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張文魁
市場經濟發展到了今天,并不一定需要政府注入資金、給予資源或提供優惠政策救助企業。盡管我國經濟增速放緩、企業壓力驟增對于民企和國企是一樣的,但國企比民企要放松得多,國企自己還誤認為國企已經市場化了,能在市場中放松地“游泳”了。
至今為止,國企面向市場經營基本上是局限于產品市場這個層次,而在更深層次的要素市場、勞動力市場、產權市場、控制權市場,并沒有實現市場化。國企在很多方面還享有“治外法權”,這是在破壞市場規則、傷害公平競爭、劣化資源配置、抑制增長動能。實際上,國企并沒有真正實現與市場經濟的結合。
中國經濟增長方式必須實現轉變,國企也必須進行新一輪有力度的改革,這會創造新的經濟增長機會。新一輪國企改革就是要大力推進民營化,而且最好應該有一個“3000天計劃”,這樣才能避免中國陷入國家資本主義的陷阱之中。
湖南湘潭市一位王姓民企老板在政府辦公大樓跳樓自殺了,他的企業經營困難、資金鏈陷入緊張,最近幾個月一直在求助政府,欲將其企業使用的一塊工業用地變為商業用地,以使企業擺脫困境,但此事耗時漫長且頗不順利。一位民企老板,因為企業陷入經營困境求助政府無果而自殺,以結束自己生命的方式“市場出清”,實在令人扼腕,也反映了市場經濟的殘酷無情。
市場經濟發展到了今天,本來應該可以避免這樣殘酷的方式,這并不一定需要政府注入資金、給予資源或提供優惠政策救助企業,而是可以通過資產和債務重組、破產清償等方式退出市場。遺憾的是,我國市場經濟搞了這些年,各方面很重視企業如何進入市場的問題,而不太重視企業如何退出市場的問題,重組、破產、清算等渠道很不暢通,特別是債務清理和職工安置等棘手問題沒有相應的法律處理,或者法律難以執行。
進入市場和退出市場,是市場經濟這一枚硬幣的兩面,衡量企業是否實行市場化經營,不但要看進入機制,還要看退出機制。我國經濟目前正處于升級轉型的關鍵時期,相信未來還有不少企業需要通過歇業、重組、破產、清算等方式退出市場,如果退出機制不暢通、不健全,市場出清就會受到影響。
國企就不存在經營困難、資金鏈緊張的問題嗎?不是的。恰恰相反,國企虧損面較長時間都在30%以上,不少國企存在償付問題,現在有一些大型國企也陷入虧損之中,而且動輒虧損幾十億。在這位民企老板的邊上,湖南省著名國企華菱鋼鐵集團,就是一個多年嚴重經營性虧損企業。這個國企的“企業家”有因此而跳樓自殺嗎?沒有聽說過。難道這些國企的退出通道更加暢通,可以便利地通過破產清算等方式退出市場做一個了斷嗎?也沒有聽說過。
但是,這些國企得到了政府的慷慨救助,包括注入土地、礦藏,協調銀行發放貸款,給予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甚至打現金紅包等。華菱鋼鐵集團不就每年從政府拿到幾億、十幾億的紅包嗎?這位王姓民企老板所求助的將工業用地變為商業用地的問題,對于國企來說并不是一個大到要睡不著覺的問題,更不是一個無助得要去自殺的問題,許多國企都占用了大量工業用地,拿出一部分來進行商業開發是常有的事情。
盡管我國經濟增速放緩、企業壓力驟增對于民企和國企是一樣的,但國企比民企要放松得多,國企自己還誤認為國企已經市場化了,能在市場中放松地“游泳”了。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其中有一些關于國企改革的內容,“國企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下一步國企改革的重點是:適應市場化、國際化新形勢,以規范經營決策、資產保值增值、公平參與競爭、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承擔社會責任為重點,進一步深化國企改革!
既然判斷國企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了,意味著市場化改革已經不再是下一個國企改革的重點。因此,《決定》提出的上述幾項改革重點,與過去強調的轉換國企經營機制、理順政企關系并無太大關系。
現在強調的改革重點,如企業經營決策規范性問題,似乎屬于企業內部事務,而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則屬于一種泛泛的目的性的東西,例如加強內部管理、購買先進設備,目的都是要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資產保值增值則屬于一個有效率、有活力的企業的自然結果,無論你是國企還是民企。另外,把承擔社會責任也列入下一步國企改革的重點,這很有意思。
《決定》對國企改革也提出了一些具體舉措,如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組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實行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
這些是十幾年前和二十幾年前就提出過并實行過的改革措施,如現代企業制度是1993年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來的,而2003年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則提出要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
1999年中共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還提出,到2010年,要基本完成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和改組,形成比較合理的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建立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2010年早已過去,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和改組完成了嗎?比較合理的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形成了嗎?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了嗎?遺憾的是這次三中全會沒能對此進行一個全面的評估和反思,否則國企改革的內容還可能有另外的寫法。
總之,如果說國企已經同市場經濟融合了的話,那國企的市場融合與民企的市場融合絕對是不一樣的,不跳樓和跳樓就是區別,這個區別僅差一個字。
(本文作者介紹: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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