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將佛教商業化?——普陀山上市的憂思
來源 中國佛教協會
作者 奘真
4月2日,中國證監會官網發布一份《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說明書(申報稿)》。《說明書》顯示,“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已正式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在A股發行股票的申請。這是該公司2017年6月21日首次報送發股申請后,第二次提交申請。“普陀山上市”的消息一出,輿論嘩然,小僧也著實震驚!
能用“普陀山”的名稱上市嗎? 作為佛教圣地的名稱顯然不行。普陀山與佛教不可剝離,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以“普陀山”名義上市,難脫將佛教商業化之嫌。
普陀山,是世界佛教徒的信仰圣地、中國佛教四大名山之一,是中國佛教乃至中華文化的象征符號,在海內外具有廣泛的影響。山名中的“普陀”二字,源自佛教《華嚴經》“Potalaka”(普陀洛迦或補怛洛迦)的音譯,該經記載“普陀山”為觀自在菩薩(觀音菩薩)的住地。可見,普陀山的宗教人文意義,遠大于其地理的意義。作為普陀山的精神文化內核,佛教與普陀山是無法剝離的整體。
此次“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擬將普陀山景區旅游客運、香品生產銷售、旅游商品銷售、租賃餐飲等業務打包上市,雖然表面上未涵括寺院等佛教資產,但佛教是普陀山旅游的最大特色和核心資源,佛教寺院、圣跡及觀音信仰的感召力,是支撐其上市業務的最重要前提,也是“普陀山上市”的最大“賣點”和“保障”。普陀山“上市”,顯然有捆綁“佛教”上市之嫌,不可避免地會使佛教背負庸俗化、商業化的惡名,嚴重傷害佛教及信眾的合法權益。
“普陀山上市”有違國家剛剛出臺的宗教法規和政策
近年來,佛教“被上市”“被承包”,借佛斂財等佛教商業化問題,飽受社會爭議,遭到佛教界一致譴責和反對。前些年,峨眉山、九華山被打包上市,已經引起社會輿論廣泛詬病,也成為佛教界之痛。由于未及時處理,其負面影響一直發酵,造成一些名山紛紛效仿。
2012年,國家宗教事務局、中國證監會 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寺觀搞‘股份制’‘中外合資’‘租賃承包’‘分紅提成’等。”2017年,國家宗教事務局、中國證監會等十二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亦明確“禁止將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作為企業資產打包上市或進行資本運作。”2018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明確規定,“禁止投資、承包經營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義進行商業宣傳。”借與佛教高度關聯的“普陀山”名稱上市,顯然脫不了商業宣傳的干系。
在全國上下大力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處理佛教商業化問題的背景下,普陀山謀求“上市”的行為顯得尤為“刺眼”,是對《宗教事務條例》、國家十二部委《意見》等中央文件的嚴重挑戰。其以發展旅游產業之名,行“捆綁”佛教上市之實的行為,明顯違反了黨的宗教政策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必將使“普陀山”神圣形象蒙灰,嚴重損害佛教清凈莊嚴的形象,嚴重傷害廣大佛教信眾的宗教感情。
以信仰之名“上市”是整個社會的悲哀,對中國民眾的社會心理將產生深遠影響。
近年來,“老板寺廟”的現象屢見不鮮,佛教名山、景區“上市”的傳聞不絕于耳。利用宗教信仰謀取經濟利益,不僅背離了宗教的根本精神,也突破了社會的基本價值底線,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信仰“上市”,不僅僅關乎某一宗教的健康發展,更關乎一個社會、民族的文化涵養和精神高度。讓信仰歸于信仰,留給宗教一片清凈的空間,是一個成熟、文明社會的基本特征。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的根和魂,積淀著中華民族最深層的精神追求,代表著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識。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佛教將會由于社會商業資本的不斷入侵,逐步改變其在信徒中的神圣莊嚴形象,進而沖擊中國廣大民眾千百年來形成的社會心理價值傾向,改變中國民眾的信仰格局。
此次若以“普陀山”的名稱上市成功,還會產生示范和連鎖效應,諸如五臺山、雞足山、梵凈山、武當山、龍虎山、三清山、青城山等佛教道教名山難免會陸續效仿跟進,屆時股市將出現佛教道教板塊的怪異景象。
“普陀山上市”事件,無疑關系到中央政府政策法規的權威,關系到佛教、道教健康發展的未來。希望有關政府部門高度關注,及時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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