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王方圓
近日,光大銀行發布公告稱,該行將于12月19日起調整基金定投業務規則。執行基金定投扣款時,增加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匹配度校驗環節。
在此之前,交通銀行、興業銀行都曾對基金定投業務規則進行調整。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是各家銀行為加強銷售適當性管理而采取的積極措施,未來銷售適當性管理還需進一步加強。
增加匹配度校驗環節
根據公告,光大銀行執行基金定投扣款時,增加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匹配度校驗。如果客戶出現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失效或低于擬定投的產品風險等級的情況,需要客戶及時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如未進行(評估),客戶將會在單筆定投委托扣款達到6次后,被暫停定投協議。在定投協議恢復前,不再進行定投扣款。”光大銀行稱。
對于如何恢復定投協議,光大銀行也亮明條件,即“客戶重新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且評估結果不低于擬定投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
事實上,多家銀行都曾對基金定投業務規則進行調整。交通銀行自2022年9月起在基金定投扣款、快溢通自動轉入扣款發起時增加風險等級判斷;興業銀行自2022年11月起調整基金定投業務規則,在基金定投扣款時增加風險等級匹配判斷。中信銀行、南洋商業銀行也分別于2023年4月和2023年7月發布類似公告。
上述銀行均表示,在執行基金定投扣款操作時,如客戶風險評估結果已經過期失效或已經不適配所購基金產品,將暫停持卡者的基金定投扣款。
保護投資者權益
對于調整基金定投業務規則,多家銀行均在公告中表示,這是為了加強銷售適當性管理,保護投資者權益。一家銀行財富管理部人士分析:“這可能是各家銀行為了更好地實現投資者與產品的風險適配,對業務規則進行的自主調整。”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機構在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勤勉盡責,審慎履職,全面了解投資者情況,深入調查分析產品或者服務信息,科學有效評估,充分揭示風險,基于投資者的不同風險承受能力以及產品或者服務的不同風險等級等因素,提出明確的適當性匹配意見,將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提供給適合的投資者。
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認為,由于基金定投期限比較長,且自動執行,有可能出現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有效期滿或者風險登記變化的情況,導致出現“適當性”不匹配的問題。
當前,基金銷售適當性管理備受監管部門關注,多家銀行也因違反規定被給予處罰。今年7月,杭州銀行因采用問卷方式了解投資者信息,未涵蓋其收入來源、投資相關的學習和工作經歷,且未每半年對基金銷售業務開展一次適當性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違反《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規定被浙江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有金融從業者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建議銀行在每次基金定投扣款前,應該通過App推送、短信、微信等渠道提前告知客戶,并由客戶進行確認。還有業內人士認為,銀行可加強金融科技的應用,更加精準有效地識別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
責任編輯:張文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