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1日,因 索菱股份(維權)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建華建材(中國)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請對索菱股份進行重整。2020年12月15日,深圳中院決定啟動索菱股份預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師事務所擔任預重整期間管理人。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粵03破599號之二《民事裁定書》,深圳中院裁定確認《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終結索菱股份重整程序。索菱股份公告表示本次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隨著債務危機的化解以及投資人對公司業務發展的支持,公司將逐步恢復盈利能力,重回良性、穩健發展軌道。
上海吳立駿律師團隊向中國工業報表示,申請人趙女士為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破產債權人,債權金額已經法院生效判決文書確認。2023年11月,申請人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以深圳中院裁定批準了被執行人索菱股份的重整計劃為由,認定申請人應當向索菱股份申報債權,駁回了申請人的執行申請。趙女士于2024年3月1日通過郵寄書面債權申報材料的方式向破產管理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師事務所申報債權,管理人于2024年3月4日簽收債權申報材料。2024年3月29日,管理人向索菱股份發函,管理人在收到債權申報材料后立即轉交索菱股份并要求索菱股份及時開展審查工作。2024年6月7日,管理人再次向索菱股份發函,催促索菱股份盡快對中小股民的的債權進行審查確認并按照《索菱股份重整計劃》規定依法開展清償工作。管理人回函表示索菱股份已于2024年3月收到材料,但至今未完成審核清償工作,管理人已分別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6月7日書面去函催促。至今,股民趙女士的合法債權依然沒有得到索菱公司的確認和支付,已經嚴重超期,因為股民趙女士的債權是經過法院生效判決金額,是無異議的債權金額,依法應當直接確認債權和全額受償。吳立駿律師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人民法院經管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應當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并宣告債務人破產。索菱股份對大量中小投資者關于證券虛假陳述糾紛的案件的債權金額至今并未清償,已經侵犯了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索菱股份沒有按照重整計劃的要求履行義務。為此股民申請人依照破產法規定,申請法院對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圖片來源:申請書截圖
索菱股份曾于2024年3月26日發布關于投資者訴訟進展的公告。據公司公告內容,截至目前,公司存在928起中小投資者關于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件,涉及金額合計約100,066,710.60元。其中一審判決752起,涉及金額81,843,921.34元;二審判決51起,維持原判,涉及金額5,214,883.95元;未判決案件125起,訴訟標的13,007,905.31元。然而截至目前,僅有64名提起訴訟未判決或已判決的中小投資者的清償得到進展,涉及金額為5,947,00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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