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周期付息”存款紛紛下架,部分中小銀行負債端捉襟見肘
“一行一策”和“平穩過渡”。
繼“靠檔計息”存款、結構性存款之后,銀行的“周期付息”存款產品迎來整改。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春節之后,不少中小銀行已經下架了其官方APP上的“周期付息”存款產品。
某中小銀行人士告訴記者,當下,監管將“周期付息”存款產品也劃分到不規范存款創新產品之列。一些中小銀行將“周期付息”存款產品進行了下架,或者限額銷售。
“對于地方法人銀行,監管環節的變化,對部分中小銀行負債端與資產端均造成不小壓力,這些銀行需要在負債結構、經營戰略上作出調整。”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周期付息”存款迎來強整治
春節之后,投資者小陳打算將股市的部分資金轉出來購買一家中小行的存款產品,不過,他在該行APP上發現,“周期付息”存款產品顯示“售罄”。
第一財經記者查閱多家中小銀行手機APP發現,多款“周期付息”存款產品已下架。
以某家民營銀行為例,1月下旬還有多款“周期付息”存款產品,例如,起投金額1000元、滿7天每期派息,年化收益率為3.7%,滿1個月的每期派息,年化收益率為4.1%,滿3個月的每期派息,年化收益率為4.3%,滿6個月的每期派息,年化收益率為4.5%,滿12個月的每期派息,年化收益率為4.6%。而當前其官網只顯示了3款產品,1年期存款產品,年化利率為2.25%,3年期存款產品,年化利率為4.125%,5年期存款產品,年化利率為4.875%。
這與2月上旬央行發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有關。報告稱,部分金融機構為吸收存款,發行了活期存款靠檔計息、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和周期付息等所謂“創新”產品,這些產品的實際利率水平明顯超出同期限存款利率,且違反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活期計息、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等規定。
早在2020年下半年開始,“靠檔計息”存款被叫停后,很多中小銀行開始創新“周期付息”存款產品。當時,一家華中地區中小銀行行長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不需要擔心周期付息產品的風險,此類存款是受‘50萬元內存款保險100%賠付’保護的。不過可能因其利率較高后續將被叫停”。
中小銀行負載端的壓力不止于此。1月15日,《關于規范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存款新規”)出臺,對高歌猛進的互聯網存款業務踩下了“急剎車”。
一位民營銀行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存款新規禁止銀行通過互聯網平臺吸儲,民營銀行正大力自建渠道。此后,監管又禁止地方法人銀行通過各種渠道開辦異地存款,我們便打算深耕地方。但對民營銀行影響最大的是,存款利率自律要求參考國有銀行執行,我們優勢全無。”
周茂華表示,對于中小銀行而言,其面臨互聯網存款來源收縮和短期流動性壓力上升的問題,之前向互聯網平臺支付“導流費”的模式將難以為繼。中小銀行正加快發展自營渠道,深耕當地市場,但在發展金融科技過程中,仍然面臨非常多的困難,尚有很長的路要走。
資產端、負債端雙承壓
不僅負債端,中小銀行在資產端同樣承壓。
2月20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下稱“貸款新規”),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出資比例管理、集中度管理、實施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均有要求,其中對集中度的要求最嚴。
貸款新規規定,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單筆貸款中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于30%。明確聯合貸款模式下,銀行與單一合作方(含其關聯方)發放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該行一級資本凈額的25%。
若以一家一級資本凈額為100億元的商業銀行為例,按照70%的出資比例,與單一合作方可釋放的貸款總規模上限僅為35.7億元。中泰證券測算,從整合市場來看,基于2020第三季度的數據,所有非四大行與單一合作方貸款總規模上限為3.6萬億元,所有非上市銀行與單一合作方貸款總規模上限為1.14萬億元。
“區域性銀行業務受限所釋放的貸款需求,將被不受經營區域限制的銀行所承接。此外,一級資本凈額更大的銀行能承接更大的互聯網貸款規模。因此,作為聯合貸款的合作方,也更傾向于跟經營區域范圍更廣、資本實力更強的銀行合作,聯合貸款的銀行端的集中度或有所提升。”中泰證券稱。
周茂華稱,貸款新規主要是針對地方法人銀行,初衷是治理亂象、防范風險、促進多層次銀行體系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中小銀行是服務三農、小微等實體經濟薄弱環節的主要力量。但不可避免對于部分民營銀行經營戰略等構成影響,尤其是對互聯網依賴嚴重的民營、中小銀行經營構成較大壓力。
無論是存款新規還是貸款新規,監管都提到了“有序整改、平穩過渡”。貸款新規稱,對于集中度風險管理、限額管理的量化標準,督促指導各機構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畢。對出資比例標準和跨地域經營限制,實行“新老劃斷”,要求新發生業務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上述要求,允許存量業務自然結清。存款新規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根據商業銀行的風險水平對其跨區域存款規模限額等提出審慎性監管要求,同時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穩過渡”的原則,督促商業銀行對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存款業務制定整改計劃,并確保有序穩妥落實。
上述民營銀行人士對記者稱,在存款新規中,有地方監管已為銀行申請了過渡期,機構可一邊逐步壓縮不合規業務,一邊思考轉型策略。但大多數地方監管對其轄區內的中小銀行還未明確過渡期。當下,在資產端和負債端,民營銀行期待的是,“一行一策、平穩過渡”詳細措施落地,讓機構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轉型。
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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