰撞。此時方向盤轉向角為向左轉向116.5 度,由于左側車輛的沖擊作用產生橫向的移動并進一步加速左轉,車輛發生碰撞時的瞬時橫向減速度會減小,從而并未達到座椅側氣囊和氣簾展開的閾值。此外,從我們對車輛的查看中看到,車輛左后門內襯飾板無侵入損傷。
3)特斯拉車主手冊有明確說明: 車輛碰撞側和非碰撞側的簾式氣囊只有在發生嚴重側面碰撞或車輛傾翻時才會膨脹。
3、特斯拉車輛數據采用加密技術記錄,無法直接讀取、修改、刪除
特斯拉的車輛數據是車輛網關讀取車內各部件信號并以加密形式存儲。存儲后的數據采用加密技術記錄,無法直接讀取、修改、刪除相關數據。在出現產品質量糾紛時,特斯拉會依法提供真實、完整的車輛數據。
以上,就是事件中車輛并未發現故障的情況。該車主已正常使用該車輛超過一年,本次事故和相關車輛損傷并非產品質量問題導致,車主在事故后提出的特斯拉原價退車的訴求沒有法律依據,因此我們未能同意車主的訴求。
目前我們提出的多種解決方案均被拒絕,也充分考慮到車主的身體狀況,我們愿意先行墊付第三方檢測費用,并積極爭取其他關懷措施。目前我們已成立專門工作組,與車主積極溝通,力求妥善處理,回應社會關切。
特斯拉公開事故前1分鐘車輛數據
新爭議來了:是否侵犯隱私?
4月21日,鄭州鄭東新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特斯拉無條件向車主提供該車發生事故前半小時完整行車數據。
次日,特斯拉向媒體提供了車輛發生事故前1分鐘的數據,并作出一份文字說明。數據包含時間、車架號、車速、制動踏板物理性移動信號、制動主缸壓力。
這一做法引發車主家屬的質疑。女車主丈夫向媒體表示,特斯拉侵犯了車主的個人隱私權和消費者權益,要求撤銷數據并道歉。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對此事持續進行追蹤報道,從事件本身來看,特斯拉與張女士之間的矛盾點有兩點。
第一,是對車速及制動系統是否異常的判定。根據特斯拉方面的說法,車輛超速,剎車系統正常工作,但因車速過快制動距離不夠、才導致車輛發生碰撞。張女士則堅稱己方并未超速,認為特斯拉剎車失靈才會導致事故發生。
第二,數據掌握在特斯拉手中,張女士對于數據的真實性存有疑慮。
而如今圍繞行車數據是否為個人隱私、特斯拉公開行車數據是否侵權等問題,成為尚未解開“剎車失靈”謎團后的又一焦點。
專家表示,此次特斯拉對外公布的是車輛行駛中的技術數據,難以認定侵犯車主隱私,但公開的車架號涉嫌侵犯車主的個人信息。
行車數據是否為個人隱私?
有數據表明,截至2020年,智能網聯汽車平均每天將產生4TB的數據。
一位車企業內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這些數據可分為四類:
車輛性能數據,例如油耗、里程、油量、發動機溫度等能夠優化車輛運行服務的數據;
駕駛員數據,例如車內攝像頭通過監測駕駛員的面部表情或眼神,以確認駕駛員是否困乏或分心,并通過警報喚醒駕駛員,以及通過傳感器獲取的駕駛行為的數據、駕駛員的個人娛樂信息設置數據等;
位置數據,包括實時的位置信息、已保存的目的地信息和駕駛員的行蹤;
周邊數據,例如通過傳感器和攝像頭監測到的車輛環境,路面、坡度、交通標志等信息,測量與其他車輛的距離和速度的信息,以及自動駕駛車輛之間的互聯互通等活動產生的數據。
依據民法典對隱私的定義,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上述人士表示,智能網聯車輛收集的數據中,相比個人信息,個人隱私較為抽象,對個人隱私范圍的界定通常也因宗教、文化或習俗的不同而不同。
例如,在駕駛員關閉疲勞駕駛和分心監測功能后,攝像頭仍然偷偷記錄下了車內的視頻和對話記錄,這樣的活動應當被認定侵犯了他人的個人隱私。同時,某些周邊數據也有可能涉及他人的個人隱私,如通過行車記錄儀或車內和車身的攝像頭,記錄下的過路行人或其他車輛內的信息,在特定情況下也屬于個人隱私。
此次特斯拉公布的相關行車數據,包含時間、車架號、車速、制動踏板物理性移動信號、制動主缸壓力,是否為個人隱私?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及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均認為,以民法典對隱私的標準來看,特斯拉所公布的數據只是關于車輛速度、剎車及相關時間信息,屬于純粹的技術數據,其中既不包含汽車行使軌跡信息,也不包含車內影像、語音等涉及特定自然人的其他信息。因此,很難說特斯拉此次公布的信息侵犯了車主或駕駛人的隱私。
“隱私是民法典人格權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一旦披露可能對個人人格造成貶損或者是損害。但這個事情中剎車情況與隱私沒有太大關系,未對人格造成損害。”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許可提到,在特斯拉已經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供數據的情況下,這些數據具備了公共性,這時問題本身的解決不僅對于車主本人有價值,對于社會公眾的知情權、行政監管權均有幫助。
公開行車數據是否侵權?
特斯拉官網的隱私聲明中,提到“關于在法律有規定時或其他情況下分享給其他第三方”的相關規定。
分享情形具體表述為“特斯拉可自行酌情決定將包括可以或不能識別您身份的信息在內的信息轉移和披露給第三方,以便履行法律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傳票或其他法院命令);
當我們確信是合理的法律要求時;
應政府部門要求開展調查時,包括為遵守執法要求;
認定或執行我們的政策和規程時;
應對緊急情況時;
預防或阻止我們可能認為可能的或構成非法、不道德或法律上可起訴的風險時;
或保護我們的產品和服務、第三方、訪客或公眾的權利、財產、安全或保障時。”
夏海龍表示,從信息披露的前提來看,這次鄭州監管總局明確責令特斯拉提供數據,滿足“應政府部門要求開展調查時,包括為遵守執法要求”這一約定情形。同時,特斯拉出于維護自己聲譽的考慮,有公開發聲、回應指責的權利,前提是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
“特斯拉不妥之處在于,其披露的信息沒有妥善隱藏車輛的車架號,而通過特定的查詢途徑,可以從車架號鎖定到相關車輛的車主信息。”夏海龍說。
關于個人信息的定義,《民法典》表述為“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則規定,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后的信息。
“按照以上規定,車架號可以被認定為個人信息。”夏海龍表示,車架號可以識別到車主,侵犯了車主的個人信息。
責任編輯:張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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