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31日 02:25 中國證券報

原標題: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異議聲明

  ■

  聲明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法保證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理由是: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并于2019年4月29日向公司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報告編號:瑞華審字[2019]48540007號),截止目前,2018年度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的相關情形仍尚未消除。同時,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處罰字【2019】90號)《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對公司虛增利潤、康得集團通過《現金管理服務協議》占用公司資金等初步認定的事實予以事先告知,證監會尚未對公司做出最終違法事實認定并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且公司目前已根據相關規定向證監會提出聽證申請,鑒于如上情況,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暫無法保證2019年半年度報告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請投資者特別關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親自出席了審議本次半年報的董事會會議

  ■

  非標準審計意見提示

  □?適用?√?不適用

  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普通股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適用?√?不適用

  公司計劃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優先股利潤分配預案

  □?適用?√?不適用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

  2、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是?□?否

  追溯調整或重述原因

  會計政策變更

  ■

  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及會計差錯更正的情況

  1、首次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2、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本通知適用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2019年度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及以后期間的財務報表。

  3、公司股東數量及持股情況

  單位:股

  ■

  ■

  4、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控股股東報告期內變更

  □?適用?√?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控股股東未發生變更。

  實際控制人報告期內變更

  □?適用?√?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5、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

  6、公司債券情況

  公司是否存在公開發行并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額兌付的公司債券

  否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1、報告期經營情況簡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業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深耕高分子材料領域,持續開展預涂材料業務及光學材料業務,但受債務危機影響,公司面臨資金緊張、客戶流失的困境,盈利水平顯著下滑。

  本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43億元,與去年同比降低88.36%;利潤總額虧損6.58億元,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虧損6.69億元,本報告期末,公司總資產326.33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權益174.81億元。

  本公司各屆董事會及管理層為幫助公司擺脫困境,解決債務危機以及適應未來發展的需要,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以及生產合作伙伴,聘請了專業人士,包括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注冊會計師、執業律師、評估師以及資產管理公司計劃開展一系列舉措,包括組織內部自查、對現有組織架構及各部門職能進行優化、持續推動公司業務協同工作和資源整合、開源節流、降本增效、加強款項回收、持續改善現金流、積極配合證監會立案調查等。同時,在前述專業人士的配合下,董事會和管理層依法合規地開展清產核資、紓困自救、債務重組、起訴應訴等大量工作。截止本報告公告日,公司尚未有經決策通過的主營業務處置方案及破產重整或清算方案。

  2、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

  (1)與上一會計期間財務報告相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適用?□?不適用

  財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修訂)》(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2017年修訂)》(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2017年修訂)》(財會〔2017〕9號),于2017年5月2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2017年修訂)》(財會〔2017〕14號)(上述準則以下統稱“新金融工具準則”),并要求境內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執行上述新金融工具準則,并將依據上述新金融工具準則的規定對相關會計政策進行變更。

  以下為所涉及的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在新金融工具準則下所有已確認金融資產其后續均按攤余成本或公允價值計量。

  在新金融工具準則施行日,以本公司該日既有事實和情況為基礎評估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以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的事實和情況為基礎評估該金融資產上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征,將金融資產分為三類:按攤余成本計量、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及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其中,對于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權益工具投資,當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將從其他綜合收益轉入留存收益,不計入當期損益。

  (2)報告期內發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說明

  □?適用?√?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

  (3)與上一會計期間財務報告相比,合并報表范圍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適用?□?不適用

  2019年04月02日,DIMENCO?HOLDING?B.V.引入新的投資人,簽署股權協議及債務重組協議,公司全資子公司瑋舟實業香港集團有限公司股權被動稀釋,對DIMENCO?HOLDING?B.V.的投資比例從100%降為32%,公司喪失對DIMENCO?HOLDING?B.V.及其子公司的控制權,本報告期不再納入合并范圍。

  證券代碼:002450??????????????證券簡稱:*ST康得????公告編號:2019-167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康得新或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已以專人送達、郵件形式通知了全體董事、監事。

  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會議并參與表決的董事6人(含獨立董事3人參與表決)。會議由鄔興均先生主持。會議的內容以及召集召開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

  二、會議審議情況

  1、會議以贊成5票,反對1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票,棄權0票,反對1票,。

  《2019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詳細內容請見同日巨潮資訊網或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體。

