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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宜華木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4:24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廣東省宜華木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于2008年3月10日以書面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通知,于2008年3月20日在公司二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表決監事3人,實際表決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邱富健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議案經與會監事審議并表決,全票通過以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07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該報告需提交200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2、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07年度報告(正文及摘要)〉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依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及相關工作的通知》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2007年修訂)文件要求,對《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正文及摘要)》進行了認真、仔細地審核,并提出了如下書面審核意見,與會全體監事一致認為: (一)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相關規定; (二)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全面地反映出公司的經營狀況等事項; (三)、在公司監事會提出本意見前,我們沒有發現參與2007年年度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我們保證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性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該議案需提交200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3、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0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該議案需提交200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4、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0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公司2007年度按稅后凈利潤計提10%法定盈余公積后,擬以2007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669,775,14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20元(含稅)共派現金股利13,395,502.90元。剩余利潤525,345,295.46 元結轉下一年度。 該議案需提交200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5、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07年度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議案》 公司擬以2007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669,775,145股為基數,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5股,共轉增股本334,887,573股。轉增后股本總數為1,004,662,718股。 該議案需提交200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6、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審計機構及審計費用的議案》 自公司聘任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審計機構以來,該所恪盡職守,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報審計等各項工作,擬續聘該所為本公司二00八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機構,聘期一年,審計費用為人民幣46萬元。 該議案需提交200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廣東省宜華木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關于2007年期初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 及其金額做出調整的說明 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執行原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根據中國證監會證監發(2006)136號《關于做好與新會計準則相關財務信息會計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證監會計字(2007)10號《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7號———新舊會計準則過渡期間的比較財務會計信息的編制和披露》等文件規定,對2007年期初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及其金額做如下調整: ———母公司 母公司所得稅由原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變更為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該會計政策變更之追溯調整結果調增了母公司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2,874,246.56元,調增了母公司2006年度凈利潤455,481.48元,調增了母公司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2,418,765.08元。 母公司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由原采用權益法核算,變更為按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號》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該會計政策變更之追溯調整結果調減了母公司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306,383.31元,調減了母公司2006年度凈利潤232,006.52元,調減了母公司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74,376.79 元。 母公司2007年度比較財務報表的相關項目已按調整后的數字填列,由于會計政策變更,調增了2006年度凈利潤223,474.96元,調增了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2,344,388.29元,其中未分配利潤調增了2,109,949.46元,盈余公積調增了234,438.83元。 ———合并 公司所得稅由原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變更為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該會計政策變更之追溯調整結果調增了公司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2,874,246.56元,調增了2006年度凈利潤455,481.48元,調增了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2,418,765.08元,其中未分配利潤調增了2,184,326.25元,盈余公積調增了234,438.83元。 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規定對下屬子公司大埔縣宜華林業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的林地使用權價款11,589,280.00元依實際利率法確認未確認融資費用6,414,897.34 元,分別在無形資產和長期應付款中進行調減。 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已經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財務報表列報》的相關規定,對公司應付福利費、其他應付款、固定資產和預提費用等項目在分析內容后重分類到應付職工薪酬、無形資產或其他應付款等相關項目列報反映。 廣東省宜華木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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