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購買理財產品將發生變化——銀行理財市場迎新規
來源:經濟日報
日前,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明確了理財產品銷售機構范圍、強化了理財產品銷售流程管理。
“此前,理財公司沿用的主要是商業銀行理財、代銷等監管規則,全面性和適用性不足。”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說,為了適應新形勢、新變化,此次監管層進一步明確了相關規范,充分研究、借鑒了國內外已有的成熟經驗,以避免制度洼地。
我國25萬億元規模的銀行理財市場迎來新規,個人投資者需重點關注三方面變化:一是購買理財產品必須定期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二是如果銷售機構宣傳某產品“保本高收益”,這就是欺詐;三是銀行理財產品有了“防偽碼”,購買前要“三查”,查機構、人員和編碼,以防遭遇虛假產品。
“風險評估”必不可少
當前,理財公司已成為銀行理財市場的主力軍和第一大機構平臺。根據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統計,從存量數據看,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理財公司存續產品規模為7.61萬億元,同比增長5.06倍,市場占比高達30.40%;從增量數據看,2021年一季度理財公司共新發產品1452只,累計募集金額8.34萬億元,市場占比達27.06%。
作為新型金融機構,理財公司還不被人熟知。理財公司可分為兩類,一是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占據市場主體;二是經監管批準設立的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例如中外合資理財公司等。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是近年來的一項重要制度創新。從法律關系上看,銀行理財屬于直接融資,本質是“受人之托、代客理財”,銀行并不承擔投融資風險。但在此前的“保本理財”時期,銀行理財更像是間接融資,常與存款混淆,導致本應分散的投資風險反而集中在銀行體系內,系統性金融風險不斷積聚。
為了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監管層要求銀行的理財業務與信貸、自營交易、證券投行等業務分離,通過一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機構運行,這便是理財子公司。目前已有24家商業銀行獲批籌建理財子公司,其中20家已正式開業,五大國有行理財子公司均已運行近兩年時間。
面對新的理財公司,投資者該如何購買產品?《辦法》強調,為保護投資者權益,銷售機構必須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堅持“適當性原則”,嚴禁把高于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賣給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的依據至少要包括以下因素:投資者年齡、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的、收益期望、風險偏好、流動性要求、風險認識及風險損失承受程度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投資者已超過一年沒有進行過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當其再次購買理財產品時,必須重新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并對結果簽字確認。
厘清“業績比較基準”
今后,投資者購買理財公司產品可通過兩個渠道,一是理財公司,二是代銷機構,前者又可以分為銀行網點購買、電子渠道購買,如手機銀行APP。
無論通過哪個渠道,投資者都要認真閱讀“理財產品銷售文件”,切莫匆匆掃一眼文件就急忙簽字,甚至連理財產品的基本信息都不了解。
根據《辦法》,打開“理財產品銷售文件”后,里面必須包含“風險揭示書”。首先,要在醒目的位置提示投資者“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其次,必須包含理財產品的類型、期限、評級結果、適合購買的投資者等基本信息,并配以示例,說明最不利投資情形下的投資結果。
最重要的是,“風險揭示書”必須包含“本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和收益”提示,并根據理財產品的評級結果,告知投資者可能蒙受損失的程度,如果有銷售機構宣傳某產品“保本高收益”,那就是欺詐。但記者在銀行網點隨機采訪時發現,大多數投資者對理財產品的基本信息不了解,尤其對“業績比較基準”概念十分陌生,甚至把它誤認為保本產品的“到期收益率”。
目前,銀行理財正在開啟凈值化轉型,保本產品已成為歷史,不會再發行。與保本產品的“到期收益率”不同,凈值型產品的預估收益通過“業績比較基準”來體現,也就是說,理財公司根據產品往期的業績表現,或同類型產品的歷史業績,計算出來一個投資者可能獲得的預估收益。
但出于市場競爭考量,個別理財公司曾亂設“業績比較基準”,誤導投資者購買產品。為此《辦法》特別提出,“業績比較基準”不能亂設,理財產品的銷售機構不得使用未說明選擇原因、測算依據或計算方法的業績比較基準,不得單獨或突出使用絕對數值、區間數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
同時,理財產品的銷售機構不得虛假宣傳、片面或者不當宣傳,不得夸大過往業績,不得預測理財產品的投資業績或者出具、宣傳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
三查理財產品“防偽碼”
除了閱讀風險揭示書、確認理財產品的基本信息,投資者還可查詢理財產品的“防偽碼”,避免遭遇偽冒機構、偽冒人員銷售虛假理財產品。
去哪里查詢?中國理財網是中國銀保監會授權的理財產品查詢唯一指定平臺,該網站依托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的信息登記系統。按照《辦法》,理財產品銷售機構應在以上系統登記本機構理財產品的銷售人員信息并及時更新,要確保登記信息真實、準確和完整。
查什么內容?查機構、人員和編碼。此前,銀行理財曾出現多起“飛單”事件,個別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向投資者銷售非本銀行的、第三方機構的虛假理財產品,誤導投資者誤認為自己購買的是銀行合規產品,一旦出現風險,損失往往難以追回。
“托管是監管的第一道防線。”中國銀保監會上述負責人說,近年來,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不斷完善托管系統、升級理財登記信息系統建設、研究建立理財風險監測體系、加強數據治理,為實現理財產品的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監管發揮了重要支持作用。
“接下來,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將持續優化‘中國理財網’,強化信息披露平臺建設。”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總裁成家軍說,以期更好地實現“理財產品指定查詢平臺、理財產品第三方信息披露平臺、權威發聲陣地、投資者教育陣地”四大主要功能。
成家軍介紹,目前該網站的優化升級正在逐步推進,一期升級已上線。接下來,將進一步豐富中國理財網的查詢內容,完善理財信息披露平臺功能,確保“資管新規”“理財新規”以及上述《辦法》中信息披露的相關要求落到實處。(記者 郭子源 錢箐旎)
責任編輯:趙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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