  公司董事鄔興均、紀福星及獨立董事王筱楠、王德瑞、梁振東同意披露2019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但公司董事鄔興均、紀福星及獨立董事王筱楠、王德瑞、梁振東無法保證2019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具體理由如下: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并于2019年4月29日向公司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報告編號:瑞華審字[2019]48540007號),號),截止目前,2018年度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的情形仍尚未消除。同時,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處罰字【2019】90號)《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對公司虛增利潤、康得集團通過《現金管理服務協議》占用公司資金等初步認定的事實予以事先告知,證監會尚未對公司做出最終違法事實認定并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且公司目前已根據相關規定向證監會提出聽證申請,鑒于如上情況,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暫無法保證2019年半年度報告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公司董事余瑤對上述議案投反對票,暫未說明具體反對票原因。

  2、會議以贊成5票,反對1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票,棄權0票,反對1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相關議案發表的獨立意見》。

  公司董事鄔興均、紀福星及獨立董事王筱楠、王德瑞、梁振東審議通過本議案。同時,王筱楠、王德瑞、梁振東三位獨立董事要求,公司應當進一步加強募集資金賬戶管理,規范募集資金使用。

  公司董事余瑤對上述議案投反對票,暫未說明具體反對票原因。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對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特此公告。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證券代碼:002450??????????????證券簡稱:*ST康得????公告編號:2019-168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康得新或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以專人送達、通訊形式通知了全體監事。

  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會議并參與表決的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陳福壯先生主持。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審議情況

  1、會議以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全體監事一致同意選舉陳福壯先生擔任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自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監事會屆滿日止。

  2、會議以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經審議,監事會同意公司披露2019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但無法保證半年度報告及摘要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具體理由如下: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并于2019年4月29日向公司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報告編號:瑞華審字[2019]48540007號),號),截止目前,2018年度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的情形仍尚未消除。同時,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處罰字【2019】90號)《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對公司虛增利潤、康得集團通過《現金管理服務協議》占用公司資金等初步認定的事實予以事先告知,證監會尚未對公司做出最終違法事實認定并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且公司目前已根據相關規定向證監會提出聽證申請,鑒于如上情況,公司監事暫無法保證2019年半年度報告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3、會議以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本報告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

  三、備查文件

  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特此公告。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證券代碼:002450??????????????證券簡稱:*ST康得????公告編號:2019-169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停牌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證監會)送達的《調查通知書》(編號:蘇證調字2019003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事先告知書》。具體情況請參見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的《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43)。隨后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依法遞交了《事先告知書回執》,并要求進行陳述申辯、舉行聽證。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2019年7月12日,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聽證通知書》,并于2019年7月13日披露了《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聽證通知書〉暨停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45),并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關于停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50),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披露了《關于停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54),公司于?2019年?8月3日披露了《關于停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56),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關于停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58),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了《關于停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63),?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披露了《關于停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64)。

  公司目前正積極開展相關調查及聽證準備工作,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停牌期間,公司將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體披露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證券代碼:002450????證券簡稱:*ST康得????公告編號:2019-170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總裁辭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董事會于2019年8月30日收到總裁牛勇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牛勇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總裁職務。牛勇先生辭去總裁職務的申請,自辭職報告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牛勇生的辭職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公司已授權副總裁邵振江先生代行總裁職責,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盡快完成新總裁的聘任工作。

  牛勇先生任公司總裁期間勤勉敬業,公司及董事會謹向其任職期間為公司所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8月30日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關于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頒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等有關規定,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會編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資金半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及資金到位時間

  1、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及資金到位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江蘇康得新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5】2412號)核準,由主承銷商恒泰長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恒泰長財證券”)承銷,本公司與特定投資者深圳前海豐實云蘭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擬設立的“華富基金-鴻盛14號資產管理計劃”、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擬設立的“天弘基金定增40號資產管理計劃”、深圳前海安鵬資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疆贏盛通典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簽訂了《股份認購合同》,非公開增發人民幣普通股(A股)?17,074.56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7.57元,募集資金總額299,999.99萬元,扣除保薦承銷等各項發行費1,773.07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298,226.92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15年12月07日存入本公司專用賬戶,并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華驗字【2015】48100015驗資報告驗證。

