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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則炒股的內幕交易沖上了文娛榜熱搜!
吸引網友關注的罰單主角秦奮,在網絡上有著上海第一“富二代”之稱,行事風格頗為高調。他曾是健身博主劉畊宏直播間的“榜一大哥”,僅僅一個多小時就豪刷80多個嘉年華近30W。
秦奮的家庭背景非常神秘,這則罰單再次把他推進大眾視野。
證監會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秦嗣新、秦奮存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花5000萬買入“鑫茂科技”的行為,構成違法行為。證監會決定對秦嗣新、秦奮處以60萬元罰款。
在遭到監管處罰后,秦奮辯稱,對資本市場沒有興趣,不知道基本市場概念,隨意看行情軟件看到了“鑫茂科技”這只股票,沒有做過研究,像買彩票一樣買了,憑感覺決策。證監會對于這一解釋不予采納。
內幕交易5000萬元無獲利
罰單顯示,秦嗣新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今年61歲,目前住在香港跑馬地。秦奮是秦嗣新之子,今年34歲,目前住在上海市長寧區。
秦嗣新與徐某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見面并交流鑫茂科技運行情況。徐某與秦嗣新認識20余年,2017年3月2日前幾天,徐某為借錢和秦嗣新見面,秦嗣新知道徐某是鑫茂科技的實際控制人,向徐某詢問鑫茂科技的運作情況,徐某做了介紹。此后,秦嗣新向徐某提供了大額借款。
“秦奮”證券賬戶于2009年8月26日開立于平安證券上海常熟路證券營業部,秦奮稱其交易股票的資金都來自父親秦嗣新。2017年3月1日,根據秦嗣新安排從他人賬戶轉入秦奮三方存管賬戶8000萬元。同日,秦奮三方存管銀行賬戶向“秦奮”證券賬戶轉入5000萬元買入“鑫茂科技”。
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6年1月1日至中國證監會調查時,“秦奮”證券賬戶僅買入過“鑫茂科技”“三夫戶外”兩只股票,其中買入“三夫戶外”2萬股,買入金額133萬元;買入“鑫茂科技”678.15萬股,買入金額5017.89萬元,無獲利。
“秦奮”證券賬戶買入“鑫茂科技”的時間為2017年3月1日至7日。“秦奮”證券賬戶交易“鑫茂科技”存在買入時間集中、成交金額顯著放大、首次買入即大額買入等特點。
自稱買股票就像買彩票
罰單中顯示,秦奮稱其對資本市場沒有興趣,不知道基本市場概念,隨意看行情軟件看到了“鑫茂科技”這只股票,沒有做過研究,像買彩票一樣買了,憑感覺決策。秦奮稱其證券賬戶由助理使用筆記本電腦下單,電腦在天津打籃球比賽時丟失。
證監會認為,秦嗣新在內幕信息公開前同內幕信息知情人徐某見面,同期轉入大額資金至兒子秦奮三方存管銀行賬戶,秦奮同日將大額資金轉入“秦奮”證券賬戶并大量買入“鑫茂科技”。秦奮關于其買入“鑫茂科技”理由的解釋,不足以合理說明其交易的異常。
證監會認為,秦嗣新、秦奮的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前,買賣該證券”的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秦嗣新、秦奮合計處以60萬元的罰款。
一則收購牽出多起內幕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鑫茂科技的一場收購交易背后,涉及了多位內幕交易知情人士。證監會以3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和1份市場禁入決定書揭穿了一系列違法行為。
一則罰單中顯示,鑫茂科技董事長徐洪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建議尤立峰買賣“鑫茂科技”,尤立峰配資買入近400萬元無獲利。證監會對徐洪、尤立峰分別處以60萬元的罰款。
另外一則罰單顯示,唐云作為時任廣州證券員工,參與設立并購基金收購微創網絡股權過程,系內幕信息知情人,卻控制24個賬戶以配資方式提前買入9.45億鑫茂科技股票。雖然最終未能獲利,反倒虧損超五千萬元,但仍因違法情節嚴重,被處以10年市場禁入和60萬元罰款,再次給廣大證券從業者敲響警鐘。
上海新古律師事務所王懷濤律師表示,內幕人員通過內幕交易行為謀取非法利益,其行為使證券交易信息失去平等性和及時性,影響其他投資者判斷,或使其他投資者遭受損失,違反了證券市場“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王懷濤認為,打擊內幕交易需要扎緊制度的籬笆,包括完善證券市場的監督機制,完善法律法規,制定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內部自律管理規則等。同時,要強化監管執法,對內幕交易行為從嚴處罰。
責任編輯:楊紅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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