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奔馳車事件”:退車退款
西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博4月14日消息,引起關注的“某女士購奔馳車消費糾紛”一事,記者探訪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到該部門有關工作進展情況。2019年2月25日,投訴人某女士與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簡稱“利之星”4s店)簽訂了分期付款購買全新進口奔馳CLS300汽車購車合同。3月27日提車后,因認為發動機存在問題與“利之星”4s店自行協商退換車輛未果。4月9日向陜西省市場監管局12315指揮中心、西安市12345熱線電話投訴,訴請退款退費。當日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接到上級轉辦立即安排處理,敦促“利之星”4s店依法妥善解決消費者投訴。下午投訴人又到“利之星”4s店繼續和店方協商,當晚要求“利之星”4s店簽訂了退車退款書面協議。
4月11日、12日,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先后對雙方退車退款協議情況進行了核實;對“利之星”4s店經營情況進行檢查,已對“利之星”4S店涉嫌質量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對涉事車輛進行依法封存,并委托法定監測機構進行技術檢測;對“利之星”4s店負責人行政約談,并要求該店通知奔馳(中國)公司協助進行調查。
4月13日,市場監管部門再次責成“利之星”4s店盡快落實退車退款事宜。約談投訴人聽取了新提出的八項訴求。當天,還組織“利之星”4s店負責人與投訴人對話協商,努力促成雙方達成解決問題的一致意見。對話中,店方負責人向某女士因購車問題引起的不愉快表示道歉,并表態愿立即退款、承擔市場監管部門調查核實后相應的法律責任。某女士感謝市場監管部門對消費者的支持,但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也愿意接受調查核實以后依照有關規定更換發動機、或退換車的結果。
目前,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利之星”4s店繼續加強溝通解決投訴問題。對消費者新提出的訴求和證據調查核實后,依法依規作出公正處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努力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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