  2、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及資金到位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江蘇康得新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1791號)核準,由主承銷商恒泰長財證券承銷,本公司與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江蘇康得新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認購協議》,非公開增發人民幣普通股(A股)?29,411.76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6.32元,募集資金總額480,000.00萬元,扣除保薦承銷等各項發行費1,577.41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478,422.59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16年09月30日存入本公司專用賬戶,并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華驗字【2016】48100010驗資報告驗證。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額、2019年1-6月使用金額及當前余額

  1、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單位:萬元

  ■

  2、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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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以上1、2的以前年度投入項目包含支付化學賽鼎21.74億元、支付宇龍汽車2.79億元。

  注2:償還銀行借款:銀行擅自劃扣募集資金用于償還借款;財產保全:銀行擅自將募集資金劃轉到內部保全戶。

  二、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加強和規范募集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維護股東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了《江蘇康得新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及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14年11月06日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本公司根據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結合經營需要,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與專項使用管理。

  1、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募集資金到賬后,本公司、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以下簡稱“中行蘇州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514467772003);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關村支行(以下簡稱“廈行中關村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8016100000002475);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中國農業銀行張家港分行(以下簡稱“農行張家港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10528301040056868);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以下簡稱“南洋商業銀行蘇州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04344800002057);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營業部(以下簡稱“民生銀行總行營業部”)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696204194);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分行(以下簡稱“交通銀行張家港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325387509018800002030);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分行(以下簡稱“工行張家港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1102028519000240882);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在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分行(以下簡稱“國開行蘇州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32201560001103420000)。

  2、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募集資金到賬后,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分行(以下簡稱“工行張家港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1102028529000277272);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港城支行(以下簡稱“建行張家港港城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32250198625500000439);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分行(以下簡稱“交行張家港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325387509018800004476);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北京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10276000000881228);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分行(以下簡稱“農行張家港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10528301040055365);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支行(以下簡稱“浦發銀行張家港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89170155200000369);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關村支行(以下簡稱“廈行中關村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8016100000003927);本公司、張家港光電、恒泰長財證券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分行(以下簡稱“中行張家港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賬號為539169597318);本公司與恒泰長財證券和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以下簡稱“南洋商業銀行蘇州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賬號為04344800003115);本公司與恒泰長財證券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亞運村支行(以下簡稱“興業銀行北京亞運村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賬號為321050100100182784);本公司與恒泰長財證券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分行(以下簡稱“中國銀行張家港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賬號為546969278389);本公司與恒泰長財證券和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支行(以下簡稱“寧波銀行張家港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賬號為75120122000134467)。

  

  (二)募集資金在各銀行賬戶的存儲情況

  1、?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存儲情況說明:

  (1)為了提高資金存款收益,子公司張家港光電在上述募集資金專戶另外開設了從屬于募集資金賬戶的定期存款賬戶及購買了銀行理財產品,該等賬戶納入募集資金賬戶統一管理,?不得用于結算或提取現金,到期后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轉入募集資金賬戶。上表中各賬戶的存儲余額已包括定期存款賬戶余額?50,000.00?萬元。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各個賬戶定期存款情況如下:

  ■

  (3)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銀行理財產品賬戶余額為零。

  2、?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存儲情況說明:

  (1)為了提高資金存款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張家港康得新光電在上述募集資金專戶另外開設了從屬于募集資金賬戶的定期存款賬戶,該等賬戶納入募集資金賬戶統一管理,不得用于結算或提取現金,到期后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轉入募集資金賬戶。上表中各賬戶的存儲余額已包括定期存款賬戶余額?100,000.00?萬元。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各個賬戶定期存款情況如下:

  ■

  (3)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銀行理財產品賬戶余額為零。

  三、2019年1-6月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1、本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2019年1-6月實際使用情況見下表:

  表2:

  ■

  

  2、本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2019年1-6月實際使用情況見下表:

  表3:

  ■

  ■

  注3:以上1、2的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項目包含支付化學賽鼎21.74億元、支付宇龍汽車4.29億元。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2019?年?7?月?5?日,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處罰字【2019】90?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下稱“《事先告知書》”)。《事先告知書》的相關內容如下:

