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中社12月23日電納川股份(維權)(300198)發布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控股子公司長泰縣納川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因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施工,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被漳州市長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處以罰款197萬元,直接責任人王維被罰款19.7萬元。
公司表示,該處罰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預計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引以為戒,持續督導子公司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2024年前三季度,納川股份實現收入1.31億元,歸母凈利潤-7862萬元。
(文章來源:財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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