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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記者 盧斐
經偵部門對雪松系涉“非吸”正式立案。
5月7日下午,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發布《關于廣東圓方投資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案情通告》,依法對雪松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的廣東圓方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圓方投資”)等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查處。
《通告》披露:公安機關已對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等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已依法提取相關涉案數據,并已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獨立鑒定和司法審計;對涉案相關資產予以查封、扣押、凍結;敦促涉案公司相關責任人員主動配合調查,積極退繳違法所得。對于主動投案、退贓退賠、認罪悔罪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投資人可憑本人身份證明、合同協議、銀行交易明細、收付款憑證等書面材料進行報案登記。
圓方投資只是涉案公司代表
據了解,該案系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指導黃埔區經偵共同偵辦。知情人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由于雪松控股的屬地是黃埔區,“基于屬地原則,一般都是以區(分局)的名義發布”。
工商信息顯示,涉案標的公司圓方投資原名“廣東圓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19日,注冊資本4.129億元,系雪松控股的全資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周挺即雪松控股高管。
接近廣州經偵的人士向記者透露,通告中所披露的圓方投資只是涉案公司的代表之一,“很多涉案的關聯公司,沒法逐一列出,所以用‘圓方投資等公司’指代”。此外,他還透露,公告中的“張某”即雪松控股的實際控制人張勁。
涉嫌“非吸”逾200億
近年來,頭頂“世界500強”光環的雪松控股,屢屢爆出“自融”、“涉嫌非法集資”、“爆雷”等事件,并成為新聞焦點被廣泛報道。證券時報關于雪松的數篇調查報道曾引發重大反響。
2022年2月16日,證券時報刊發調查報道《雪松200億涉眾募資調查:假借灰色通道、裹挾一眾偽國企,底層資產涉“空轉”貿易》。
證券時報記者持續跟蹤調查發現,自2020年1月起,在雪松控股的兜底擔保之下,打著“供應鏈金融”的幌子,以所謂的“應收賬款”為底層資產,假借各類金交所、產交所、偽金交所通道,超過350只違規“理財產品”面向自然人發售,總規模超200億元。
這些理財產品的兌付,陷入了全面停滯狀態。
根據記者的調查,這350余只理財產品背后,構筑的是一個龐大的融資網絡,涉及企業數量高達63家,除了或明或暗的雪松系公司,還有大量的假央企、偽國企。作為底層資產的應收賬款,系建立在涉嫌虛假的“空轉”貿易行為之上。
伴隨理財產品的全面爆雷,記者實地走訪發現,那些資金募集方、名義融資人,大多已人去樓空,令投資人追討無門。
監管部門高度重視
證券時報報道刊發后,監管部門高度重視,隨即啟動了對雪松的摸底調查。
2022年2月18日,前述報道刊發后的第三天,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到訪證券時報社,向采寫記者詳細了解案情。證券時報記者將調查中獲得的合同、單據、現場照片、調查錄音等材料提供給經偵同志,總量包括85個文件夾2400余份文件。
此后一年多,廣州經偵部門對雪松涉嫌非法集資的調查持續進行。有投資人向證券時報記者反饋,這一年多來持續有投資人被約請至廣州市經偵支隊及黃埔區公安分局做筆錄,并提交證據。
有知情者告訴證券時報記者,自2022年下半年起,雪松實控人張勁即處于被“保護”狀態,“包括他到公司開會,時刻都有公安人員便裝陪同”。同時,經偵部門對雪松控股的其他高管的要求也是“隨叫隨到、定期報到”。
前述接近廣州經偵的人士分析,“采取(刑事)措施以后,一般一個月就逮捕了,逮捕之后基本上兩三個月就起訴,按照法定時間如果情況復雜就延后一個月,起訴之前檢察院有兩次退回補充偵查(的權限),一般案件的程序基本上是這樣的。”上述知情者說,黃埔公安分局的公告,意味著對雪松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調查的正式“收網”。
責任編輯:楊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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