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中社12月24日電根據浙江證監局在2024年12月24日發布的公告,針對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及何敬上和李放軍,決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此處罰源于他們在為思創醫惠(維權)(300078)于2020年至2021年期間進行的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項目的法律服務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具體而言,調查發現他們在對思創醫惠及其相關方的資質和合規性進行審查時,面談記錄、查詢筆錄制作不規范,書面審查分析判斷留痕缺失,對材料不一致的信息作進一步查證的留痕缺失。此外,對思創醫惠部分業務合同、借款合同進行查驗,對其他中介機構函證底稿進行抽查驗證過程中,對材料不一致的信息作進一步查證的留痕缺失。這些行為違反了相關條款。浙江證監局要求相關方在收到決定書一個月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并強調需強化執業質量。
(文章來源:財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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