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八成募集資金被“挪用”,申港證券為何沒有發現?
作
為負有受托管理之責的券商,眼皮子底下沒有發現發行人募集資金近八成被挪用。寧波證監局這則罰單,揭示了申港證券相關業務的亂象。
兌付在即收到罰單
由申港證券擔任的受托管理人“21象經02”,已在在今年10月18日完結兌付。就在兌付之前,寧波證監局更新的兩則罰單,讓行家心頭一凜。
監管函顯示,浙江象山經濟開發區城南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簡稱:象山經開)作為“21象經02”的發行人,2021年10月至12月期間未按募集說明書約定使用募集資金,金額達6.37億元。湯貞海作為象山經開董事長、總經理,未按相關規定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負有直接責任。
考慮到象山經開主動糾正,已于2022年4月前將上述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未造成重大危害后果,對象山經開及湯貞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受托管理責任何在
要知道,“21象經02”是一單私募債,于2021年10月發行,規模為8億元。算下來,被“挪用”的6.37億元,占到近八成規模。
如此大的動作,“看門人”為何沒有發現?是否是看在承銷費用的份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
果不其然,寧波證監局通過現場經查,發現申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申港證券)未能有效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未能發現“21象經02”部分募集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
依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180號)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寧波證監局對申港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體量不大處分不少
在證券行業,申港證券的體量并不大,投行業務、自營業務是主要的收入來源。然而,近年來申港證券多次被監管質疑“失責”,并且“犯錯”的情況頗有幾分相似。
2019年12月,因在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部分項目融資用途管理不嚴格,深交所對申港證券暫停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3個月的處分。
2020年4月,因作為博天環境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財務顧問,未發現博天環境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相關盡職調查工作與質控內核工作存在不足。上海證監局對申港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2020年5月,因未按規定劃分客戶風險等級,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對申港證券罰款20萬元。時任申港證券常務副總裁,代行總裁職務并分管經紀業務的樊平被罰款1萬元。
2020年6月,因在股權轉讓事項中出現了入股股東以借入資金入股的情形,上海證監局對申港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董事會秘書劉俊紅作為股權管理事務的直接責任人,也被監管警示。
2022年5月,因作為貴州三力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薦機構,未持續關注發行人募集資金的專戶存儲、投資項目的實施等承諾事項的問題。貴州證監局對申港證券及保薦代表人周洪剛、王東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申港證券有34名保薦代表人。自注冊制實施以來,有13名保代曾經開展業務。其中9人全部折戟,3人半數項目撤否。因貴州三力項目違規出現在C類名單中的王東方女士,申報3單撤回1單,反而是通過率最高的一位。
高管團隊國際背景
或許是因為港資背景,申港證券的主要高管多達12名,構成“一正四副三助”格局。
董事長邵亞良先生,生于1964年,有著政府經濟管理和證券監管部門背景。他曾任證監會稽查二局副局長、稽查總隊副總隊長,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上海國際集團)總裁,賽領國際投資基金(上海)有限公司(簡稱:賽領國際)董事長等職。
總裁周浩先生,自2020年5月起履職。在此之前他前沒有證券行業任職經歷,卻順利出任了中證協國際合作委員會委員。
值得注意的是,申港證券常務副總裁樊平,以及副總裁、合規總監、首席風險官劉俊紅女士,均在前述監管處罰信息中“露臉”。考慮到兩位高管的職務,難免讓人產生聯想。
當然,申港證券的業績可能是相關高管更為關心的話題。
2023年,申港證券營業收入16.44億元,同比增長17.43%;凈利潤3.33億元,同比增長5.70%。第一大業務自營業務攬收6.74億元,同比增長48.15%;主要來自投資收益的擴增。投行業務收入4.59億元,同比下降6.32%。
進入2024年,投行業務的低潮,疊加資本市場的振蕩,申港證券的業績面臨壓力。而這家在2022年初開展上市輔導的券商,IPO計劃尚在起步階段。本次違規事項,又是否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呢?
(轉自:偉海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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