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買斷式逆回購“一箭雙雕”:對沖年底前MLF集中到期、為互換便利工具增加券源

央行買斷式逆回購“一箭雙雕”:對沖年底前MLF集中到期、為互換便利工具增加券源
2024年10月30日 05:00 21世紀經濟報道

  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再推流動性投放新工具。

  10月28日,央行宣布,從即日起啟用公開市場買斷式逆回購操作工具。操作對象為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原則上每月開展一次操作,期限不超過1年。公開市場買斷式逆回購采用固定數量、利率招標、多重價位中標,回購標的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信用類債券等。操作結果將通過人民銀行官網相關欄目對外披露。

  如何理解這一新工具?又為何在此時推出?接近央行人士告訴記者,買斷式逆回購定位為流動性投放工具。梳理央行現有流動性投放工具來看,根據期限由短至長,主要包括7天期公開市場逆回購操作,1年期的中期借貸便利(MLF),以及投放長期流動性的國債買入和降準,1個月到1年的中短期流動性投放工具較為欠缺。

  據其介紹,此次央行在現有工具基礎上推出買斷式逆回購,預計將覆蓋3個月、6個月等期限,增強1年以內的流動性跨期調節能力,進一步提升流動性管理的精細化水平。

  他還表示,央行選擇此時推出新工具,預計可更好對沖年底前MLF的集中到期。Wind數據顯示,11月、12月各有1.45萬億元MLF到期量,達到目前MLF余額的40%。再疊加政府債券發行、年末現金投放等,屆時銀行體系流動性可能面臨較大補缺壓力。

  此前,央行行長潘功勝在金融街論壇上表示,預計年底前視市場流動性情況擇機進一步降準0.25~0.5個百分點。上述接近央行人士認為,央行在此節點上推出買斷式逆回購操作,有利于更好對沖四季度MLF集中到期,更有能力維護年末流動性合理充裕,為經濟穩定增長提供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

圖片來源:IC photo圖片來源:IC photo

  東方金誠首席宏觀分析師王青告訴記者,與公開市場一般性的逆回購操作工具相比,本次央行啟用公開市場買斷式逆回購操作工具在操作流程等方面有一定差異,最大區別在于操作期限:一般性的逆回購操作期限通常為7天,2020年以來最長期限為14天,主要是為平滑月末、季末和國慶春節假期帶來的資金面短期波動,而公開市場買斷式逆回購操作工具期限不超過1年。

  數據顯示,11月和12月分別有高達1.45萬億元的1年期MLF到期。這兩個月到期總量相當于9月末MLF余額的42%,為歷史最高水平。王青表示,央行此舉應該是為了對沖高額MLF到期帶來的資金面波動。此前對沖的方式包括大額續作MLF乃至降準等,本次啟用期限不超過1年的公開市場買斷式逆回購操作工具,則是在降準空間有限、MLF政策利率色彩淡化背景下,對沖大額MLF到期的政策工具創新。

  王青認為,本次啟用買斷式逆回購操作工具,一方面可以有效平滑大額MLF到期引發的資金面波動,有助于保持年末流動性合理充裕,為經濟增長動能上升提供有利的貨幣金融環境,另一方面或意味著11月和12月將不再大額續作MLF,MLF操作利率的政策利率色彩進一步淡化;考慮到央行已恢復二級市場國債買賣,后期MLF調節中期市場流動性的作用也會進一步淡化,MLF余額或將逐步減少。

  9月24日,潘功勝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央行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國債,投放基礎貨幣條件逐漸成熟。央行會同財政部研究,優化國債發行節奏和期限結構。

  “未來二級市場國債買賣有望替代MLF充當中期基礎貨幣的作用,MLF的基礎貨幣投放渠道作用會進一步弱化。等到央行二級市場國債買賣規模較大的時候,MLF可能會退出。”對外經貿大學中國金融學院副教授姜婷鳳曾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時表示。

  談及MLF作為流動性投放工具的局限性,華西證券宏觀首席分析師肖金川回憶,2023年底政府債大規模增發之時,銀行需要補充中長期資金缺口。央行通過OMO的短期投放,對市場情緒緩解作用效果不佳;而投放1年期MLF,與政府債集中發行帶來2~3個月的流動性缺口,在期限上匹配度又相對不足。為此,央行在投放資金時可能需要考慮諸多問題,包括錢給多了會不會導致資金沉淀,或者MLF質押品凍結會不會導致二級市場供給下降。

  “對比MLF來看,買斷式逆回購的期限更為靈活,且無須凍結質押券。”肖金川介紹,當前央行投放流動性的幾種工具包括逆回購(主要是7天和14天)、MLF(1年期)、降準和買賣國債,而1個月至1年期限的定期流動性投放工具存在空白。從期限上來看,央行買斷式逆回購不超過1年,每月開展一次操作,可以認為在補充流動性的功能上接近MLF,甚至部分替代MLF。

  前述接近央行人士還告訴記者,央行推出買斷式逆回購,既是自身操作工具的豐富,也可對市場發展買斷式回購業務形成示范作用,緩解質押品凍結對金融機構整體流動性監管指標壓力,持續提升銀行間市場的流動性、安全性和國際化水平。

  目前來看,我國貨幣市場的主流模式是質押式回購,即交易中債券押品被凍結在資金融入方賬戶,無法繼續在二級市場流通,出現違約等極端情形不利于保障資金融出方權益。隨著更多海外投資者進入我國債券市場,他們更加習慣于國際上普遍采用的買斷式回購。

  買斷式和質押式回購究竟有何差異?記者從業內了解到,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債券的所有權是否轉移。在買斷式逆回購中,債券的所有權從融資方轉移到出資方(即央行),央行獲得債券的所有權后,可以自行處理這些債券,到回購到期日再歸還。

  肖金川告訴記者,這意味著,央行獲得債券所有權后,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擇機賣出,這就為央行提供了調整債市供給的工具。例如,后續財政發力政府債供給高峰到來之際,央行可通過該工具緩解市場供給壓力,而到了債券供給量較小的時段,央行又可以通過反向操作投放債券供給,起到類似“削峰填谷”的作用。

  肖金川還稱,買斷式回購可以為互換便利工具增加券源,即擁有債券使用權后,央行可以把國債互換給非銀。10月10日,央行公告,決定創設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SFISF),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以債券、股票ETF、滬深300成分股等資產為抵押,從中國人民銀行換入國債、央行票據等高等級流動性資產。10月18日央行宣布正式啟動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操作。

  截至今年9月末,央行持有國債2.26萬億元(其中可能包含前期借券賣出未確認的軋差),如SFISF規模從5000億元增至1萬億元,則占到央行當前持有國債的規模接近一半。肖金川表示,央行通過買斷式逆回購可以補充國債持倉,也為SFISF將來擴容做好準備。

  前述接近央行人士還告訴記者,此次推出的買斷式逆回購采用固定數量、利率招標、多重價位中標,機構根據自身情況可以選擇不同利率投標,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中標,機構的中標利率就是自己的投標利率。這既能減少機構在利率招標時的“搭便車”行為,更真實反映機構對資金的需求程度;也由于沒有增加新的貨幣政策工具中標利率,而突顯該工具僅作為流動性投放工具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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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帆 SF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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