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盤后,*ST鵬博(維權)(600804)披露關于相關風險事項監管工作函的回復公告,對公司目前面臨的多項風險進行了梳理。
公告提及,因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2023年度審計報告》,*ST鵬博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再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2024年度審計報告》,公司股票將面臨終止上市風險。
經營方面,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歸母凈利潤約為-39837萬元,下降46.49%,虧損規模擴大,存在可持續經營不確定性風險。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清償債務余額為1.72億元,一年內將到期債務規模為26.6億元。2024年9月30日,公司流動負債余額超出流動資產余額19.48億元,資產負債率為94.08%,償債能力較弱。對此,公司表示將采取措施應對風險。
除此以外,公司實控人的違規占款恐難按時償還。*ST鵬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實控人非經營性占用資金4800萬元,已償還1562.5萬元,剩余3237.5萬元未還。
值得注意的是,*ST鵬博已于今年8月16日收到了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合同、公司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等事項,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及公司相關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措施。
然而時隔3個月即11月19日,*ST鵬博及其實際控制人楊學平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再次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日,公司還收到青島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指出公司存在包括年度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等多項違規行為。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結合公司已被處罰和再次遭到立案調查的情形,以下兩類投資者有機會向*ST鵬博索賠:
(1)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間買入*ST鵬博股票,并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2)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6日(含當日)期間買入*ST鵬博股票,并在2024年4月27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預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及時幫助投資者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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