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打假人王海:網紅帶貨多涉假,辛巴羅永浩都被打臉

職業打假人王海:網紅帶貨多涉假,辛巴羅永浩都被打臉
2021年01月10日 07:27 新浪財經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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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職業打假人王海:網紅帶貨多涉假,辛巴羅永浩都被打臉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公眾號

  二十多年過去了

  王海已經從一個毛頭小伙

  變成了四家打假公司的老板

  打假的對象也從商城

  拓展到網絡,再到現在

  正當紅的帶貨直播間

  盡管媒介和對象換了幾撥

  假貨卻沒有消失

王海。圖/人民視覺。王海。圖/人民視覺。

  王海 : 戴墨鏡的男人

  本刊記者/李靜

  發于2021.1.11總第980期《中國新聞周刊》

  一副小框墨鏡隔開了兩個人。戴上,他是犀利的打假人王海,隔著這副眼鏡絲毫看不到他的眼神;摘下,他是一個笑呵呵的溫和的中年男人,背著雙肩包來去匆匆,既為如何管理公司傷腦筋,也為怎么和青春期的孩子溝通而煩惱。

  1995年,當時只有22歲的王海因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嘗試購假索賠一戰成名,成為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設立的“消費者打假獎”首名獲得者,獲得獎金5000元。1996年,他化妝到近乎易容的程度、帶著保鏢走進央視《實話實說》第一期節目錄制現場。那個時代,他幾乎是一個家喻戶曉的名字,被部分商家稱為“刁民”,又被民間譽為“打假英雄”。

  最近,王海在自己的微博賬號上指出快手頭部主播辛巴的團隊在直播間售賣的燕窩產品是糖水,并在后續曬出了相應的檢測報告,這位成名于25年前的職業打假人再次回到公眾的視野中。

  二十多年過去了,王海已經從一個毛頭小伙變成了四家打假公司的老板,打假的對象也從商城拓展到網絡,再到現在正當紅的帶貨直播間。盡管媒介和對象換了幾撥,假貨卻沒有消失,而且“假得仍然那么低水平”,王海感慨,“太陽底下并沒有新鮮事”。

  “小子,你把這個當飯吃了是不是?” 

  1995年3月的一個下午,王海在明晃晃的太陽下拐了十幾個彎,走了好幾公里,問了七八個人,才在一條不起眼的胡同里找到東城區消協。然而消協的房子正在翻建,王海圍著工地轉悠半天,也沒能找到工作人員。

  王海找東城區消協是要投訴,他認為自己花170塊錢在北京隆福大廈購買的兩副索尼耳機是假貨。這兩副耳機不但合模縫處有小毛刺,包裝上印的還是日本另一家株式會社的名稱。之后,在輾轉了技術監督局和索尼駐京辦事處都沒有什么結果后,王海干脆又去買了10副假耳機,到東城區工商局投訴處一起索賠。

  王海索賠的依據是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中的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對消費者損失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即損一賠二。

  《消法》從起草到出臺,反反復復歷時8年。而其中有關“懲罰性賠償”的第四十九條引起的爭議最大。反對的意見認為,《消法》作為民事法律只應規定賠償,不應搞懲罰,否則給一方以可乘之機,有失公正的原則。這也正是多年來,王海“知假買假”飽受爭議之處,甚至有人認為“知假買假”者不算消費者。擔任《消法》主要起草人之一的民法專家何山在2002年接受采訪時曾說,當初制定這一條款的目的,旨在懲罰有欺詐行為的經營者,同時鼓勵受害的消費者積極參與打假,知假買假的人,當然屬于消費者。

  但在1995年,“知假買假”還是一個新鮮的概念。王海投訴一個多月后,東城區工商局的人告訴他,工商局屬于行政執法機關,索賠屬于民事糾紛,工商局無權干涉,只能進行調解,并轉達隆福大廈的意見:只退賠先買的兩副耳機,后10副屬于“知假買假”,而且他們也不是故意賣假,所以只退不賠;但考慮到王海損失的時間、精力、交通等成本,另外再給200多元補償金。

  回到青島老家后,王海又仔細研究了《消法》,他認為法律規定消費者對經營者有監督權,行使監督權的方式之一是舉報,但是如果消費者不去購買假冒偽劣商品,那怎么舉報?法律雖然在進步,但法律的可操作性,還存在一些問題。

  幾個月后,1995年9月1日《北京市實施<消法>》辦法》出臺。這個《實施辦法》對《消法》第四十九條中所指的“欺詐行為”進行了較為詳細、明確的說明,還明確規定,只要商家售假,就要先行對消費者進行賠償,不能隨意推卸責任。法律進一步完善,可操作性正在逐漸增強,這讓王海非常興奮,他再一次來到北京,并由此走上了職業打假的道路。

