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不就醫只喝果汁離世 如新又該擔何責?

感冒不就醫只喝果汁離世 如新又該擔何責?
2019年03月20日 10:46 澎湃新聞

  感冒不就醫只喝果汁離世 如新又該擔何責?

  實習生 閆彩琪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近日因“女子感冒只喝果汁離世”一事卷入輿論漩渦。

  3月18日《北京青年報》報道,直銷企業“如新”公司一名業務員林麗(化名),于3月2日因肺部嚴重感染搶救無效死亡。她此前多次發燒,但始終沒有吃藥,也不去醫院看病,而是喝“如新”果汁吃“如新”產品。

  “g3果汁”全名“g3活能混合果汁飲料”,不是直銷企業如新公司在商務部登記備案的直銷產品。

  3月18日下午,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回應稱,該公司已成立以最高管理層為首的專案小組,開展內部調查,并接受媒體和公眾的監督。如確有經銷商存在不當指引或夸大宣傳的行為,公司絕不推卸責任。

  相關企業和經銷商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

  律師丁金坤向澎湃新聞表示,死亡業務員認為果汁能治病,最終耽誤治療,感冒發展為肺炎而死,如新公司難辭其咎。而業務員的愚信,是因為她被導師的“果汁可以治病”的虛假宣傳所迷惑。相關人員對果汁功能的夸大其詞,是對產品的虛假宣傳,違反廣告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一方面要被行政處罰,另一方面要對業務員之死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丁金坤指出,可以通過詢問具體的經銷人員,虛假宣傳是否受到如新公司的指示、默許或放任,以調查事實、取得指控證據。

  關于如新公司是否構成非法傳銷的問題,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指出,雖然如新公司具有直銷牌照,但報道中的內容顯示,其產品銷售方式顯然不符合合法的直銷流程。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g3果汁”全名“g3活能混合果汁飲料”,并不是直銷企業如新公司在商務部登記備案的直銷產品。

  不過,張新年表示,在現行法律制度下,經銷商有時是難以和企業掛鉤,所以在取證、定罪過程中,需要找到充分的證據用以證明公司與其經銷商存在重大的關聯,才能擊穿不法企業的“擋箭牌”。

  中國人民大學劉俊海教授也認為,因經銷商欺詐或者誤導性的、夸大保健品功效的宣傳,導致服用保健品給消費者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經銷商要承擔責任。

  劉俊海稱,由于消費者信息不對稱,很多情況下消費者不僅是沖著經銷商的信用去購買保健品,更多是沖著品牌的影響力。所以基于商事習慣、公序良俗以及企業的社會責任,企業應當先行承擔民事責任。

責任編輯:賈兆恒

澎湃新聞 如新 劉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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