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成基金IT總監內幕交易獲利575萬,遭“沒一罰三”、十年禁入
長達4年的內幕交易。
近日,廣西證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顯示,時任大成基金信息技術部總監蔣衛強因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遭到處罰,被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575.29萬元,并處以1725.88萬元罰款,罰沒合計2301.17萬元。廣西證監局還決定,對蔣衛強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具體來看,蔣衛強出生于1974年11月,2017年5月17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間,蔣衛強擔任大成基金信息技術部總監職務,擁有大成基金恒生系統核心數據庫賬戶權限。任職期間,蔣衛強利用該賬戶權限使用辦公臺式電腦提取查看大成基金所管理的3個組合賬戶的歷史和實時交易數據,知悉該未公開信息。
與此同時,蔣衛強控制著“郭某珍”,該證券賬戶于2015年1月22日開立于中國中金財富證券深圳某營業部,證券賬戶內資金均為蔣衛強所有。
2017年5月17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間,蔣衛強利用知悉的未公開信息,操作“郭某珍”證券賬戶與大成基金受托管理的上述3個組合賬戶趨同交易股票。上述期間,“郭某珍”證券賬戶趨同交易股票245只,趨同交易成交金額66,856.16萬元,趨同交易盈利575.29萬元。
廣西證監局認為,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系統操作日志、證券賬戶資料、銀行賬戶資金流水、電腦和手機取證資料、基金公司相關文件、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應當事人蔣衛強的要求,廣西證監局于10月21日舉行了聽證會,對其相關意見不予采納。
最終,廣西證監局認為,蔣衛強上述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二十條第六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所述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蔣衛強的上述違法事實,交易金額大,持續時間長,情節嚴重,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屬于《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六項、第五條所列情形,對蔣衛強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無獨有偶,近日,私募行業也披露一則處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廣東證監局對汐泰投資研究總監鐘成,在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8月6日期間泄露未公開信息、明示他人交易,致趨同交易者盈利719萬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
責任編輯:陳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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