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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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2.1本公告僅對本公司管理的長信全球債券證券投資基金暫停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查閱本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
2.2 2023年12月27日起恢復長信全球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屆時本公司將不再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業務的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2.4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咨詢有關詳情
1)本公司客戶服務專線:400-700-5566(免長途話費);
2)本公司網址:www.cxfund.com.cn。
2.5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有風險,決策需謹慎,投資者申購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相關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長信美國標準普爾100等權重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
暫停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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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2.1本公告僅對本公司管理的長信美國標準普爾100等權重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暫停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查閱本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
2.2 2023年12月26日起恢復長信美國標準普爾100等權重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屆時本公司將不再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業務的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2.4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咨詢有關詳情
1)本公司客戶服務專線:400-700-5566(免長途話費);
2)本公司網址:www.cxfund.com.cn。
2.5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有風險,決策需謹慎,投資者申購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相關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長信改革紅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恢復大額申購(含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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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2.1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23年12月25日起恢復長信改革紅利混合(交易代碼:519971)10萬以上的大額申購(含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2.2 本公告涉及上述業務的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2.3 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咨詢有關詳情
1)本公司客戶服務專線:400-700-5566(免長途話費);
2)本公司網址:www.cxfund.com.cn。
2.4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有風險,決策需謹慎,投資者申購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相關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長信富海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開放申購、贖回、轉換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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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購、贖回、轉換業務的辦理時間
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一年的期間。本基金的第八個封閉期為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23日。本基金辦理申購、贖回、轉換業務的開放期為本基金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起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且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的期間。本基金第八個開放期為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開放期內本基金接受申購、贖回、轉換業務申請。下一個封閉期為本次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一年的期間,即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為本基金的第九個封閉期,封閉期內本基金不辦理申購、贖回、轉換業務。
本基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的開放日為開放期內的每個工作日,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轉換時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購業務
3.1 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人辦理本基金申購時,首次申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下同),追加申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超過最低申購金額的部分不設金額級差。投資人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及網上直銷平臺申購本基金遵循上述規則;各代銷機構有不同規定的,投資人在該代銷機構辦理申購業務時,需同時遵循該代銷機構的相關規定。
投資人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
3.2 申購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采用前端收費模式收取基金申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兩類基金的申購費率如下(場內外申購費率相同,場內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暫不進行開通)。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中心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養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3)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
(4)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5)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
(6)職業年金計劃;
(7)養老目標基金;
(8)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9)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10)養老保障管理產品。
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依據規定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申購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及除養老金客戶之外的其他投資者申購各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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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為申購金額。
投資本基金的養老金客戶,在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賬戶認證手續后,即可享受上述特定費率。未在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賬戶認證手續的養老金客戶,不享受上述特定費率。
§4 日常贖回業務
4.1 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本基金的單筆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額,且通過場內單筆申請贖回的本基金基金份額必須是整數份;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單個交易賬戶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份的,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在贖回時需同時全部贖回。投資人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及網上直銷平臺贖回本基金遵循上述規則;各基金代理銷售機構有不同規定的,投資人在該銷售機構辦理贖回業務時,需同時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定。
4.2 贖回費率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隨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兩類基金的贖回費率如下(場內外贖回費率相同,場內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暫不進行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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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5 日常轉換業務
5.1 轉換費率
投資者申請辦理基金轉換時,轉換費率將按照轉出基金的贖回費用加上轉出與轉入基金申購費用補差的標準收取。當轉出基金申購費率低于轉入基金申購費率時,費用補差按照轉出基金與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用差額進行計算;當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高于轉入基金申購費率時,不收取費用補差。
5.2 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5.2.1轉換業務適用基金范圍
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長金通”網上直銷平臺及直銷柜臺申請辦理本基金與長信可轉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份額(A類代碼:519977)、長信純債壹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份額(A類代碼:519985)、長信利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C類代碼:519989)、長信內需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份額(A類代碼:519979)之間的雙向轉換業務。
投資者可在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本基金與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間的雙向轉換業務。轉換規則以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為準。
若上述指定開放式基金存在暫停或限制(大額)申購(含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等情形的,則互相轉換的業務將受限制,具體參見本公司相關公告。
5.2.2基金轉換份額的計算
計算公式:
轉出確認金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轉出確認金額×贖回費率
補差費=(轉出確認金額-贖回費)×補差費率÷(1+補差費率)
轉入確認金額=轉出確認金額-贖回費-補差費
轉入確認份額=轉入確認金額÷轉入基金份額凈值
(若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高于轉入基金申購費率時,補差費為零)
5.2.3本基金日常轉換最低份額
投資者通過本公司“長金通”網上直銷平臺、直銷柜臺、辦理轉換業務,單筆轉換起點份額為1份。基金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成其它基金,單筆轉換申請不受轉入基金最低申購限額限制。
投資者通過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辦理轉換業務,最低轉換起點份額以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為準。
§6 基金銷售機構
6.1 場外銷售機構
6.1.1 直銷機構
本基金的直銷機構為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含直銷柜臺與網上交易平臺)。
6.1.2 場外非直銷機構
6.1.2.1辦理申購、贖回業務的場外非直銷機構
長信富海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份額場外非直銷機構: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國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匯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凱石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財富(深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銷售(上海)有限公司、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國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華信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歐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礦證券有限公司
長信富海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場外非直銷機構: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國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貨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匯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海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凱石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諧保險銷售有限公司、一路財富(深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銷售(上海)有限公司、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國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華信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歐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礦證券有限公司
本公司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并在本公司網站公示。
6.1.2.2辦理日常轉換業務的場外非直銷機構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2 場內銷售機構
本基金不通過場內進行銷售。
§7 基金份額凈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兩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兩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第八個開放期內開放申購、贖回、轉換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
(2)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為本基金第八個開放期,在該開放期內本基金接受投資人的申購、贖回、轉換申請。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為本基金的第九個封閉期,封閉期內不接受投資人的申購、贖回、轉換申請,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期內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贖回、轉換的申請。
(3)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贖回、轉換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贖回、轉換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或無效,則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人。
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轉換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購、贖回、轉換申請。申購、贖回、轉換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購申請及申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因投資人怠于履行該項查詢等各項義務,致使其相關權益受損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或不利后果。
(4)投資人可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700-5566(免長話費)了解本基金的相關事宜。
(5)本公告的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6)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人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相關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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