  2018?年?6?月?10?日,康得新利用與中國化學賽鼎寧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化學賽鼎)、沈陽宇龍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龍汽車)簽訂《采購委托協議》,約定由康得新確定下游設備供應商,化學賽鼎和宇龍汽車按照康得新的要求與指定供應商制作和簽訂供貨合同、并按照康得新要求將收到的貨款轉付給指定供應商。按照上述協議安排,2018?年?7?月至?12?月期間,康得新累計將?24.53?億元從募集資金專戶轉出,以支付設備采購款的名義分別向化學賽鼎、宇龍汽車支付?21.74?億元、2.79?億元;轉出的募集資金經過多道流轉后主要資金最終回流至康得新,用于歸還銀行貸款、配合虛增利潤等,變更了募集資金用途。(詳見公告,編號:2019-143)

  截至本半年報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下達的正式處罰通知,公司內部亦未履行募集資金變更的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暫無法對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做出確切的說明。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一)募集資金被監管銀行擅自劃出監管賬戶的情況說明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中國銀行蘇州分行、南洋商業銀行蘇州分行、中國工商銀行張家港分行、建設銀行張家港港城支行、農業銀行張家港分行5家募集資金監管銀行從康得新開設于該行的募集資金賬戶中累計劃扣了65634.04萬元募集資金,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二)募集資金監管賬戶異動情況一覽表

  除前述募集資金被監管銀行擅自劃出監管賬戶情況之外,所有募集資金均被凍結,具體如下:

  1、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監管賬戶異動情況

  單位:萬元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以上賬戶包含的被凍結定存明細如下:

  單位:萬元

  ■

  2、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監管賬戶異動情況

  單位:萬元

  ■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以上賬戶包含的被凍結定存明細如下:

  單位:萬元

  ■

  

  (三)募集專項資金用于其他非募投項目的情況說明

  2019?年?7?月?5?日,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處罰字【2019】90?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下稱“《事先告知書》”)。《事先告知書》的相關內容如下:

  2018年6月10日,康得新利用與化學賽鼎、宇龍汽車簽訂《采購委托協議》,約定由康得新確定下游設備供應商,化學賽鼎和宇龍汽車按照康得新的要求與指定供應商制作和簽訂供貨合同、并按照康得新要求將收到的貨款轉付給指定供應商。按照上述協議安排,2018年7月至12月期間,康得新累計將24.53億元從募集資金專戶轉出,以支付設備采購款的名義分別向化學賽鼎、宇龍汽車支付21.74億元、2.79億元;轉出的募集資金經過多道流轉后主要資金最終回流至康得新,用于其他支付,變更了募集資金用途。

  截止本報告期期末,本公司累計向中國化學賽鼎寧波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設備采購款21.4億元、宇龍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支付設備采購款4.29億元(其中本期新增1.5億元)。

  截至本半年報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下達的正式處罰通知,公司內部亦未履行募集資金變更的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尚無法確定報告期內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及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上述支付給寧波化學賽鼎、宇龍汽車的設備采購款暫包含在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中。公司未能對前述章節中涉及的募集資金使用數據作出調整,公司將進一步自查,具體以中國證監會正式處罰決定書為準。

  (四)募集資金監管賬戶存款違規擔保的情況說明

  根據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19)90號}。2016?年?1?月?22?日、11?月?14?日及?2017?年?1?月?17?日,康得新子公司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電材料)與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簽訂了3份《存單質押合同》;2018?年?9?月?27?日,光電材料與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存單質押合同》。前述存單質押合同均約定以光電材料大額專戶資金存單為康得集團提供擔保。

  以上提到的存單質押合同,2019?年?6?月?5?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2019)京?04?民初?458?號)和《民事起訴狀》顯示,2018?年9月27日,公司控股股東康得集團通過信托貸款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幣?146,305萬元,同日張家港光電與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存單質押合同,將廈行中關村支行募集資金專戶?8016100000002475?從屬的7天存款賬戶(賬號:8016110000001881)中的50,000.00?萬元七天通知存款,以及廈行中關村支行募集資金專戶(賬號:8016100000003927)從屬的?7?天存款賬戶8016110000001668?中的?100,000.00?萬元七天通知存款進行質押,為康得集團前述貸款提供擔保。剩余部分公司目前在核實中,具體根據企業自查情況及證監會正式的處罰決定書為準。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法定代表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

  

  日??????期:??日??????????????期:??日??????????期:?

  證券代碼:002450????????????????證券簡稱:*ST康得??????????????????????公告編號:2019-166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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