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民生加銀添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銷售對象及申購限制并修改招募說明書的公告

關于民生加銀添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銷售對象及申購限制并修改招募說明書的公告
2024年01月02日 04:30 上海證券報

為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相關基金合同的約定,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24年1月4日起調整民生加銀添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主代碼:018604)的銷售對象及申購限制,并修改招募說明書的相關內容,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本基金的銷售對象調整為: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本基金暫不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銷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除外),如未來本基金開放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公開銷售或對銷售對象的范圍予以進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金融機構自營賬戶的具體范圍以基金管理人認定為準。

本基金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銷售且銷售機構對銷售對象的范圍予以進一步限定的,其具體銷售對象以該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二、本基金的申購限制調整為: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單日申購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公募資產管理產品及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除外)。公募資產管理產品的具體范圍以基金管理人認定為準。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單一投資者單日申購金額上限,具體規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三、招募說明書的修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本公司對上述相關內容進行修改,對原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述銷售對象調整事宜自2024年1月4日起生效。本公司按照法規要求在本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中更新上述相關內容。

投資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登載于規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關公告。希望了解其他有關信息和上述基金詳細情況的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公司網站(www.msjyfund.com.cn)或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8888-388)咨詢。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投資者投資于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資料,了解所投資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情況購買與本人風險承受 能力相匹配的產品。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民生加銀添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

投資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申購、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

民生加銀添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定于2024年1月4日起的每個開放日(本公司公告暫停相關業務的除外)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本基金暫不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銷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除外),如未來本基金開放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公開銷售或對銷售對象的范圍予以進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金融機構自營賬戶的具體范圍以基金管理人認定為準。

本基金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銷售且銷售機構對銷售對象的范圍予以進一步限定的,其具體銷售對象以該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若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且該工作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時,則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基金是否開放申購、贖回及轉換業務,具體以屆時的公告為準,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該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3 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者申購本基金份額時,通過其他銷售機構每筆申購金額不得低于10元(含申購費),通過直銷機構每筆申購金額不得低于10元(含申購費),超過最低申購金額的部分不設金額級差;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比例配售和紅利再投資不受此最低申購金額規定限制;銷售機構若有不同規定,以銷售機構規定為準,但不得低于10元的最低限額規定。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單日申購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公募資產管理產品及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除外)。公募資產管理產品的具體范圍以基金管理人認定為準。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單一投資者單日申購金額上限,具體規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3.2申購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收取申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A類基金份額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本基金對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養老金賬戶,包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依據規定將其納入養老金賬戶范圍。非養老金客戶指除養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者。

投資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辦理賬戶認證手續后,即可享受申購費率1折優惠。基金招募說明書規定申購費率為固定金額的,則按基金招募說明書中費率規定執行,不再享有費率優惠。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申購費率如下:

其他投資者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如下:

投資人同日或異日多次申購A類基金份額,須按每次申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當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對有效申購金額進行部分確認時,投資人申購費率按照申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計算,申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申購最低限額的限制。

本基金參加各銷售機構發起的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具體費率優惠方案以銷售機構的安排為準,請關注銷售機構公告或詢問銷售機構。

4 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投資者贖回本基金基金份額時,可申請將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額贖回。本基金的投資者每個交易賬戶每筆最低贖回份額為10份,銷售機構若有不同規定,以銷售機構規定為準,但不得低于10份的最低限額規定。

本基金的投資者每個交易賬戶的最低基金份額余額為10份,本基金不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進行限制,但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銷售機構若有不同規定,以銷售機構規定為準,但不得低于10份的最低限額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2贖回費率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本基金贖回費率隨贖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其中,對持續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1.5%的贖回費,并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適用相同的贖回費率,具體如下:

投資人通過日常申購所得基金份額,持有期限自登記機構確認登記之日起計算。

4.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5 日常轉換業務

開通本基金與本公司旗下其他已開通轉換業務的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具體辦理事宜以銷售機構的安排為準,請關注銷售機構公告或詢問銷售機構。本公司今后發行的其他開放式基金將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開展基金轉換業務,本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基金轉換是指投資人可將其通過銷售機構購買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開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開放式基金的份額。轉換業務規則請參照本公司官網中發布的《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轉換業務規則》。

6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是基金申購業務的一種方式。投資者可以通過銷售機構提交申請,約定每期扣款時間、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約定扣款日在投資者指定資金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業務。

6.1辦理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直銷機構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機構(網上交易)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網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388

6.2辦理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非直銷機構

非直銷銷售機構的名單請見“7、基金銷售機構”中“7.2、非直銷銷售機構”的相關內容

6.3具體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程序遵循各銷售機構的規定。本基金管理人還將選擇其他銷售機構開辦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公告。

6.4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扣款日期、扣款金額、扣款方式

投資者應遵循銷售機構的規定并與銷售機構約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購開放日則實際扣款日順延至基金下一申購開放日。

投資者可與銷售機構約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額,但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額最低不少于人民幣100元(含100元)。如銷售機構規定的定期定額投資申購金額下限高于100元,則按照銷售機構規定的申購金額下限執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不受本公司旗下開放式基金日常申購的最低數額限制。

投資者須指定一個有效資金賬戶作為每期固定扣款賬戶,銷售機構將按照投資者申請時所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額扣款,具體規則遵循各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

6.5如因投資者原因造成連續扣款不成功或協議到期未續簽,則銷售機構有權視為該投資者自動終止“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具體事宜的處理應遵循各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

6.6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變更和終止

投資者變更每期扣款金額、扣款日期、扣款賬戶等,須到原銷售機構申請辦理業務變更,具體辦理程序遵循該銷售機構的規定。

投資者終止“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須原銷售機構申請辦理業務終止,具體辦理程序遵循該銷售機構的有關規定。