  90年代中期,中國剛剛從計劃經濟進入市場經濟,隨著市場放開,諸多商品質量問題隨之出現。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的抽查統計,中國的產品質量1991年合格率為80%,1992年和1993年為70%,1994年為69.8%,1995年一季度下降至65.9%。假酒、假藥、假化肥……產品質量的逐年下降與產品傷害消費者事件的逐年上升完全成正比。

  國家質檢總局的數據顯示,1992~1995年“八五”期間,全國查處的假冒偽劣商品總價值高達104億元。要知道,1997年中國從美國波音訂購的50架飛機不過價值30億美元,一架波音飛機的價格還不到5億元人民幣。

  人們對打假的呼聲很高,那個年代傳唱度極廣的歌曲《霧里看花》,就是專門為1993年央視“3·15”晚會寫的歌曲。但打假需要尋求一個突破口。王海認為,職業打假人就充當了這個角色,就像是紅綠燈上的監控攝像頭,“只有紅綠燈,很多車還是敢闖紅燈,有了監控,誰還敢闖?”

  恨這個“攝像頭”的自然不在少數。在某商場的經理辦公室,王海曾被不明身份的人一把揪住衣領:“小子,你把這個當飯吃了是不是?信不信,我弄死你X的!”那時,還傳出有南方賣假貨的老板出20萬元買王海的項上人頭。25年間,這種威脅從沒斷過,只不過換了方式。王海年輕氣盛時也因此和人起過沖突,現在的他平靜地邊看自己的微博私信邊對《中國新聞周刊》說,有不少人在網絡上威脅、謾罵他,他采取的方式就是起訴,現在已經起訴了50多個。“我會把判決書永遠貼在網上,讓他們的孩子、老板都看看這是什么貨色。”

  2007年3月13日,王海(右)出席在清華大學法學院舉辦的美國消費者保護法講座。圖/受訪者提供

  只是速度慢了點

  個人打假力量過于單薄,1996年,王海在北京成立了大海商務顧問公司,組織起律師團隊,把打假、打擊商業欺詐行為作為自己的事業。一開始,公司只有3個人,一個文員接電話,一個調查員調查假貨,還有一個就是王海自己。

  從1998年開始,一些購買了商品房的業主開始和王海的公司聯系,希望王海不但打假貨也關注業主維權問題。在關注業主維權的過程中,王海結識了當時專門打假氣功的司馬南和京城知名的房產律師秦兵。

  當年,秦兵、王海、司馬南等人經常在秦兵的辦公室里商量如何為業主維權,每個月至少有一次比較大規模的會議。2002年,他們幾個人成立了不動產管理研究組,成功發起組織了針對建設部《物業管理條例討論稿》的研討會,向建設部提出了關于物業管理、小區治理方面的建設性意見。

  秦兵對《中國新聞周刊》回憶起當年的往事,還覺得意氣風發,“那個時候我們都年輕,特別希望為促進立法,促進公民社會的發展做點事。”2003年“兩會”期間,秦兵和王海等人起草的《關于物業管理的立法議案》,經31位全國人大代表簽名遞交并通過審查,成為當屆人大的議程之一。

  那些年,王海幫助北京、深圳的不少小區成立業委會,很多人感覺他那時候在打假事業上沉寂了,其實是因為他把側重點放在業主維權、促進物業立法上。研究業主自治課題的人民大學副教授陳幽泓,還曾邀請王海去和人民大學MPA班的學生交流。

  對于成果的落地情況,王海坦言,“并不是很理想,從1998年到現在,無論買房者還是業主,權利被侵犯的現象還是很普遍。”究其原因,就是“消費者和經營者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和力量不對等”。

  最近,王海在西安待了很長時間,他的公司幫助西安曲江蘭亭小區業主進行維權。王海建議,已經交了供暖費的被騙業主可要求退一賠三,起步價500元。如今,《消法》的賠付條款已與1995年王海索賠假耳機時有所不同。2014年3月15日,由全國人大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簡稱《新消法》)正式實施。《新消法》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2005年2月27日,王海(右)在陜西西安市與被“打假”對象針鋒相對。圖/人民視覺

  王海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退一賠三”和設立消費者維權最低賠償金制度,就是由他和司馬南、秦兵、舒可心反復商議后一起提出的建議。2004年,他們向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寄送了有關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立法建議案。

  王海解釋說,在中國500元就可以在農村生活得很不錯。一般情況下,中國人往往不會為了一些幾元的小額欺詐就特地跑到銷售商那里理論、吵架,但假如最低賠償額定為500元,就將大大觸動消費者的維權意識,這樣,商家只要敢侵權,就有可能面臨破產的危險。

