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143 證券簡稱:金發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8
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記日:2023年9月28日
● 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記數量:14,812,070股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等有關規定,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辦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的授予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2年6月5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九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本激勵計劃”)及其摘要和《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廣東南國德賽律師事務所對此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2、公司對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在公示期內,公司未收到關于本次擬激勵對象的異議。監事會對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名單進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了《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3、2022年6月23日,公司獨立董事朱乾宇女士受其他獨立董事的委托作為征集人,就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全體股東征集了投票權。
4、2022年7月8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和《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議案。
5、2022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6、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和《關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廣東南國德賽律師事務所出具了《關于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及首次授予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7、2022年9月21日,公司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辦理完成公司本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登記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認購的激勵對象1,315名,實際認購數量83,574,893股。
8、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次(臨時)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律師出具了相應法律意見書。
二、本次授予事項與股東大會通過的激勵計劃的差異情況
(一)授予價格
根據《激勵計劃(草案)》規定,若在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記期間,公司有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縮股、派息、配股等事項,應對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3 元(含稅),本次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6月8日。董事會根據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對公司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進行調整。
權益分派后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調整方式如下:
P=P0-V=5.50-0.23=5.27元/股。
其中:P0為調整前的授予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 為調整后的授予價格。
(二)授予數量
根據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次(臨時)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2023年6月21日為預留授予日,以5.27元/股的授予價格向符合授予條件的692名激勵對象合計授予15,590,571股限制性股票。
在確定授予日后辦理繳款的過程中,3名激勵對象因離職喪失激勵對象資格,27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認購公司擬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計778,501股。因此,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認購的激勵對象662名,實際認購數量14,812,070股。
本次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屬于經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的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
除以上調整外,本次授予相關事項與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激勵計劃(草案)》一致,不存在差異。
三、限制性股票的預留授予登記情況
(一)股票來源:向激勵對象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預留授予日:2023年6月21日
(三)預留授予價格:5.27元/股
(四)預留授予人數:662人
(五)預留授予數量:14,812,070股
(六)預留授予對象、授予數量及分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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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過本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總額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股權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
2 、本計劃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勵計劃實施后,將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情況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要求。
四、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勵計劃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購注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60個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別為自相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24個月;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限售期滿后,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解除限售條件未成就的,當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遞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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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8日對公司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23】第ZC10385號)》,根據該報告審驗結果顯示:“經我們審驗,截至2023年9月4日止,金發科技已實際收到662名激勵對象以貨幣繳納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認購款合計人民幣78,059,608.90元。”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情況
本次授予的14,812,07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9月28日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記手續,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收到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七、本次授予前后對公司控股股東的影響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從2,657,197,236股增加至2,672,009,306股,公司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發生變動。公司控股股東袁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0,380,393股,占本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前公司總股本的19.21%;本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仍為袁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不變,占本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的19.10%,公司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的變化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八、股權結構變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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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的有關規定,公司將在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要求,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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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計算結果并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了與實際授予日、授予日股價和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數量有關,最終各年攤銷限制性股票費用以審計機構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具體的會計處理方法及其對公司財務數據的影響。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股權激勵成本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股權激勵成本的攤銷對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公司各年度凈利潤有所影響,從而對業績考核目標中的凈利潤增長率指標造成一定影響,但是不會影響公司現金流和直接減少公司凈資產。而且,若考慮到股權激勵計劃將有效促進公司發展,激勵計劃帶來的公司業績提升將高于因其帶來的費用增加。
特此公告。
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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