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086 證券簡稱:*ST東洋 公告編號:2024-020
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四次風險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2022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因2022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條第(三)項規定的情形,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暨臨時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開市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報告出現《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規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業績預告》(公告編號:2024-005),預計2023年度實現扭虧為盈,凈資產轉正,本次業績預告數據均為公司初步預計的結果,具體財務數據以公司后續披露的2023年度報告中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數據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高度重視2022年度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所述事項,積極采取措施解決、消除上述事項的影響。截至目前,2022年度審計機構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中涉及的事項能否完全消除,尚存在不確定性,具體以公司后續披露的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項影響已消除的專項說明及2023年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5條的規定:上市公司因出現本規則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應當在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當年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披露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該年年度報告前至少再披露兩次風險提示公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一業務辦理》規定:為提升風險揭示效果,財務類退市風險公司應當在首次風險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報告披露前,每十個交易日披露一次風險提示公告。根據上述規定,公司應當披露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公司可能觸及的終止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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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度審計工作正在進行中。公司《2022年年度審計報告》中涉及無法表示意見的事項“(一)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違規擔保;(二)業績補償款;(三)投資者訴訟案件;(四)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情形消除情況:
(一)2023年12月29日,煙臺市萊山區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部分債權人與原控股股東等簽訂《債務重組與化解協議》,約定債權人豁免《債務重組與化解協議》所對應的上市公司債權,豁免金額相應抵償原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同等金額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776,907,937.55元,剩余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存在的缺口,重整投資人已現金支付至管理人賬戶。原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已全部清償完畢,最終確認需通過公司審計機構出具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清償情況專項審核報告為準。債權人直接豁免東方海洋清償義務256,217,732.62元,通過債務轉讓免除東方海洋清償義務334,364,444.43元,由重整投資人收購部分債權并豁免東方海洋清償義務580,846,552.04元,以上合計1,171,428,729.09元,剩余違規擔保類債權,重整投資人已現金支付至管理人賬戶,以現金方式進行補償(補償金額為清償該部分違規擔保類債權所需的現金及股票按以股抵債價折算為現金的合計金額)。確認的違規擔保事項已全部清償完畢,最終確認需通過公司審計機構出具的違規擔保及解除情況專項審核報告為準。
(二)公司已啟動業績補償款事項法律訴訟程序,并在拿到生效判決后申請了強制執行,2024年2月20日煙臺市萊山區人民法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申請執行人在具備條件時,可以向本院申請恢復執行剩余債權,并不受申請執行時間的限制。
(三)2023年12月29日,煙臺市萊山區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投資者訴訟案件尚需律師事務所估算。對于該類未申報債權,按照法律規定,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債權人可要求公司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的普通債權清償方案進行清償。如預留償債資源不足,重整投資人按照投資比例兜底清償。
(四)2023年12月29日,煙臺市萊山區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2023年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度實現扭虧為盈,凈資產轉正,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事項消除。
后續公司將跟蹤審計工作進展并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具體以公司后續披露的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項影響已消除的專項說明及2023年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51)。因2022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因2022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條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開市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規定:上市公司因觸及本規則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首個會計年度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
(二)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年度報告;
(五)雖符合第9.3.7條的規定,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條的規定,其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本所審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導致出現本規則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或者因觸及第9.3.1條第一款第(四)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出現前款第(四)項至第(六)項情形或者實際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指標相應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現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3年度出現上述規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經財務部門初步測算,公司預計2023年度期末凈資產為135,000萬元至173,000萬元。詳見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業績預告》(公告編號:2024-005)。本次業績預告相關數據系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的結果,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已就業績預告相關重大事項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預溝通,雙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具體財務數據以公司后續披露的2023年度報告中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數據為準。
公司高度重視2022年度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所述事項,積極采取措施解決、消除上述事項的影響。截至目前,2022年度審計機構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中涉及的事項能否完全消除,尚存在不確定性,具體以公司后續披露的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項影響已消除的專項說明及2023年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二、歷次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的披露情況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2024-006)。2024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二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2024-017)。2024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三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2024-019)。
三、其他事項
公司因1)原控股股東山東東方海洋集團有限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違規對外擔保;3)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2022年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5)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連續三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已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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