  建議提出10年后才開始實施,王海覺得,進步是有的,只是進步的速度慢了點。

  打假精算師

  2003年,淘寶創立,這個后來徹底改變了人們購物方式的電商平臺,在剛剛開始發展的前幾年,曾假貨泛濫,圖片與實物不符的情況司空見慣。那時的消費者,對待電商這種新鮮事物格外寬容。但在王海眼中,假貨就是假貨,任何新的銷售渠道都沒有理由成為假貨的聚集地。“只要有買有賣,很簡單,就是知情同意、公平交易。”

  2006年后,淘寶網成為亞洲最大購物網站,C2C 也逐步成為當時中國網絡購物市場的主流商業模式。2009 年,中國網購人數突破 1 億,此時淘寶已成為中國最大的綜合賣場,全年交易額達到2083億元。

  這一年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王海專程前往杭州,向浙江工商局舉報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馬云涉嫌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并要求依法查處淘寶網違法行為。王海歷數了淘寶網及網店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五大“罪狀”:隱瞞經營者的真實信息、經營者不提供消費憑證、放任網店進行非法經營、存在網店信用欺詐現象、為假冒偽劣商品發布廣告等。

  對于王海的舉報,淘寶公開回應“王海先生還沒在網上買過東西,并不了解網購的具體情況”。不過,當年12月,淘寶就宣布投入一億元打擊假貨,建設網購保障。2011年淘寶宣布繼續投入2億資金用于消費者保障。之后,隨著阿里打擊假貨的力度加大,現在的淘寶早已規范了許多。

  隨著消費者購買習慣的改變,如今王海的打假主要陣地已由線下轉移到了線上。去年年底,他接到網友舉報后,先是證實快手頭部主播辛巴家族售賣的所謂“燕窩”是糖水,后又在微博上揭露羅永浩“交個朋友”直播間里售賣的羊毛衫為假貨,英國品牌漱口水是“假洋鬼子”,宣傳照片用演員冒充專家。

  現在,辛巴、羅永浩均已公開道歉,承諾對消費者進行3倍賠償,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對辛巴的公司做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王海認為,直播帶貨這種形式本身是經不起推敲的。網紅多無價值判斷能力,帶貨主要靠作假。假人設、假品牌、假優惠、假原料、假功效、假產地、假報關單……無論是辛巴的“嚴選”,還是羅永浩的“嚴謹態度、嚴格把關”,都被事實打臉。

  似乎只要王海出手,就會是一場堪稱精彩的圍獵。但并非每一個打假人都有他這樣的精準打擊能力。2017年12月,廣州醫生譚秦東發布網帖,從心肌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等方面,想說明鴻茅藥酒對老年人會造成傷害。涉事企業以他惡意抹黑造成自身140萬元經濟損失為由報警后,2018年1月10日,內蒙古涼城警方以“損害商品聲譽罪”將譚秦東跨省抓捕。

  王海對這件事也很感慨,“打假關鍵要有證據,手上沒有證據人家自然能對你下手。”每次打假前,王海的公司都有專門的項目經理負責對舉報商品的所有客觀信息進行核查,并對實物進行檢測,同時有律師保駕護航。

  假貨那么多,哪些打,哪些不打,25年的經驗,王海已經有一套自己的精算法則。

  首先評估風險,對于“對手”的背景進行全面調查,但這并非簡單的實力對比。王海顧慮的主要是不可控的風險,例如查假煙,“有些地方整個村子都在做假煙,隔老遠就裝攝頭,人還沒到跟前就已經被發現了,有人身安全隱患。如果警察不配合,我們就放棄。我不能為了工作去犧牲我們員工的安全,對員工的利益要優先。” 王海說。

  作為企業,成本和收益也自然要考慮,王海不接扯皮的案子。“比如一個糖炒栗子宣傳我們是最好吃的糖炒栗子,這種打它就沒有價值。還要看對方是不是有賠償能力,我們肯定要有所選擇和平衡。”

  在收益中,社會效益對王海來說有時候勝過經濟效益。1998年,王海在為客戶調查一宗假藥案時,順藤摸瓜發現了莆田系游醫組織。他做了個成本估算,要揭露莆田系大約需要20萬元,他覺得這個錢賠得起,決心去做這件事,花費到了20萬就止損。

  那時,他潛伏進莆田系醫療人士組建的QQ群,和團隊成員一起到天津、南京、合肥、武漢、長沙等多個城市的二十多家莆田系醫院暗訪,獲得了他們欺詐的證據。王海實名向衛生部、公安部舉報。當年,衛生部發文整頓,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整改,取締各地游醫機構。可惜,沒過多久莆田系又死灰復燃,還轉身披上外資的皮,以民營醫療企業的形式興起。八年后,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1歲學生魏則西病逝并用自己的治療經過再次揭開了莆田系醫療機構的內幕,才讓人們把目光重新聚集到了這個龐大的群體上。

