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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證之難與辨定之惑(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5:45 21世紀經濟報道
“投資者可以通過登陸中國證監會網站,查詢全國各地經批準的合法證券經營機構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核實該機構是否屬于合法證券經營機構,也可向證券業協會查詢合法證券經營機構。”上述證監會有關部門領導說。 “變相發行” 此外,非法證券活動還出現了借其他行業“殼”的形式來逃避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 證券監管部門近期在查的一個案子就是以信托的形式,即設立一個信托產品,把股權裝進去,作為信托收益,然后再把這個信托產品拿出去賣。因而表面上賣的是信托,背后則是一個企業股權。 信托行業屬于銀監會的監管范圍,因此按程序,要由銀監會來查。實際上,該信托產品本身就是非法的,不是由正規的信托公司發行的信托產品,嚴格來講也不在銀監會的監管范圍。 “我們最終就認定它是變相發行證券,這種變相發行如不及時查處,就會讓不法分子鉆了法律空子。”上述證監會有關部門領導說。 證券監管部門正在查的另一個案子,則是以類似柜臺出租公司的形式出現,結果賣的還是股票,涉案金額過億,涉及人員有4000人。 此外,最近網上出現了一些新形式,比如有一種交友網站,規則是投入100塊錢,待網頁的收入做到一定規模時再返回投資者100塊錢的股權。還有類似收會費的,達到一定條件后返還你股權。 “萬變不離其宗,這種花樣翻新的非法證券活動實際就是新《證券法》所規定的‘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應當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當然,在具體執法中,需要監管部門的執法人員掌握法律的精髓,準確判斷非法發行的實質,不能被其表象所迷惑。”上述證監會相關部門領導說。 在他看來,法律政策往往是滯后于違法行為的,不可能提前把每一種違法形式都規定得很細,需要執法部門靈活運用。 比如證監會“打非辦”的管轄范圍應該是股份公司,而現在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以股票的形式在運轉的狀況逐漸增多,比如有的有限公司,也打著“到美國上市”的旗號公開轉讓。“打非辦”的管轄也根據具體情況的需要延伸到這類公司。按《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不能超過50人,股權轉讓也有規定,原則是在股東范圍內有優先受讓權,而且轉讓須獲得股東的一致同意。 “不能擔心會管錯了有什么風險,因為違法犯罪的事實是存在的,不管才會真正有風險,對社會有風險,對老百姓有風險。”上述證監會領導說,這類非法證券活動的本質和危害性是一樣的,后來此類案件都移送給了公安機關。 截至目前,證券監管部門已經出具了近百件性質認定,未有一例被公檢法機關認為是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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