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更新動態 發文十問涉事女孩

鮑毓明更新動態 發文十問涉事女孩
2020年05月01日 23:06 新浪新聞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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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鮑毓明@鮑律師 今天中午發微博寫下:“你可能在某個時刻欺騙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所有人。”今天下午,鮑毓明再度發長文“十問韓某”。

  鮑某明案引發的討論仍在持續,女孩已滿14歲,或成目前難被定罪的關鍵因素?李瑩律師解讀:刑法規定,對于滿14歲的女性,要證明加害人有暴力脅迫,或受害人有明顯反抗。但此案是熟人作案,他們之間又有這種撫養親情關系的情況下,要讓一個孩子去做出我們所期待的所謂的正確的選擇,是不現實,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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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鮑毓明五一中午發了條微博,他寫道:“你可能在某個時刻欺騙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所有人。”

  另外,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也表示:如果是特殊職責人員(包括教育、訓練、救助、監護等),與在14周歲和18周歲之間的未成年女性發生性行為,也會按強奸論處。鮑某他應該是特殊職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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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年生的鮑某明,一米九左右,200斤上下,又高又壯像座山一樣。

  他是一個擅長與孩子打交道的人。

  李星星的母親回憶與鮑某明認識的過程。2015年4月份,兩人通過網友介紹,相互認識了。鮑某明先是說,一直都想有個孩子,過不久,他又說希望和自己母女“組成家庭”。

  見了面之后,她發現對方年過四十而未婚,有些動搖。

  但大概只花了半年的時間,鮑某明就徹底取得了李星星母女的信任。他的關懷備至,以及律師、名校畢業生的身份,讓李星星的母親相信,鮑某明“可靠”,“確實就像個爸爸”,他的學問高,如果把女兒交給他教育,肯定比自己帶在身邊要強。

  2015年11月,鮑某明帶著剛滿14歲的“女兒”李星星,到北京上學。

  2016年,鮑某明出任煙臺一家跨國石油服務集團的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2018年又兼任國內另一家上市通訊設備公司的獨立董事。而李星星,卻從14歲開始了自己的噩夢,她近3年處于半失學狀態,期間多次自殺未遂。

  2019年4月9日,煙臺市芝罘區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由李星星報案,掀開了這張父親的“畫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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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犯罪嗎

  血已經止住了,但李星星的下體一直疼痛。她安靜了好些天,鮑某明終于把手機還給她。

  2016年初,剛滿14歲的李星星拿到手機,在百度上查詢“下體疼痛的原因”,彈出一個醫生診療的對話框,看頭像是一位“醫生奶奶”。李星星告訴醫生發痛的起因。

  “你被強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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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李星星人生第一次直面這句話。

  她想了一會兒,是什么意思,然后聽從“醫生奶奶”的指導,報警了。

  先打110的電話,然后又聽從指引,去了北京市某派出所,李星星向警察講述了鮑某明對她的傷害。

  第一次是在鮑某明的老家天津,2015年12月31日。跨年那天晚上,“爸爸”鮑某明把燈關了,卻把電視聲音開得很大,他指示女兒,不要做作業,過來坐下,看電視。

  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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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中,鮑某明突然一把抱住了她。本能地推開,但當時只有70多斤的李星星,與近200斤的鮑某明,根本無法抗衡。她用盡力氣,“爸爸”卻像鐵桶一樣箍住她,摸她。“穿衣服睡覺不健康”,鮑某明一邊說,一邊強行脫掉李星星的衣服,然后侵犯她。巨痛,從下體一直沖到肚子里來,她流血了。

  李星星一整夜沒有睡。

  第二天,肚子還是痛,去洗手間一看,又流血了,她懵了。

  鮑某明沒有給她時間清醒。他給李星星洗澡,收走她的手機,把她從天津又帶回了北京,整天關在家里。

  接下來的日子,他開始給李星星播放未成年人性題材影片,里面有很多爸爸、媽媽和孩子之間的色情場面。

  鮑某明說, “你看大家都是這么做的,國外也是這么做的。別人家都是這樣,只是沒有告訴你而已。”

  直到多天后意外的報警。

  警察到家里搜東西,卻幾乎什么都沒搜到。

  鮑某明從家里“消失”了。

  消失了多久,李星星不記得,她也不確定:鮑某明是不是被警察帶走了?