  對于1998年沒能真正扳倒“莆田系”的這種遺憾,王海沉默了片刻,“不同的案件我們建立的預期不一樣,莆田系這個事能揭露了,就行了。我們追求的叫有限正義。”王海說,“作為一個理性的人,要接受這一點,在我們這一生中,利用我們現有的這些資源,能做到的,也就是有限正義。但即便是有限的,我們也仍然要去追求。”

  中年人的煩惱

  前幾年,王海關停了運營12年的打假網站,理由是“運營成本高,瀏覽量走低,畢竟消費者都逐漸轉向手機端了”。王海早已能夠嫻熟地從商業角度考慮問題,有些人叫他“王老板”,他的公司從3人已經發展到了三十多人,北京、天津、南京、深圳四地一共四個職業打假公司。

  他不怕談錢,有些媒體報道他年入千萬,王海說沒那么多,減去成本,利潤大概幾百萬。賺錢的方式是索賠,公司既幫消費者維權、打假,也幫企業打假,打假獲得的賠償五五分成。

  公司的業務重點放在打擊“大老虎”上。在90年代王海剛開始職業打假時,就有商場經理指責他專打大商場因為只想以此賺錢。王海對《中國新聞周刊》說:“我要澄清一點,假貨并不一定可惡,可惡的是欺詐行為,大家不要混淆這個概念。我們實際上這么多年打的都是欺詐行為。”

  在王海眼里,自由市場的小商小販賣的不叫“假貨”。盡管10塊錢3雙的襪子上面印著耐克的標,但這是發展中國家消費者購買力的問題,這樣的商品沒有侵犯消費者的權益,除非有被侵權人站出來,否則這樣的假沒法打,這樣的商品也有它存在的合理性。“我如果是一個月收入1000元的人,我去市場買個20元的化纖羊毛衫,我挺高興的,20元不挺好嗎?我湊合穿就行了,但是你不能騙我,你得老老實實告訴我這個是化纖的羊毛衫,那么20就20吧,我能保暖就完了。”王海說。

  有人說王海一把年紀了還是那么好斗,但其實摘下那副墨鏡,他有一個中年人對于庸常人生的理解與同情。他希望大家不要把消費環境的改善和消費者權利的保障寄望在職業打假人的身上。買到假貨投訴是每個人都能做的事。爭取自己的權益,一點都不丟人,這本身就是社會正義。

  曾經一起研究維權的秦兵已經去了加拿大生活,現在的他們每兩三個月還會“交流一次思想”,不過談論的已經是中年人焦慮的日常:怎么教育孩子,怎么讓孩子上個好大學。

  王海的孩子對父親的特殊職業看得很淡,學校的老師和同學都不清楚王海的真實身份。作為一個父親,他對于教育有自己的想法,比如他反對使用暴力,而是堅持與孩子溝通。比如,他反對讓孩子簡單地“聽話”,因為“聽話”的孩子一般好騙,容易被洗腦。但面對一個不聽話的孩子,而自己又說服不了的時候,該怎么辦?這是他現實的煩惱。

  作為老板,他也有煩惱。“管理律師可不容易。”秦兵說,“律師懂法、收入高、常年在外面工作,又具備和企業對抗的技術技巧,不光中國,在全世界律師都是很難管理的群體。”王海的公司里大部分是律師。剛開始招兵買馬時,王海沒少找秦兵商量怎么招聘、管理律師團隊,太能干的不行,人家很快就走了;不能干的也不行,辦不成事。現在,他摸出了一些門道,“就是驅動和約束的技術。”

  已經25年了,王海還活躍在打假一線,墨鏡還是不能摘下。用他的話說,“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這么些年來,欺詐行為沒有太大的變化,也許可以說,就沒有變化,還是那些套路,隱瞞信息或假信息,只是媒介不一樣了,本質沒變。

  消費者的變化好像也不太大,韭菜太多。王海調出羅永浩直播間售賣的皮爾卡丹羊毛衫的信息,79.9元,去掉銷售傭金,平臺還要拿到6%,羅永浩再拿走20%~30%,再去掉運費、包裝、企業運營成本,真正出廠原價不到三四十塊錢。王海說:“憑常識一看這價格就是假的羊毛衫,真的不可能是這個價格。但就還有人相信,人們不尊重常識。所以我總說,打假簡單得令人發指,都不用檢測。”

  自從揭露辛巴和羅永浩后,王海再次站上風口浪尖。現在,王海的微博每天都收到成百上千條私信,最多的時候一天兩萬多條,大部分都是找他投訴,他看不過來。他希望每個消費者都能站出來和假冒偽劣作斗爭,支持懲罰性賠償,支持職業打假,倒逼中國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升級。那時候,也許就不再需要他了。

  (實習生徐盈、曹宇悅對本文亦有貢獻)

  值班編輯:薛夢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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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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