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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勞動力有人口無紅利 原因何在?
作者: 章錚
如果農民工的工資水平不大幅度上升(至少增加50%),則鄉村勞動力帶著所照看的老幼病殘進城后,就算不在城里買房,他們進城后邊照顧家人邊工作所增加的收入,往往還抵不上進城后所增加的日常生活的開支。因而“家屬留鄉村”、部分勞動力閑置,無法轉變成人口紅利,就成為現有工資水平下農民工勞動力市場的“正常”狀態。
11月20日,國家統計局網站公布了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初步結果。
對于關注中國就業的人來說,所公布的結果有些出乎意料。
公布的初步結果表明,2018年末,全國二、三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為38323.6萬人,而同一時點的全國就業人員為77586萬人。
有媒體注意到這兩個數字之間的差距,因而在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新聞發布會上提問:“剛才有介紹到二、三產業吸納的就業人員情況,法人單位是3.8億人,總體的就業人口是7.7億人,是農業人口還有接近4億人的就業嗎?”對此,國家統計局官員回答:“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顯示,二、三產業單位的從業人員3.8億多,還有3億多就業人員,一部分是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一部分是農村的就業人員。”
上述普查結果表明,2018年末,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為14931.2萬人。因此推算出,“農村的就業人員”數量為24331.2萬人。
10多年前,學術界曾對農業所需勞動力的數量進行了探討,大致的結論是:當時的中國農業需要1.5億~1.8億的常年勞動力。今天農業(包括農林牧漁)的機械化、集約化程度高于那時,所需勞動力數量應該有所減少。如果上述官員所說的“農村的就業人員”指的就是現有第一產業的勞動力數量的話,那結論就只能是:農村中還有6000萬以上的剩余勞動力,因而通常所說的人口紅利理論上依然存在。
本文試圖回答兩個問題:第一,如果要說二、三產業的就業人員數量被低估,從而“農村的就業人員”被高估,那么誤差可能出在什么地方?第二,如果農村中確實存在農業上用不了的勞動力,那么他們為什么沒有轉入二、三產業,從而成為現實中的人口紅利。
先談第一個問題。在某些面向居民的服務業(特別是官方職業分類中屬于居民服務類的職業,如家政服務員、養老護理員以及專事照顧0~3歲兒童的育嬰員等)中,不少人既非就職于法人單位,又非就職于有證照的個體經營戶。這些從業人員直接與居民聯系,定期或一次性前往居民指定地點,為居民提供服務并收取報酬。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是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因而沒有涉及這類從業人員。
這類從業人員的數量有多少?按照官方的說法,2018年,中國家政服務業的從業人員總量超過3000萬人。假設其中1/3~1/2的從業人員是直接與居民聯系展開工作的,則其數量為1000萬~1500萬人。扣除這部分從業人員后,“農村的就業人員”還有約2.3億,仍然比現在中國農業用工量高出至少5000萬。
再來看第二個問題。為什么上述農業上用不著的勞動力,沒有轉入二、三產業,成為現實中的人口紅利呢。筆者的回答是:這些人不得不留在鄉村、照看自家的老幼病殘。
本來,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口,同時承擔著兩種職能:一是掙錢養家;二是照看生活上無法自理或無法完全自理的老幼病殘。
農民工進城工作始于二三十年前的民工潮年代。由于當時勞動力市場上嚴重供過于求,用工方只招收那些身強力壯、反應靈敏且不需照看家人的農民工,因為只有這樣的農民工才能“996”式地加班干活。那些有家人需要照看的農民工,只能把家中相對來說進城后就業難、掙錢少的,許多情況下甚至是當時進城鎮也找不到工作的勞動力,留在鄉村家里。留下的勞動力可以就近從事一些二、三產業工作,但他們的第一職能是照看老幼病殘家人。
農民工為減少掙錢養家與照看家人之間沖突而進行的這種勞動分工,在勞動力市場上造成了一種假象。似乎照看家人只涉及鄉村那些“反正閑著也是閑著”的閑置勞動力,而與勞動力的市場供求無關。
隨著城鎮對農民工需求的加大,以往在勞動力市場上處于弱勢的鄉村勞動力,也有條件在城鎮找到工作。舉例來說,近5年來新增加的農民工,幾乎都是因年老體衰而非用工方首選的50歲以上的農民工,甚至還包括大量不屬于現有勞動年齡段的農民工。2017年,60歲以上的農民工數量,就比2016年增加了222萬。當城鎮用工方的目光盯上原來留在鄉村照看家人的爺爺、奶奶、媽媽們時,照看家人與進城工作對鄉村勞動力的爭奪就出現了。
照看家人會占用幾千萬鄉村勞動力,這并不難理解。近年來媒體上關于是否生二孩的討論中,當事人就往往在是不生二孩多掙錢,還是生并照看二孩而喪失工作、收入之間進退兩難。只有在勞動力嚴重供過于求、“單身狗”成堆的行業,長期“996”的工作崗位要求才有可能實現。鄉村勞動力想法相對傳統,讓他們丟下家里的老幼病殘不管,只顧多掙錢,他們中大多數不會接受。
有沒有能讓鄉村勞動力既能掙錢養家,又能照看家人的方法呢?按理說是有的。拿照看孩子來說,在目前情況下,0~3歲的嬰兒階段需要家里有人全天照顧;3歲以上的孩子如有幼兒園可上,照看者會有一部分空余時間;孩子上小學與初中后同樣如此。但既然這些勞動力的第一職能是照看孩子,那么在工作時間和強度的安排上,就只能是照看家人第一、工作第二。一些辦在鄉村、專門使用因照看家人(特別是孩子)的農民工的工廠,就是這樣做的。
但并非所有的二、三產業都適合往鄉村轉移。地處邊遠、交通不便的鄉村吸引不了制造業。面向城鎮居民的服務業則根本不可能搬到鄉下。
是否可以改變鄉村原有的勞動力分工,讓原本在鄉村的勞動力帶上被照看的家人一起進城,全家所有的勞動力共同一面工作掙錢、一面照看家人呢?難度也不小。農民工之所以把家人留在鄉村,是因為鄉村的生活開支遠低于城鎮。
按照戶籍人口計算,中國鄉村的日常生活支出平均是城鎮的1/3;由于鄉村宅基地是免費分的,沒有稅費,也沒有房地產公司的介入,鄉村住宅造價穩定在城鎮商品住宅(不含別墅及高檔公寓)價格的1/8~1/7。
如果農民工的工資水平不大幅度上升(至少增加50%),則鄉村勞動力帶著所照看的老幼病殘進城后,就算不在城里買房,他們進城后邊照顧家人邊工作所增加的收入,往往還抵不上進城后所增加的日常生活(包括孩子上幼兒園)的開支。因而“家屬留鄉村”、部分勞動力閑置,無法轉變成人口紅利,就成為現有工資水平下農民工勞動力市場的“正常”狀態。
如果誰也不愿意為利用這部分閑置鄉村勞動力買單,那也就只能看著有人口(勞動力)而無紅利的現狀繼續下去了。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責任編輯:覃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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