  懵懂的她只記得,鮑某明再次回到家時,自己非常恐懼,但是鮑某明對“報警”只字不提,好像從沒過發生任何不愉快。反而,他又變回了剛認識時候的樣子,和藹開朗,認真地照料她,“真的就像個爸爸”。

  隨后的2015農歷年假,鮑某明把李星星帶去了外地旅游,沒有讓她回老家陪媽媽。

  “他到底犯罪了嗎?”李星星想不清楚。

  他如果犯罪了,警察叔叔為什么不抓他?如果沒犯罪,那我怎么還是覺得被傷害了?她不知道為什么鮑某明曾經那樣對待她,如今又變得這么好。

  李星星不敢追究。

  悄悄地,鮑某明暫停了李星星的課業,不再送她去學校上課。原本說好的,鮑某明的父母會經常來照料這個“小孫女”,卻也幾乎從未來過。親生媽媽經常的來電,她只能在鮑某明的注視下接聽。鮑某明給李星星注冊了一個微信賬號,里面只加了一個好友,不是媽媽,而是“爸爸”。

  慢慢地,李星星掉進了一個“只有鮑某明”的世界。

  2016年4月左右,鮑某明獲得了一份新工作,煙臺一家跨國石油服務集團的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他帶著李星星離開北京,搬家到了這座海濱小城,美麗的山東煙臺。

  逃

  煙臺的天空湛藍湛藍,時常干凈得沒有一絲云彩。但是李星星從來不往窗外看。她說:“沒有意義。”

  “父親”鮑某明,已經完全變成了一個擁有“兩幅面孔”的人。

  但凡身邊有一個大人時,鮑某明都是開朗、得體、有學識的,而獨自面對李星星時,就瞬間換了一副樣子。

  最開始,鮑某明不讓她出門,隨時收走她的手機,逼她做不愿意做的事,不許她哭,也不許她問為什么。

  剛滿14歲的李星星,還沒有發育,個子也瘦小。但是鮑某明會突然掀開她的衣服,嗲著聲音,叫李星星“媽媽”,說自己是“寶寶”。很多次,鮑某明坐在李星星的肚子上,壓得她怎么也起不來。她出血,暈厥。這些畫面,是李星星日后半夜常至的噩夢。

  她給記者看一些殘存的照片,照片上,鮑某明脫了衣服正在粘膠帶,準備給她使用的成人性用品,還有一些床單,有的沾血,有的被踹爛。

  在李星星的口中,鮑某明到了煙臺之后,日益的喜怒無常。

  2017年,家里換了一個新馬桶,鮑某明很高興,叫李星星去試。李星星說現在沒有,還不想上廁所。他就直接把李星星抱到了洗手間,扒下她的褲子,按坐在馬桶上。

  李星星沒有隱私。上廁所,鮑某明不允許她關門。他隨時會登陸李星星的微信、QQ。鮑某明還在客廳安裝了一個攝像頭,李星星在家做什么,他隨時隨地都能在手機里查看。

  李星星給《南風窗》記者聽一些語音。

  在這些語音里,鮑某明大聲呵斥李星星不應該在朋友圈訴說自己的痛苦,“微信發完朋友圈發,你就不能不說嗎!”他告訴李星星,“沉默是金啊!”

  “他不讓我把這些事告訴別人,他都不讓我說出來。就算我微信里只有他一個人,他也不要我說。”李星星告訴《南風窗》記者。

  李星星的抵抗情緒,總是被一套完整的說辭包圍、瓦解。

  鮑某明一開始說,“我們做的事是很正常的,電影里大家都這么做。”后來說,“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干凈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最后說,“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

  他反復糾正李星星說話的方式,不準說難受、痛苦,要說“傷心”,不準說“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說“你喜歡爸爸,爸爸也喜歡你”。

  這一套具有體系功能的話語,消解李星星的意志,讓她不敢離開。

  類似的話,還有鮑某明要求的——不能有比“爸爸”更重要的事。

  李星星回憶一些場景。

  她坐在家里看動畫片的時候,鮑某明問她,“你是不是喜歡喜羊羊,想和喜羊羊做‘那種事’”;她去動物園,看到可愛的動物很開心,鮑某明悄悄湊過來,說,“人和動物也能做”;李星星回老家和媽媽待一段時間,鮑某明也告訴她:“你媽媽和你也能做”。

  李星星很喜歡一只洋娃娃,鮑某明在侵犯李星星時,把洋娃娃放在自己的私處。李星星有一陣子很認真學習,鮑某明就對她發脾氣,“弄個學習都比我重要!”

