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師研報,權威,專業,及時,全面,助您挖掘潛力主題機會!
罕見嚴厲!永煤處罰第二彈,海通證券與海通資管遭這一罰似“傷筋動骨”
財聯社(北京,記者高云)訊,海通證券、海通資管同日遭證監會重罰,這已是今年二者同時第二次遭罰,且罕見嚴厲。
3月24日晚間,證監會發布處罰通知,其中提到,證監會對海通證券、海通資管在開展投資顧問、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未審慎經營、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風險、合規風控管理缺失等違規行為下發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
證監會擬對海通證券采取責令暫停為機構投資者提供債券投資顧問業務12個月、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并提交合規檢查報告的監管措施。
對海通資管采取責令暫停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產品提供投資顧問服務12個月、責令暫停新增私募資管產品備案6個月的監管措施,對多名直接責任人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2年等監管措施。
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已在今年初對海通證券及其子公司海通資管、海通期貨,以及東海基金予以警告處分。
海通證券、海通資管雙雙遭罰
經查,海通證券、海通資管及相關人員在開展投資顧問、私募資管業務過程中,未按照審慎經營原則,有效控制和防范風險,對市場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在2019年12月證監會指導滬深交易所發布了《關于規范公司債券發行有關事項的通知》后,海通證券、海通資管仍存僥幸心理,在其他交易市場繼續從事相關違規行為。
同時,海通證券、海通資管未將相關業務行為納入全面合規風控體系,業務隔離、利益沖突防范、債券交易管理等存在漏洞,公司合規風控機制存在缺失。
根據違規事實和相關規定,證監會擬對海通證券、海通資管采取前述監管措施,并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追責。
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業務涵蓋發行承銷、投資交易、資產管理、投資顧問等,在連接投融資兩端、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作為資本市場最重要的專業機構,理應堅守初心、提高認識,切實履行合規風控主體責任,堅守勤勉盡責底線,提高專業服務水平,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但少數機構及從業人員合規底線不牢,風險意識淡薄,內控松散、管控失效,違背謹慎勤勉原則,偏離業務本源無序展業,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破壞行業生態。
對此,證監會重申,將全面貫徹“零容忍”方針,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執法問責力度,實施穿透式監管和全鏈條問責,重點突出對合規風控體系和公司治理的檢查執法,堅持有案必查、罰必雙罰、落實經濟罰,讓違規機構和人員付出沉重代價,以嚴監管倒逼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提升合規風控意識和自治能力,更好發揮服務實體經濟功能,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助力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發行人不得在發行環節認購自發債券
從上述公告中,或不能發現海通證券更為具體的違規行為,但通過上述公告中所提及的《關于規范公司債券發行有關事項的通知》或可了解一二。
2019年12月13日,上交所發布《關于規范公司債券發行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發行人不得在發行環節直接或者間接認購自己發行的債券。
債券發行的利率或者價格應當以詢價、協議定價等方式確定,發行人不得操縱發行定價、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向其他相關利益主體輸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利益相關方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平競爭、破壞市場秩序等行為。
今年已多次遭罰
上述對海通證券、海通資管的處罰,并不是今年首次被監管層處罰。
今年1月8日晚,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連發四份自律處分決定,對海通證券及其子公司海通資管、海通期貨,以及東海基金予以警告處分。
根據自律處分信息,海通證券向下屬子公司管理的相關資產管理計劃下達交易指令,協助相關發行人在發行環節購買自己的債券,破壞了市場發行秩序。
另一方面,海通證券也向下屬子公司作為投資顧問或管理人的相關資產管理計劃下達交易指令,協助相關發行人交易自己發行的債券,違反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并存在著內控管理不到位的違規情形。
2020年12月30日,證監會發布對海通證券及保薦代表人曾軍、周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經調查,證監會發現海通證券在保薦四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四方光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過程中,在首次提交的保薦工作報告等材料中未披露四方光電實際控制人熊友輝涉嫌行賄的事項。
證監會認為,海通證券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7號)第四條的規定。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海通證券及曾軍、周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2020年12月20日晚間,因永煤債券違約事件,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通證券”)官方網站發布公告稱,積極配合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調查,公司認真檢視反思業務運作,立即采取相關整改措施,加強培訓學習,對業務流程進一步查缺補漏,完善相關內部控制措施,提升規范化運作水平。
同時,海通證券稱,對違反行業自律規則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北京債券融資部總經理夏坤、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厲棟、海通資管副總經理張士軍、海通期貨副總經理姚弘等相關責任人,公司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等處分,并給予經濟處罰。
2020年11月18日,交易商協會公告稱,根據調查獲取的線索并結合相關市場交易信息,發現海通證券及其相關子公司涉嫌為發行人違規發行債券提供幫助,以及涉嫌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涉及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和交易所市場公司債券。因此,交易商協會稱將對海通證券及其相關子公司開展自律調查。
當天,海通證券便公開表示將積極配合自律調查的相關工作,嚴格執行交易商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業務規范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責任編輯:彭佳兵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