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上海證券報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唐燕飛)9月15日,一則關于次新股金帝股份上市首日曾驚現限售股被融券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新股的戰略投資者是否應出借限售股作為融券券源,再次成為市場爭論焦點。
回查數據發現,9月1日,金帝股份上市,公司發行價21.77元,當日股價最高沖至61元/股,漲幅達180%。高位震蕩后,股價逐步回落,收盤報48.27元/股,收盤漲幅121%,期間振幅甚大。當日融資融券數據顯示,當日融券賣出量458.32萬股,融券余額為2.21億元,占流通市值的9.346%。市場人士認為,當日股價大幅波動原因或與上述融券相關。
如此巨量的融券來自何方?金帝股份公司戰略配售信息顯示,金帝股份資管計劃1號、金帝股份資管計劃2號分別持有436.06萬股、34.03萬股,合計獲配470.09萬股,限售期為12個月,戰略投資者類型為發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員工通過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業內人士認為,上市首日出現大幅融券賣出的情況較為罕見。融券券源可能來自兩大途徑:證券公司持倉的券源,以及從證金公司平臺上取得的券源。后者是轉融通業務中,由市場上其他參與者持有,并在證金公司轉融通平臺上出借的券源。
“對于一只新股,如果投資者不看好后市,可在二級市場上直接賣,沒有必要把股票借給別人賺取利息。因此市場傾向認為本次融券券源來自于限售股股東,戰略投資者幾乎清倉式出借。”一名業內人士指出。
理論上,新股上市的戰略投資者持有的限售股可以成為券源,融給機構投資者賣出。記者了解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實施辦法(試行)(2023年修訂)》第二十一條,《深圳證券交易所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實施辦法(試行)(2023年修訂)》第十七條、十八條,均對戰略投資者限售股融券業務作了規定。
限售股成為融券標的,成為市場爭議焦點。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限售股之所以限售,是因為獲取了公眾投資者沒有獲得的利益或優惠。當前環境下,應當盡量讓政策天平向公眾投資者適度傾斜,以全面提振投資者信心。”
也有人士認為,限售股融券可發揮多空平衡作用,提高市場定價效率。但投資者參與融券業務,由于使用了一定程度的財務杠桿,相應的投資風險將被放大。
責任編輯:常靖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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