  小女孩的一切愛好、熱情,都逐漸臭了,死了。

  李星星后來寫下過一句話,“我逐漸感覺自己病了,我對一切都不再相信,甚至覺得我最在乎的身體的各種器官,我所珍愛的各種愛好和特長,都不在我身上,而在他身上。”

  鮑某明好像就是對的。他說自己是世界上最厲害的人,所以在外的事業順風順水。2018年,他又出任了國內一家上市通訊設備公司的董事。

  李星星告訴《南風窗》記者,她后來會“發病”,按照鮑某明的要求去說一些話,但清醒過來后,又感到痛苦。

  在漫長的三年多時間里,“很正常”“說出去你就不干凈”“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這一套話,鮑某明就像“背書”一樣,只要說了上一句,李星星就知道下一句。

  這些話是牢籠,是炭火。

  她感到被炙烤。

  2019年4月8日,李星星在煙臺自殺,被他人救下,送警。

  當時的她,仍舊未成年。

  “給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妻子”

  “高燒”、“經期”、“掐我脖子”、“射在里面了”,4月9日,李星星在煙臺市芝罘區某派出所說出了自己的遭遇。

  當天,在民警的陪同下,她在煙臺山醫院做了外傷鑒定和體液擦拭提取。

  鮑某明作為“犯罪嫌疑人”,也被采取強制措施,到該派出所進行筆錄。

  李星星找到了一些物證,有帶有血液、精液的衛生巾、鮑某明擦拭過的紙巾。她還告訴警察,家里的電視機和鮑某明的電腦上,都有很多“兒童色情片”,還有她被迫拍下的裸照和視頻。家里裝的攝像頭,一定也拍到很多東西。

  很快,煙臺市芝罘區刑警大隊幾名刑警來到了派出所,和民警一起正式筆錄。

  李星星不再愿意喊鮑某明叫“爸爸”,而是代稱為“壞蛋”。

  但她仍舊保留著很多13歲時的習慣,總是很尊敬地稱呼其他每一個人,“警察叔叔”“阿姨”“哥哥”。

  李星星向《南風窗》記者回憶做筆錄時的場景。

  在正式筆錄之前有一個小筆錄,之后還有一個補充筆錄。辦案區的鐵門關上了,她和幾個警察叔叔在里面,中間有叔叔在抽煙,也有別的叔叔偶爾進來。

  一位警察叔叔問她,“鮑某明打你了嗎?”

  李星星說打了,“他先是掐我的脖子……”

  一只手突然過來,捏住了李星星的脖子,那是另一位“警察叔叔”。他手上用力,問李星星,“他是怎么掐你脖子的?”

  ……回憶到這里,李星星突然哭出聲來,“我沒有辦法去形容那種感覺,太痛苦了。我一下子回到了壞蛋掐我的感受。”

  4月9日后來的記憶是有一些混沌的。

  李星星只記得快做完筆錄的時候,芝罘區檢察院也來了一位劉檢察官,是位“阿姨”。

  2020年3月25日,芝罘區檢察院一女性檢察官在電話中,向李星星證實,對這一案件,當時實行了檢察院提前介入。

  再后來,她發燒難以支撐,警察叫她在派出所的沙發上躺一會兒,她卻睡著了。

  她醒來之后,鮑某明從另外的筆錄房間里出來了。

  鮑某明也坐到了那個沙發上。他向李星星挨過來,李星星向旁邊讓,他又靠過來,連續靠過來兩三次,李星星還是讓。她很驚恐,抬頭望向對面的“警察叔叔”。

  李星星記得,刑警隊的副隊長張高,當時正坐在對面,一切看在眼中,沒有出口制止。

  鮑某明開始細數自己對李星星的好,“我是對她最好的人”。

  4月9號,就這樣過去了。

  鮑某明被放回家了。

  后來的事,對于李星星來說,每況愈下。

  幾天后,警方告訴她,找不到電視里的“兒童色情片”,電腦里的文件也沒找到。李星星說自己知道在哪里,去指給警察看。她和媽媽去了派出所,對方卻告訴她,電腦已經不在派出所里了。

  李星星向民警要DNA的檢測結果,對方沒有給她。

  她要求再次報警,該派出所沒有接受。

  直到4月中下旬,辦案警察打電話給李星星,叫她去領《撤案決定書》。

  李星星拒絕。

  但這份《撤案決定書》,5月份她再去派出所求助時,還是給到了她的手上。

  6月份,警方再無回音,李星星不想活了。

  她跑去派出所門口鬧,民警叫她去找鮑某明。

  李星星原本害怕,不敢去,但“想到自己可能馬上就死了”,心一橫,一個人跑去找鮑某明。她想叫鮑某明承認錯誤,“為什么傷害我那么多,連一句對不起也沒有?”