6.7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咨詢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388

網址:www.msjyfund.com.cn

7 基金銷售機構

7.1直銷機構

本基金直銷機構為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網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388

投資者如需辦理直銷網上交易,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msjyfund.com.cn參閱《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辦理相關開戶、申購、贖回和轉換等業務。

7.2非直銷銷售機構

(1)A類份額的非直銷銷售機構: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證券有限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享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貴州省貴文文化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C類份額的非直銷銷售機構: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證券有限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享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貴州省貴文文化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和《基金合同》等相關規定,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8 基金份額凈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4年1月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投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詳細情況,可到本基金各銷售機構網點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

1)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網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388(免長途通話費用)

2.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資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投資者投資于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資料,了解所投資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情況購買與本人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民生加銀優享6個月定期開放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LOF)

開放申購、贖回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場內基金簡稱:優享FOF。

2 申購、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

2.1開放日

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該日)或每一個開放期結束之日的次日起(包括該日)至該封閉期首日所對應的6個月月度對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起(包括該日)進入開放期,期間可以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本基金每個開放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且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開放期的具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如封閉期結束后或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業務,或依據基金合同需暫停申購或贖回業務的,開放期時間順延,直至滿足開放期的時間要求,具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

本基金第四個封閉期為自2023年7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本基金第四次辦理申購、贖回業務的開放期為2024年1月7日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的期間,即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9日,本基金在上述開放期內的每個工作日接受辦理本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業務。自2024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止,為本基金第五個封閉期,封閉期內本基金不辦理申購、贖回業務。

如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或需依據《基金合同》暫停申購與贖回業務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合理調整申購或贖回業務的辦理期間并予以公告。

2.2開放時間

本基金開放期內,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本基金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且該工作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時,則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基金是否開放申購、贖回業務,具體以屆時的公告為準。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者場外申購本基金份額時,通過銷售機構每筆申購金額不得低于1元(含申購費),通過民生加銀基金直銷機構每筆申購金額不得低于1元(含申購費),超過最低申購金額的部分不設金額級差;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比例配售不受此最低申購金額規定限制;投資者可以多次申購,累計申購金額不設上限;銷售機構若有不同規定,以銷售機構規定為準,但不得低于1元的最低限額規定。投資者通過場內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時,申購金額應當為1元的整倍數,且不低于1000元。

3.2申購費率

(1)場外申購費率

本基金申購費用由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中心申購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養老金賬戶,包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依據規定將其納入養老金賬戶范圍。非養老金客戶指除養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者。

投資本基金基金份額的養老金賬戶,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辦理賬戶認證手續后,即可享受申購費率1折優惠。基金招募說明書規定申購費率為固定金額的,則按基金招募說明書中費率規定執行,不再享有費率優惠。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的養老金客戶申購費率如下:

非養老金客戶申購本基金的申購費率如下:

投資人同日或異日多次申購,須按每次申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當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對有效申購金額進行部分確認時,投資人申購費率按照申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計算,申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申購最低限額的限制。

本基金參加各銷售機構發起的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具體費率優惠方案以銷售機構的安排為準,請關注銷售機構公告或詢問銷售機構。

(2)本基金的場內申購費率由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按照場外申購費率設定。投資者可以多次申購本基金,申購費按每筆申購申請單獨計算。當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對有效申購金額進行部分確認時,投資人申購費率按照申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計算,申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申購最低限額的限制。

4 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投資者贖回本基金份額時,可申請將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額贖回。本基金的場外投資者每個交易賬戶每筆最低贖回份額為1份,銷售機構若有不同規定,以銷售機構規定為準,但不得低于1份的最低限額規定。場內贖回份額申請份額必須是整數份,單筆最低贖回份額的限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業務規則執行。

本基金的場外投資者每個交易賬戶的最低基金份額余額為1份,本基金不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進行限制,但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銷售機構若有不同規定,以銷售機構規定為準,但不得低于1份的最低限額規定。

對于場內申購、贖回及持有場內份額的數量限制等,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業務規則有規定的,從其最新規定辦理。

4.2贖回費率

(1)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的贖回人承擔。投資者贖回本基金基金份額所對應的贖回費率隨持有時間遞減,本基金場內和場外的贖回費率一致,具體見下表:

(2)對持續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大于30日(含)但少于90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未計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4.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銷售機構

5.1場外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本基金直銷機構為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網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388

投資者如需辦理直銷網上交易,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msjyfund.com.cn參閱《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辦理相關開戶、申購、贖回業務。

(2)其他場外銷售機構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享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和《基金合同》等相關規定,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5.2場內銷售機構

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且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認可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具體會員單位名單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查詢。

6 基金份額凈值公告

自2021年12月22日本基金上市交易起,基金管理人已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交易日的次三個工作日內,通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后兩個工作日的次日內,在規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第四次辦理申購、贖回業務等相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或相關銷售機構查閱本基金相關法律文件及資料。本公告的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該日)或每一個開放期結束之日的次日起(包括該日)至該封閉期首日所對應的6個月月度對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起(包括該日)進入開放期,期間可以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本基金每個開放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且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開放期的具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如封閉期結束后或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業務,或依據基金合同需暫停申購或贖回業務的,開放期時間順延,直至滿足開放期的時間要求,具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

(3)自2024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止,為本基金第五個封閉期,封閉期內本基金不辦理申購、贖回業務。2024年1月19日15:00以后暫停接受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業務直至下一個開放期。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4)投資者欲了解詳細情況,可到本基金各銷售機構網點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

1)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388(免長途通話費用)

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投資者投資于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資料,了解所投資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情況購買與本人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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