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林志濤
投資人方面或許會擔憂,EB-5投資金額提高,要求加強解釋資金來源以及匯款等“改革”,是否意味著今后將很難申請美國投資移民?美國政府提高對投資人把關的同時,也加緊腳步提升對區域項目的管理,有效保障投資人權益,投資人也達到降低投資風險的目的。
對美國EB-5投資移民感興趣的中國投資人,最近都高度關切EB-5投資移民區域中心 (regional center) 方案是否延期 (reauthorization) 的消息。由于從1992年開始設立,定期進行延期審核的EB-5區域中心方案即將在2015年9月30日到期,加上方案正式進入國會討論表決前,多項攸關EB-5改革的議案已經陸續出臺,其中加強監管以及提高投資金額門檻似乎已經勢在必行,這讓許多有意進行EB-5的中國投資人,急著在十月前提前遞出申請,深怕十月開始美國投資移民區域中心將提高難度,甚至關閉大門。
兩項改革法案提高投資門檻收緊投資規范
想要探測美國投資移民的最新風向,最好從兩黨議員近期提出的兩項改革法案內容進行了解。名為《2015年職業移民新創企業啟動法案》(EB-JOBS Act of 2015)的改革法案,是由加州眾議員洛夫格倫(Zoe Lofgren)和伊州眾議員古鐵雷斯(Luis Gutierrez )于八月份聯合提出。
此提案要求新版EB-5重新定義“目標就業區”,期望能將資金更準確地注入鄉村地區、高失業率地區、人口大幅下降地區以及有封閉軍事基地的地區,以利于這些低成長區域的長期發展。同時法案也提出了兩個新的簽證類別EB-6和EB-7。其中EB-6是發放給創業投資人包括自我投資的初創企業家,最低金額為50萬美元。
另一項法案是稍早在今年6月4日提出的《投資移民EB-5改革法案》(American Job Creation and Investment Promotion Reform Act of 2015)。由參議會議員萊希(Patrick J. Leahy),以及另一名參議員葛瑞斯雷(Charles E. Grassley)聯合提出。這項法案要求把投資移民簽證金額由現行的50萬和100萬美元,分別提高到80 萬和120萬,同時也要求加強聯邦政府的監督執法權,規范“目標就業區”的定義,以確保偏遠地區可真的從投資項目中受益。
這兩項法案同時把改革重點放在嚴格規范投資區域以及提高投資門檻上,似乎已經明確指出未來EB-5條件趨緊的方向,不過,多項改革法案在此時被提出,也可解讀為美國對EB-5需求仍強勁,想要藉由改革來健全此一計畫。
EB-5詐騙案接連發生美證監會[微博]將大動作整頓
美國政府有意緊縮規范應該與目前EB-5市場上的兩大現象有關。一是中國投資人過去幾年的爆炸性增長,到2014年已經占整個EB-5簽證的85%,中國投資移民簽證也首度出現排期。再則,投資成長過快也導致美國政府相關法規跟不上發展速度,詐騙事件頻傳。
自1990年,美國國會設立EB-5投資移民項目以來,中國投資人原本不多,到2006年大約只有60至70人;然而到2012年,中國投資移民人數已超出6000人,呈現近百倍的爆炸形成長。今年根據美國移民局上個月公布的數字顯示,截至第三財年季度,EB-5申請達7700多份。而這個數字在未來幾年即有可能有增無減。
如此龐大的資金涌入美國市場,當然也引來不少詐欺份子的覬覦。根據國會審計調查處(GAO)的報告披露,在2013年1月到2015年1月間,美國聯邦證券管理委員會(SEC)接到超過一百件密報和投訴,都是與EB-5可能涉及證券詐欺有關,這當中有59案已經進入調查階段。
最新一起被美國證監會揭露的EB-5詐欺案件是發生在華盛頓州,一家地產開發公司負責人Lobsang Dargey利用EB-5投資移民項目,從200多名中國投資者手中騙取了上億美元的資金。美國證監會發表聲明表示,已經凍結該公司資產。接二連三發生EB-5詐欺事件,美國證監會已經決定開始大動作整頓,業內盛傳有部分違法收取傭金的移民律師,在未來幾個月將受到證監會的起訴,不少大型詐欺事件也會陸續被披露。
EB-5改革法案的調整應該勢在必行
總結來看,EB-5改革法案的調整應該勢在必行,但對于EB-5移民項目的未來發展趨勢卻應該不會帶來太大沖擊。目前市場上無論對EB-5資金還是”綠卡”的需求仍然相當強勁,兩黨議員此時提出法案也顯示是想要保住這一對美國十分有利的計劃,只是希望加強它得監管,以獲得更正當的實行。
投資人方面或許會擔憂,EB-5投資金額提高,要求加強解釋資金來源以及匯款等等” 改革”,是否意味著今后將很難申請美國投資移民? 也許審查標準會提高,但這何嘗不代表著EB-5投資移民領域將更趨嚴謹。美國政府提高對投資人把關的同時,也加緊腳步提升對區域項目的管理,更能有效保障投資人權益,投資人也達到降低投資風險的目的。
(本文作者介紹:美國達理律師事務所主管律師,具有美國移民與國際交易方面之專長。美國紐約市律師協會移民委員會委員與推薦律師,《美國移民及簽證指南》共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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