  在鮑某明的家里,他們廝打起來。

  兩人又被帶到了芝罘區該派出所。

  這件事的結果是,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鮑某明給李星星寫了一封保證書。保證書中寫道:“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再次立案

  從派出所出來后不久,李星星跳進了黃海。

  她又被人撈了起來。

  從6月起,她開始住院。她的媽媽把她帶回了老家東南某省會,接受治療。

  醫院檢查結果顯示,李星星患有重度抑郁癥、重度創傷后應激(PTSD)、重度焦慮癥,而且陰道損傷發炎。

  李星星的媽媽周娟,從4月8號接到警方的第一個來電“驚雷”后,立刻從外地趕到煙臺。她告訴《南風窗》記者,當時自己不想活了,“想拿把刀劈了鮑某明算了”。

  但等她見到女兒時,只想先讓女兒活下來。

  4月份報警失敗之后,李星星頻繁地試圖自殺,每一次都折磨著周娟。她生性內向,不善交際。女兒鬧自殺的時候,她經常嚇得一句話都不敢多說,女兒去哪里她就去哪里,跟在身后,跟著就自己在后面哭。

  周娟的普通話帶有很重的南方口音,幾乎阻礙正常溝通。她帶著女兒去南山路派出所、芝罘區刑警大隊、檢察院,找信訪部門、找律師,到處找人幫忙請求再次立案。

  她們還找到了鮑某明的父母、親人和公司老板,有人報以謾罵,有人回饋以善意,但終究石沉大海。

  異鄉母女,再立案之路十分艱辛。

  周娟回憶說,“人都在,就是告訴我不上班”“我打了好多電話,都不接”。她們母女倆不斷地跑、等、求,四處碰壁。

  后來,一位曾經對她們表達過善意的民警直言說,“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

  直到6月份李星星那一次跳海,周娟才意識到,女兒已經病了,必須接受治療。

  在煙臺治病,人生地不熟,又處處害怕,她只能帶女兒回老家。她辭掉月薪本不高的工作,專門料理女兒。

  此后母女倆人反復在老家、煙臺之間往返,李星星的反復崩潰,催著她們拼命維權。一開始,她們坐高鐵去煙臺,后來覺得高鐵太貴了,就改坐大巴,“半年下來,十幾趟”。

  “撤案沒有道理”,她們希望再次立案。

  終于在8月份的時候,她們找到了山東泰泉律師事務所的一位李律師。

  李律師回憶初次見到李星星母女的場景,在濟南河西廣場的一家咖啡館里,“小姑娘還只有17歲,但是臉上土黃色的,很憔悴。類似于面黃肌瘦的那一種。媽媽話也不多,看起來情緒很低落。”

  李律師聽了李星星的講述之后,跟煙臺市芝罘區辦案的派出所進行了聯系溝通,“確認基本屬實的情況下,我們才決定去代理這個案件。”

  9月6日,李律師和同事一起去到煙臺,先后輾轉多個部門,向檢察院信訪部門提交了部分證據,和一份《立案申請書》。

  終于,10月9日,在檢察院的監督之下,李星星的案子第二次立案。

  “我局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現決定立案偵查。” 這份蓋有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印章的《立案告知書》上如此寫道。

  隨后,李星星在派出所連續做了兩個周的筆錄,事無巨細。期間,她多次崩潰,在派出所里甩自己巴掌,但堅持配合,做完了筆錄。

  她之前認識的一些有類似經歷的病友,在她每夜做完筆錄,回到家里時,為她提供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

  這些病友,有時候比醫生和警察還活躍一些。她們陪伴李星星至今,也記錄著這個小女孩近一年來的遭遇,和心路歷程。

  羅希是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她在中學時被老師性侵。她的老師對她說,“我傷害你,你反抗了,大家都知道這是性侵,但我用我的方式讓你不能反抗,那我們做的一切就是理所當然的。”她知道李星星和自己不一樣,李星星手里保留了很多證據,她鼓勵李星星說出來。

  還有北京師范大學的清子,她告訴李星星自己從小被鄰居性侵的事,她是陪伴李星星最久的“同類”,幫助李星星很多。

  她告訴李星星,“姐姐們不需要你回報什么,這是姐姐們欠你的,因為我們不夠勇敢。”

  在兩周筆錄中,李星星向警方提交了手頭上所有的證據:另一袋帶有血跡、精液的衛生紙、衛生巾,還有錄音、照片、聊天記錄。

  這里面有幾張鮑某明的手機QQ瀏覽記錄的照片。其中一張拍攝于2018年的照片上顯示,在當年2月18日,鮑某明連續訪問了近數名“送養”“送養小孩”“送養女寶寶”的用戶空間。

  李星星告訴記者,“不只有我,還有其他小孩兒,現在我受傷害,將來還會有別的小孩受傷害。”

  警方為李星星開具了一頁接收清單。

  這一次,希望來了嗎?

  事實上,從二次立案到現在,已經6個月過去了,除了這個漫長的筆錄,李星星沒有收到任何新的回音。

  從2020年新年之后,李星星本人、律師多次聯系辦案刑警臧警官,但他的電話始終無法撥通。

  2020年4月1日,《南風窗》記者打通了鮑某明的電話。正在取保候審中的鮑某明,獲知記者身份后,立刻將電話掛斷,再也無法撥通。

  《南風窗》記者會持續追蹤此案。

  (文中采訪對象為化名)

  來源:南風窗

責任編輯:陳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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