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劉士余被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公開發表不當言論
新京報
10月4日晚八點整,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十九屆中央委員,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原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士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士余同志身為中央委員,背離初心使命,政治立場動搖,黨性原則缺失,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公開發表不當言論,缺乏政治警覺和保密意識;為官不廉,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違規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統工作和提拔職務,為親屬違規購房打招呼,收受禮品禮金。
劉士余同志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并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同時,鑒于劉士余同志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士余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調研員;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給予劉士余同志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上述通報顯示,劉士余被降為一級調研員。
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據《規定》第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對應相應的級別,一級調研員對應的級別是十七級至十一級。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5月19日晚十一點消息: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士余同志涉嫌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
公開履歷顯示,劉士余出生1961年11月,他曾長期在央行工作,2014年轉任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2016年2月出任證監會主席、黨委書記。
劉士余履新證監會后的多次例行新聞發布會,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案件的處罰通報,成為“既定內容”。其中,有14次發布會共通報了52宗案件的處罰情況,內容包含市場操縱、內幕交易、違規披露信息等。另外,還查處了3宗“造謠案”(編造傳播虛假、誤導性信息)、立案稽查了6家審計評估機構。
2017年2月26日,劉士余在國新辦發布會上介紹協調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穩定發展等方面情況,并答記者問。在回應“野蠻人是誰,資本大鱷是誰”時,劉士余表示,這個問題“很刁,難度系數很高”。他表示,證監會的首要任務是監管,第二任務也是監管,第三任務還是監管。
“我到證監會花了較長時間來了解資本市場的亂象,開了眼界了,也是很受震驚。看了這些亂象后,找了一個比較貼切準確的詞來給他們貼上標簽,野蠻人、妖精、大鱷,這些行為都是披著合法的外衣,打著合法的擦邊球,我不能坐著不管。”
劉士余稱,天使和魔鬼就一念之差,金融家與金融大鱷只有半步之遙,有的是金融家的行為,弄著弄著就成了金融大鱷。“你問我野蠻人是誰,妖精是誰,害人精是誰,如果我都告訴你了還怎么干活”。
2017年4月8日,劉士余出席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并發言。他對上市公司進行敲打,稱“有的吃相太難看,會有硬措施對付鐵公雞。”
今年1月,劉士余調任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至主動投案。
劉士余簡歷
劉士余,1961年11月出生,漢族,江蘇灌云人,工學碩士。
1987年開始先后在上海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工作。
1994年11月起先后任中國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副主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司助理巡視員、副司長,中國人民銀行監管二司副司長、司長,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
2004年7月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
2006年6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2014年10月任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2014年12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董事長。
2016年2月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
2019年1月任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
原標題:中央委員劉士余,從正部級降為一級調研員
責任編輯:常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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